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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双港镇商务中心项目双港镇商务中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总承包

所属地区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 发布时间 2020/1/15 关键词总承包   近期更新27195项目点击关注“总承包”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响水县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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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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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港镇商务中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标段编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BD-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港镇商务中心项目已由响水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响发改审〔2019〕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双港镇商务中心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响水县双港镇境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服务内容为:双港镇商务中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包含便民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剧场、员工宿舍、员工食堂、停车场等。


2.1.3合同估算价:本项目设计及施工总投资约4804.01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65日历天。(总工期含设计及施工,包含招标期间的初步设计时间、图纸报审调整时间、期间中考、高考、法定节假日和其他恶劣天气影响的时间)。


2.1.5质量要求:


合同约定的标准、地勘报告、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地勘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勘察和施工图设计(含装配式建筑结构专项设计)等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响水县有关要求,并参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盐住建科研【2019】8号文等文件要求执行,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绿化的养护期两年,成活率达98%以上,其中造型树和大树(胸径大于等于 20cm)成活率 100%,符合《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分级标准》的一级管护标准。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补植养护期需满足二年要求,并确保成活)。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和范围里从现场完成“三通一平”(即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现场通临时用水、现场通临时用电以及现场通临时道路)起,直至产权证办理完成交钥匙使用,期间所有的手续办理、设计、采购、施工、移交、质保等(不含内部装饰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移动式家具及办公类物品等设备和物品的采购,详见附件清单)。包含但不限于双港镇商务中心项目EPC总承包的勘察、设计(不含内部装饰工程,除楼梯、电梯及电梯出口区域装饰装修、卫生间装饰装修、门卫装饰装修及设计任务书里面要求的部分)、施工(不含内部装饰工程,除楼梯、电梯及电梯出口区域装饰装修、卫生间装饰装修、门卫装饰装修及设计任务书里面要求的部分)、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地勘、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地质勘察(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装配式建筑结构专项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设计配合服务】等。


2.2.2手续办理: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并取得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设计报批报建、发改投资、环保、规划国土、住建、市政配套、施工许可(含临时施工许可)、专业报建报装、报监、余泥排放、排污、排水接驳、施工监测、施工测绘、白蚁防治;负责办理本工程范围内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办理环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节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绿色建筑创建评审、各专业验收、网络通邮、外接水、外接电、外接气手续、除甲醛、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所有手续的相关费用【办理手续涉及到应由招标人承担(如规费和人防异地建设费等)的行政事业收费由中标人代缴,凭发票到招标人处报销,检测、评估、测绘等中介服务费用亦由招标人承担,不纳入本次投标报价,其余均纳入报价,中标后包干使用。图审、二星绿色建筑设计评审、BIM费和保险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含在报价中。】


2.2.3施工(含但不限于桩基工程、土方工程、商务中心及配套新建工程(不含内部装饰工程)、一般安装工程(电梯、电气、智能化、消防、通风、给排水、防水、保温、防腐、钢结构(如有)、门窗(含人防门、防火门等),楼梯、电梯及电梯出口区域装饰装修、卫生间装饰装修、门卫装饰装修及设计任务书里面要求的部分,防雷等)、室外附属工程(围墙、铺装、室外停车位、电动摇控伸缩门、内部道路、内部管网、景观绿化、路灯、亮化、智能化等)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其中室外给水系统(包含室外绿化洒水等)、室外消火栓系统(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至各建筑物出墙1米以内的管线)、变电所的变压器和高低压柜的采购及安装工程(低压柜出线开始、商务中心内部的变电工程及变电所土建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2.2.4材料及设备的采购、检测、安装、调试。


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6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则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和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A中的资质条件之一或B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


(1)具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建设类高级职称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总承包项目经理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其它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领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内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总承包项目经理有无在建工程,应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人员信息是否处于锁定状态进行判断,处于锁定状态时,以有在建工程认定(含因变更原因锁定的)。


3.3 拟用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7000㎡及以上,且单项合同规模达2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公共建筑工程不包括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合同中含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住宅楼、商住楼、工业厂房、物流仓储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施工和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时设计业绩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设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其设计工作已完成的相关资料(可提供以下任一项资料:①工程竣工验收证明;②图审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业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平台查询截图页面书面材料和复印件以及网络平台查询链接网址。施工业绩和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业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平台查询截图页面书面材料和复印件以及网络平台查询链接网址。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或未提供查询链接网址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图审合格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图审合格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3.3.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年 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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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2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3.1.1项和3.1.2项的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只能包括1家工程设计企业,1家施工总承包企业。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须共同盖章;③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总承包单位【委托代理人(如有)必须为牵头人单位正式职工)】,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人单位正式职工;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5.3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6其他要求:


3.6.1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人须保证总承包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19年08月至2020年01月或2019年09月至2020年02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注:如因当地社保部门原因不能出具文件要求时间段的社保,则需出具最接近投标截止时间的六个月社保证明,同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相关支撑文件。)


3.6.2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项目开标当月或上个月,公司已为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为项目部其他成员缴纳不少于1个月社会保险。合同约定的项目部成员,未经批准不予更换)。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注: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本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或拟分包单位的正式职工,中标后必须常驻现场参加工程管理,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6.3信誉要求:


3.6.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3.6.3.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4本工程设计项目部主要成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项目专业需求及有关规定配备到位。


3.6.5我方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承担招标文件约定的违约赔偿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6.6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2.1以及10.2.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6.7 2018年6月1日以来无欠缴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投标人有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4. 工程付款


4.1 勘探、设计费的支付方式:


4.1.1勘察合同备案后,施工图纸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80%勘察费;项目审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4.1.2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20%设计费用的预付款;


4.1.3初步设计成果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用的20%;


4.1.4施工图纸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及图纸会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用的20%;


4.1.5工程审计完成,审计报告出具后一周内付清设计费余款。


4.2 工程费用支付:


4.2.1工程基础完成验收后,付至工程合同价(扣除勘察设计费及暂列金额,下同)的10%;


4.2.2所有房屋工程主体完工后,付至工程合同价的30%;


4.2.3所有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工程合同价的50%;


4.2.4全部工程完成综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合同价的70%;


4.2.5出具审计报告六个月内付至审计总价的97%;


4.2.6剩余审定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全部工程完成综合验收合格一年后退还三分之一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全部工程完成综合验收合格三年后退还三分之一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全部工程完成综合验收合格五年后退还余款(上述质量保证金均无息退还)。


以上付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不计息。


在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前7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应按各期付款金额向发包人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类费率:6%;工程类费率:9%),且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如承包人不开具或开具不符合要求发票的,发包人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承包人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联合体投标的,付工程款时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1 本项目须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2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10%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以银行汇款方式补足;也可以用银行保函形式,保函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基本开户行出具。工程基础完成验收后,退还30%履约保证金;工程主体完成验收后,退还40%履约保证金;全部工程完成综合验收合格后,退还余款(上述履约保证金均无息退还)。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招标文件的领取及开标时间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


7.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答疑”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7.3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02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金海路177 号,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7.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上共同发布。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 招投标服务机构及电话: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电话****-********查看详情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规划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南50米 地址:盐城青年中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


联系人:张兴泉联系人:杨东斌、袁天宇


电话:188*****153 电话:153*****998182*****05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查看详情84@qq.com">********查看详情99@qq.com、********查看详情64@qq.com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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