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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湿地公园PPP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湿地公园 示范区 一体化

所属地区 河南省-鹤壁市 发布时间 2020/1/10 关键词湿地公园示范区一体化   近期更新12850项目点击关注“湿地公园,示范区,一体化”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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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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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湿地公园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湿地公园PPP项目已由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鹤示范管文﹝2018﹞39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被授权项目实施机构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湿地公园PPP项目
2、项目编号:GJGL-20001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本PPP项目建设内容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湿地公园建设,项目位于鹤壁市京广高铁与淇河交汇处,滨河路以南,滨河西路以北,东西长约 3 公里,南北宽约 1 公里,总占地面积约*******查看详情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营造绿化景观,道路的硬质铺装、修建园区建筑物(包括卫生间、管理用房、景观亭、观屋、垃圾转运站)、智能照明系统以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等。
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三、采购需求
1、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7年(含建设期2年)。
2、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3946.57万元,其中:项目公司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 20%,约6946.57万元;债务资金不高于总投资的 80%,约27000万元。债务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与商业银行、证券、产业基金、多边金融机构(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等融资解决;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实施方案。
3、运作模式:本项目由社会资本方独资成立项目公司,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由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重新签署 PPP 项目合同或补充合同, 采用 BOT 方式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以及维修养护等,合作期满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
4、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资金来源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其他采购需求:详见本项目实施方案。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申请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6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转账凭证或缴纳证明即可,若为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有效免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要求
申请人经营范围需包含园林绿化施工,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
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2016年以来应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信用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上述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5、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其它要求
(1)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提交联合体协议,注明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3)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4)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四、申请人资格要求”第3项规定,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成员满足“四、申请人资格要求”第2项规定即可,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四、申请人资格要求”第1、4、5项规定;
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五、资格预审方法
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3、本次招标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参与投标。
六、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申请者,请于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9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附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3、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采购人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ggzy.hebi.gov.cn/)网站上发布,申请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申请人确认,当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申请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申请人自行承担。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6日9 时00分,地点为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 258 号)第一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项目资料目录
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4、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发改委批复文件。
5、其它相关审批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南海路与兴鹤大街交叉口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东风路交叉口招商银行大厦21楼
联系人:代智慧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2020年1月10日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保证金子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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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鹤壁湿地公园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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