投标邀请书
联盛建信(福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福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省沿海建筑设计院:
1.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的编号为SYZ[2019]1007号 的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改造项目(设计)已由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以闽税函[2019]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盛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的设计招标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改造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福清市;
2.3.工程建设规模:独立办公用房,建筑面积8373㎡,框架结构,10层;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1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936.57万元;
2.5.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按发包人要求)、后续阶段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内容:(一)维护系统:对外立面整体维修改造;(二)建筑装饰装修系统:对该楼1-10楼进行整体维修改造。将该楼一层改造为电子税务局,将二层改造为综合办税服务大厅专业用房;(三)给排水系统:对给排水系统进行维修改造;(四)电气系统:对电气系统进行维修改造;(五)电梯:将该楼两部电梯进行更换;(六)建筑消防系统:对该楼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改造;(七)建筑智能化系统:对大楼综合布线进行维修改造,更换视频安防设备,设置停车库管理系统。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专业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20年01 月06日至2020年0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盛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205室)购买招标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元。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现金(投标保证金应密封在一个信封袋内并在信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2)按相关文件规定交存福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0年2 月3 日9 时30 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福建盛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205室));
7.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招标文件购买凭证的原件进行核验。以上所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936.57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00000 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该项目设计收费总额不得超过20万元。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
地址:福清市宏路清昌大道35号,邮编:350300;
电话:139*****367传真:/ ;
联系人:何翔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盛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205室 ,邮编:350001 ;
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 ;
联系人:张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纪检组
电 话:********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