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阜宁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FNCG[2019]297-1号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固废中心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改提升处理后期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德通工程咨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阜宁县固废中心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改提升处理后期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固废中心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改提升处理后期服务项目,位于阜宁县郭墅镇唐城村八组境内,要求填埋场工程垃圾渗滤液进水量不低于150m3/d,出水量不低于120m3/d。主要包括渗滤液处理站服务期间的全部工艺处理技改提升设备、电气设备、自控仪表、化验仪器及泵、阀、管件、电缆等维修(含服务期间所有相关需要更换设备配件的采购、安装和所需的所有碳源及强化碳源药剂的采购)、调试及人员技术培训等所有服务。本项目采购预算单价为人民币出水量68元/m3,服务期限2年,预算总价约人民币595.68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3、标段划分:阜宁县固废中心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改提升处理后期服务项目,本次招标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包括渗滤液处理站服务期间的全部工艺处理技改提升设备、电气设备、自控仪表、化验仪器及泵、阀、管件、电缆等维修(含服务期间所有相关需要更换设备配件的采购、安装和所需的所有碳源及强化碳源药剂的采购)、调试及人员技术培训等所有服务。
4、服务期限:2年,具体时间从水质水量达标达产稳定一周后为调试合格,即开始计算日期。
5、质量标准: 出水水质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表二排放标准。
6、结算方法和结算标准要求:
6.1结算方法:结算价﹦投标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每天垃圾渗滤液出水量×天数。
6.2结算标准要求:
6.2.1中标供应商驻场专业技术人员须负责每日各项水质项目的检测及运行数据记录工作,垃圾渗滤液出水水质应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表二排放标准,且每日具体的出水量数据由采购人核实签字后,方可作为结算的凭证。
6.2.2垃圾渗滤液出水量大于等于100m3/d的情况下,采购人按实结算;
6.2.3因采购人原因(如采购人现场停水、停电)或设备发生维修故障无法修复,致使圾渗滤液出水量低于100m3/d的情况下,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经采购人核实认可的书面证明材料,方可按实结算;
6.2.4非采购人原因,垃圾渗滤液出水量低于100m3/d的情况下,采购人不予结算,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如连续7天出水量低于100m3/d的情况下,采购人除不予结算外,还将对中标供应商给予处罚扣款(每天扣款方式:投标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120-每天实际垃圾渗滤液出水量);
6.2.5服务期间,如垃圾渗滤液出水水质经环保部门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不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表二排放标准的,中标供应商不仅需要承担采购人的实际受处罚损失,还需要承担5万元/次的违约赔偿责任;
6.2.6服务期满,中标供应商须保证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全套设备达标运行和设备的完好,所有建(构)筑物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如系统全套设备无法达标运行,采购人有权视情况扣除不低于5万元的违约赔偿责任;
7、具体采购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查看详情0">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201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处理垃圾渗滤液服务的成功案例(日处理垃圾渗滤液出水量不低于120m3/d),须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和监测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建设单位出具的检测及运行数据记录证明)原件,且能反映业绩指标。如不能反映业绩指标的,则不予认可。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注:直接发包的项目业绩,无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3、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特别提醒:1、报名信息审核时间分为四个时段:每日8:30、11:00、14:30、17:00。2、投标人报名信息提交后,无需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工作人员自动对各投标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3、如有当日报名结束的项目,且投标人在17:00以后提交的,可以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18:00以后提交的到下一个工作日审核。咨询电话:0515-********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2、招标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 1月21日8:30至2020年2月3日19:00,售价为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
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采购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7日15:00时,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第四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02月17日15:00时,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香港路549号)第四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子账户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条款。
七、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单价为:出水量68元/m3,服务期限2年,总价为人民币595.68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出水量调试达标且水质验收合格后,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每季度首月15日前支付前一季度的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费用(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采购人地址:阜宁县向阳西路196号
E-mail:********查看详情78********查看详情@qq.com">@qq.com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1楼北门
联系人:刘明芳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152*****229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
邮编:224400 E-mail:********查看详情2@qq.com
采购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注:本招标文件中的“不低于”均包含本数。
附件: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阜宁县固废中心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改提升处理后期服务项目”
投 标 的 函
致:阜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年月日报名“阜宁县固废中心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改提升处理后期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NCG[2019]297-1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