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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XQ201804002-W08]鸿声家园一期(原鸿泰苑八区)拆迁安置小区项目/B区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施工总承包 拆迁

所属地区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 发布时间 2020/1/17 关键词施工总承包拆迁   近期更新10793项目点击关注“施工总承包,拆迁”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无锡市新鹏棚户区改造发展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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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鸿声家园一期(原鸿泰苑八区)拆迁安置小区项目B区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鸿声家园一期(原鸿泰苑八区)拆迁安置小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变更鸿声家园一期(原鸿泰苑八区)拆迁安置小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主体等内容的批复锡新行审许[2018]2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鹏棚户区改造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B区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规划纬五路南侧、鸿运路东侧、鸿声南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建筑物层数(最大):26层;标段合同估算价:14010.00万元;标段总建筑面积:39779.34平方米;建筑物高度(最大):80.4米;单跨跨度(最大):4.2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11842.02平方米;建筑物层数(最大):26层;标段总建筑面积:39779.34平方米;建筑物高度(最大):80.4米;单跨跨度(最大):4.2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11842.02平方米;该项目10#房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0956.96㎡,11#房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0956.96㎡,12#房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1231.86㎡,大地下室建筑面积(含单体地下一层)约为6633.56㎡,高层住宅为剪力墙结构:10#、11#房地下1层地上26层,12#房地下1层地上18层的装配式建筑,大地下室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一层(房屋建筑总承包),具体包括:(采用装配式的房屋建筑)

2.1.3合同估算价:14010万元

2.1.4工期要求:5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3月10日,竣工日期:2021年07月23日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安装等工程施工(房屋建筑总承包),具体包括:(采用装配式的房屋建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造价≥8400万且包含装配式建筑的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招标办诚信库信息(V5.0)为准。类似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装配式建筑,可提供规划许可证或施工图纸蓝图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为3年,自竣工验收证明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018-01-16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019-01-16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019-10-16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1月17日14:00时至2020年01月22日16: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5.0;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2月24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三合一评标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新鹏棚户区改造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6号汇融商务广场G栋(2号楼)202地址:无锡新吴区珠江路16号(新区市政公司院内)五层楼第三层南头
邮编:邮编:
联系人:吴季明联系人:施新刚、王小雨
电话: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传真:****-********查看详情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wxxxgc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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