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繁峙县三圣寺地藏殿壁画抢救性保护修复工程(招标编号:HTGJZB-FS191201),招标人为繁峙县文物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文物局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
2.3 招标范围:壁画抢救性保护修复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壹级施工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具备壁画保护),有效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近五年承担过的同类型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的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北京时间),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 请拟参加投标的企业委托代表于上述时间内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拉杆装订成册),经审查符合要求后售予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有效证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6.2 开标地点: 见招标文件。
7、监督部门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忻州市文物局。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繁峙县文物局
地址:繁峙县滨河南路四馆一院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辉腾国际招标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号金茂国际数码中B座10层C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