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公明街道社会事务办购买2020年根治欠薪及劳动法普法宣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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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项目名称: 光明区公明街道社会事务办购买2020年根治欠薪及劳动法普法宣传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通过宣传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企业欠薪行为、提高广大农民工的法制观念、守法意识及自觉依法维权意识,防止过激行为的发生 1、开展普法集中宣传进企业活动.通过播放省人社厅制作的《劳动者被欠薪后如何依法理性维权》《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做良心企业主》《规范建设工程用工管理,保障劳动者工资权益》《治理欠薪》4 个宣传短片、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走进企业、面向企业主和员工,不断增强广大企业主和员工学法、懂法、守法意识。 2、根治欠薪普法运题宣传。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摆摊宣传、劳动法律宣讲、在各大工业园区对员工宣传《劳动合同法》、《信访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等渠道进行普法宣传。 | 项目预算金额: 100000元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公明街道别墅路9号 联系人:汤小姐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0年 1月 13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