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德高广告有限公司就2019年广州地铁新港东站、琶洲站超级灯箱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比选进行国内二次公开网上公告,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本项目须按不含税价格报价,比选文件中存在不符合项视为无效。报名人参与比选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合同条款。
一、项目名称:2019年广州地铁新港东站、琶洲站超级灯箱采购项目
二、比选单位:广州地铁德高广告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广州地铁八号线新港东站、琶洲站。
(2)项目需求及内容:新港东站公共区新增4个立柱支撑落地式超级灯箱、八号线琶洲站站厅新增4个立柱支撑落地式超级灯箱,合计约143㎡。本工程含超级灯箱(含光源)的制作安装,并提供制作安装所需的设备及其随机附件、提供箱体结构验收计算书(需由有结构验算资质的单位出具)、易损件/消耗性材料和制作、原21个旧立式灯箱拆除(800mm×1500mm)、超级灯箱间结构及装饰、备品备件,设备维保等。详见用户需求书。
(3)比选控制价: 530,881.56元(不含税)。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五、公告发布、报名、领取比选文件日期及地点:
公告发布、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的日期(含本日):
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 1月16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8号海航大厦27楼2705-2709室。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六、响应人报名资格要求
(1)参与报名供应商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选。
(2)参与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报项目的制造或销售。
(3)响应人具备灯箱制造和光源系统整合能力,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国内城市广告LED灯箱采购和安装项目。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证明资料,证实曾经承担过相关工程项目(包括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合同额等)。
(4)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本次比选,企业存在司法风险被起诉或未履行失信的,存在经营风险的不接受报名。
(5)本公告发布时比选人未在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内(期限内,详情见城轨网)。
七、响应人须提交以下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见附件报名资料格式)
序号 | 提交资料名称 | 要求 |
1 | 供应商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
2 | 参与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报项目物资的制造或销售。 | 供应商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打印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内容,内容须涵盖企业营业执照信息、企业年报信息等。 |
3 | 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国内城市广告LED灯箱采购和安装项目。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证明资料,证实曾经承担过相关工程项目(包括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合同额等) | 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4 | 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与项目的,还需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须符合本项目要求提交,在有效期内,信息无误。 |
符合响应人报名资格要求方可接受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
八、其他
1.如第二次公告期内,符合响应人报名资格要求的单位不足2家,则本次比选终止。
2.在评审过程中,如通过技术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不足2家,则比选流程终止;如通过经济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不足2家,则比选流程终止。
广州地铁德高广告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