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锦州汤钛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LNTY-ZB01-2020-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弟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锦州汤钛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弟 ****-*******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地址: 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需求 | 数量 |
01 |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编制项目 | 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否 |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编制 | 1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6.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本次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供应商。6.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6.3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2月12日 08:30至2020年02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3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编制项目)的招标公告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锦州汤钛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编制项目(项目编号:LNTY-ZB01-2020-01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需求 | 数量 |
01 |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编制项目 | 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否 |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编制 | 1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环评报告的编制
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规范标准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84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184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6.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本次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6.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6.3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2月12日08:30时起至2020年02月18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03月03日北京时间09:30时
递交投标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02月11日至2020年02月18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锦州汤钛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汤河子经济开发区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项目联系人:张弟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136*****597
传 真: /邮箱地址:********查看详情14@qq.com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81
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2月11日
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