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沮阳廉租房二期低压电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远安县沮阳廉租房二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远安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君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远安县沮阳廉租房二期低压电缆工程位于远安县鸣凤镇沮阳路,建设内容为送配电装置系统、电缆等电力设施及线路安装。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2.2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4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工程安全要求: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远安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单项工程注册备案手续的施工企业;
(4)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其证书上所载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5)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电气工程类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6)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上岗证;
(7)法人授权委托: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2011年9月5日至2011年9月26日之间均有效;
(8)施工企业或从业人员在湖北省内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或黑名单,且正处于本项目所在行业禁止投标期间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已参与投标的按废标处理。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的要求详见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5日至2011年9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宜昌君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16号01-2101)持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由宜昌君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统一收取,投标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3日下午5时00分前,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进账或转账进账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开 户 行:农行葛洲坝支行
户 名:宜昌君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717--*******查看详情
款项到帐后,投标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回执单至宜昌君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9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大厅(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会议室)。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大厅(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3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1年9月26日8时00分至9时00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君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 办公地址: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16号01-2101
联系人:徐 磊 联系人:黄云
联系电话:150*****168 联系电话:139*****518 0717-*******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