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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阳光海湾YGB-03-05地块PC构件 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构件 地块

所属地区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 发布时间 2020/1/11 关键词构件地块   近期更新26137项目点击关注“构件,地块”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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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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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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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内容:阳光海湾YGB-03-05地块本次对PC构件购销进行招标,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计划数量见招标清单,

1.3 招标数量:详见招标清单

1.4 招标范围:阳光海湾YGB-03-05地块PC构件购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

2.1中建股份集采交易平台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项目部、分公司生产资源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法律审计部门主管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四、定标原则

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至工程竣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4.4第一轮报价最高者,不允许进行第二轮报价。

五、质量要求

5.1产品必须满足《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标准及要求,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地方及行业最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如果规范、标准、要求适用于同一种情况,则以标准高者为准。未列岀的技术规范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所有产品外观样必须与封样产品保持一致, 产品质量不低于封样产品。

六、包装、运输、辅助材料、随货资料等

6.1、包装标准:PC预制构件应牢固且易于搬运,并符合运输标准的要求,特殊要求的可由双方协商。

6.2、乙方负责将产品运到甲方本工程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装车和运输途中的产品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运输时应釆取有效的防雨防撞设施,严防受潮和撞击。

6.3、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须随货同行,除乙方需委托第三方检测的资料需在出具报告后及时送达甲方外。乙方报送生产厂家提供的材料保养及维护建议,包括建议使用的清洁产品、清洁机械、以及维护 程序等。

6.4、乙方应采用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方式进行运输,如无相关规定的,乙方应采用通用的或足以充分保障货物不破损且易于搬运的方式进行运输。楼梯架、外墙架、现场堆放架、保护管、构件加固用槽钢类材料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不随货物所有权变更发生变动,甲方对楼梯架、外墙架、现场堆放架、保护管、构件加固用槽钢类材料负有保管责任,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乙方将对上述材料及时回收,如有丢失损失,甲方须按原价赔偿,楼梯架1800元/个、外墙架3000元/个、现场堆放架1200元/个、保护管1元/米);构件加固用槽钢类材料,甲方需及时给予拆除集中至地面保存,并给予乙方配合装车由乙方带回,此项材料乙方为配备两层周转,如有丢失甲方给予4000元/吨的赔偿。

6.5验收方式: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6.6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具体时间为准。

6.7交货地点:阳光海湾YGB-03-05地块项目部现场指定地点。

七、付款方式

7.1预付款:本合同无预付款。

7.2、租金支付方式:

按现金转账、银行承兑、商票、供应链,由甲方指定付款方式,银行承兑、商票、供应链贴息费由甲方支付。

7.3、双方每月15日对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发生的货款进行书面对账,在本月20前完成确认(书面确认需经甲乙双方授权委托人员在结算确认单上签字或盖章,有利于双方之间的账目清晰及合同的履行,甲方务必在本条约定时间内做好上述对账确认签字等事宜,反之视作已确认、签字),并于次月30日前支付乙方己对账确认货款的75%;

7.4、单体工程供货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结算资料递交甲方,甲方应在乙方递交结算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审核,结算完成后,甲方在乙方递交付款资料后1个月内支付至单体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7%。

7.5、剩余3%为质保金在单体工程供货完成1年内一次性支付。

7.6、本工程货款发票由乙方负责提供。在双方对账完毕后或甲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开出全额合法有效的应付款发票给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的抬头开具: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收款单位与合同中的销货方、发票出具单位必须一致。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货款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予以认可且无任何异议。

7.7、本合同实际供货产品合同总价(结算总价)=经甲乙双方合同授权人签收的发货清单验收合格的供货数量X合同约定的全费用综合单价+签证费用。

7.8、针对本合同结算文件须经本合同的双方签约人(或本合同内明确有权限的人员)共同签字认可并加盖与本合同相同的印章方可视为结算书,其他人员签署的结算文件无效。

八、开标时间:详见见云筑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滨海华侨城阳光海湾YGB-03-05地块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应家棚村
联系人:温军军
电话:159*****371

电子邮件:********查看详情8@qq.com

十、围标、串标处罚

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本次招标、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关联单位同时参与本次招、投标的,将视为围标行为。我司将对涉事企业处以6-12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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