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南平市建瓯生态环境局
乙方:福建农林大学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83]TZ[CS]*******查看详情的南平市建瓯生态环境局建瓯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制度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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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99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1 | 批 | 国内 | 470000 | 470000 | 见标书 | 见标书 | 无 | ||||
合计: | 470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元整(¥47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19年10月30日完成初稿,2020年10月30日通过验收;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豪栋街132号;
4.3交付条件:完成项目报告和效应的图件,通过专家验收后,视为合格,可以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完成建瓯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模式的研究、构建建瓯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制度探索,形成全省可推广使用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模式。。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 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完成建瓯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模式的研究、构建建瓯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制度,提交建瓯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制度探索报告和建瓯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6.1.2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通过专家的评审。6.1.3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召开专家评审会。6.1.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地点待定。。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邀请。具体如下: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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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30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方提交实施方案后,采购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预付款 | |
2 | 40 | 中标人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成果提交给采购方后,采购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 |
3 | 30 | 成果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尾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19年11月--2020年12月。
10、违约责任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0.1 发生不可抗力;10.2 乙方未依约依法履行职责,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收报酬视履行情况予以相应返还;10.3 甲方提供的资料中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收服务费不予退还; 10.4 甲方逾期不支付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0.5 甲方无正当事由而解除本合同,所收报酬不予退还。。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黄华炜
王果
签订地点:建瓯
签订日期:2020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