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浦县公安局
乙方:福建省日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3]GS[GK]*******查看详情的漳浦县公安局廉政教育基地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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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查看详情 | 其他视频设备 | 沉浸系统(二折幕) | 1 | 套 | 国内 | 208100 | 208100 | / | / | 无 | ||||
1 | 1-2 | A********查看详情 | 其他视频设备 | 沉浸系统(四折幕) | 1 | 套 | 国内 | 467400 | 467400 | / | / | 无 | ||||
1 | 1-3 | A********查看详情 | 其他视频设备 | 滑轨屏系统 | 1 | 套 | 国内 | 221000 | 221000 | / | / | 无 | ||||
合计: | 8965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玖万陆仟伍佰元整(¥896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龙湖大道东66号;
4.3交付条件:按招标要求验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处安装摆放完毕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中标方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后,由采购人及相关专家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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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95% | |
2 | 5 | 合同约定质保期满1年后支付合同款的5%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之日至合同约定质保期结束。。
10、违约责任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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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地点:漳浦县公安局
签订日期:2020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