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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租赁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租赁 塔吊 村庄

所属地区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0/2/14 关键词租赁塔吊村庄   近期更新64122项目点击关注“租赁,塔吊,村庄”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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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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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劳招字第(XJT-08)号

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工程

垂直运输机械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日 期: 2020年2月14日


招 标 文 件

各投标单位:

我司拟对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项目塔吊租赁工程之全部施工内容进行招标,现邀请贵公司前来投标,请贵司按照招标书中有关内容认真填写。我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的招投标管理制度,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指导下择优选用承包单位。

一.招标单位: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项目

三.工程地址:规划月亮湾路以北,灵山湾路以南,凤凰山路以西,规划广城路以东。

四.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规划月亮湾路以北,灵山湾路以南,凤凰山路以西,规划广城路以东。本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178863.01㎡,地上住宅面积98516.56㎡,集体经济发展用房17128.00㎡,社区公共用房3342.66㎡,屋顶水箱间48.13㎡,幼儿园3889㎡,地下55938.66㎡(其中人防14705㎡)。结构形式:主体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或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独立基础。

序号

楼号

平面面积

层高

层数

结构檐高

备注

1

1#楼

41.8mx13.7m

负二/一层

3.1m/2.8m

地下两层

地上17层

49.17m

住宅

1-16/17层

2.9m/2.77m

2

2#、3#楼

28mx14.25m

负二/一层

3.1m/2.8m

地下两层

地上17层

48.7m

住宅

1-17层

2.9m

3

4#、5#楼

31.8mx13.7m

负二/一层

3.1m/2.8m

地下两层

地上22层

63.67m

住宅

1-21/22层

2.9m/2.77m

4

6#楼

50.4mx13.7m

负二/一层

3.4m/3.75m

地下两层(有夹层)

地上20层

57.87m

住宅

夹层

2.15m

1-19/20层

2.9m/2.77m

5

7#楼

31.8mx13.7m

负二/一层

3.4m/3.75m

地下两层(有夹层)

地上26层

75.27m

住宅

夹层

2.15m

1-25/26层

2.9m/2.77m

6

8#、9#楼

41.8mx13.7m

负二/一层

3.1m/2.8m

地下两层

地上26层

75.27m

住宅

1-25/26层

2.9m/2.77m

7

10#楼

32.05mx13.7m

负二/一层

3.1m/2.8m

地下两层

地上26层

75.27m

住宅

1-25/26层

2.9m/2.77m

8

S1

41.3mx24.5m

3层

4.5m/3.9m

地上3层

12.3m

办公

9

S2

73.1mx24.5m

3层

5.4m/4.8m

地上3层

14.95m

商业

10

S3

48.8mx15.2m

2层

4.2m/3.85m

地上2层

8.10m

商业

11

S4

40.7mx15.2m

3层

4.2m/3.9m

地上3层

12m

商业

52.65mx15.2m

2层

地上2层

8.10m

12

S5

32.6mx13.1m

3层

4.2m/3.9m

地上3层

12m

商业(含夹层)

32.7mx15.2m

2层

地上2层

8.10m

13

S6

48.8mx15.2m

3层

4.2m/3.9m

地上3层

12m

商业(含夹层)

48.6mx15.2m

2层

地上2层

8.10m

14

车库

45853.41㎡

负二层

3.7m

位于西北角

4833.4 ㎡

负一层

3.7m

/

15

幼儿园

3889㎡


4m


五.招标内容:

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塔吊。

六.招标数量:见招标清单。

七.技术要求:

ST6015:起重臂长60m,塔吊基础及配筋参见塔吊厂家图纸;

TC5610:起重臂长50m,塔吊基础及配筋参见塔吊厂家图纸。

6012:起重臂长50m,塔吊基础及配筋参见塔吊厂家图纸。

八.工期及进场时间要求:

楼号

型号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周期(月)

1#

5610

2020.1

2021.11

23

2#

5610

2020.1

2021.11

23

3#

5610

2020.1

2021.11

23

4#

5610

2020.1

2021.12

24

5#

6015

2020.1

2021.11

23

6#

5610

2020.1

2021.11

23

7#

5610

2020.1

2021.12

23

8#9#

6015

2020.1

2021.11

23

10#

6012

2020.1

2021.11

23

九.机械供应方式与管理

1、该项目所用施工机械及附属材料均由乙方提供及负责保管。

2、乙方应在约定的日期内提供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含安装埋件)及随机附件,以全新设备(生产期在两年以内)为准,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该机日租费用50%;每台塔吊的构件在进场前必须重新刷漆。

3、乙方协助甲方对设备进行定位及基础施工,乙方免费提供及安放基础预埋件、配重及塔吊附墙连接件等配件;

4、根据甲方的工作负荷情况,乙方应供足够用的机械操作工(每台塔吊配有不少于2名塔吊司机),满足项目24小时施工需要,并派一名机械员参与现场机械的管理,所有人员必须接受乙方的安全教育,随时待命,保证正常生产,如因乙方人员不到位造成的窝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配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维修、保养、安拆等人员,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并提供营业执照、专业资质证书、机械安全报验、准用证明和机械操作人员上岗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做好网上申报等相应手续,将操作人员的操作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甲方备案,并提供安装和使用所需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资料及其他所需材料;

6、安拆作业人员等必须持证上岗,安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一级资质,租赁安拆必须一家,不允许挂靠);所有人员必须经项目部验证合格以后才能上岗作业,否则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7、乙方必须派2名全职塔吊管理人员24小时现场负责,服从项目部的安排和管理,全局指挥、调配。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司机服务配合不按服务规范要求进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更换司机,乙方两日内更换至甲方满意。塔吊司机没有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更换,发现私自更换司机给予处罚:2000元/次。除塔吊司机和设备维修人员,任何闲杂人员严禁攀爬塔吊,发现即处予1000元/次罚款。

8、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现场机械管理及人员管理,随机资料完整,保持设备外观整洁,标识清晰,符合现场CI要求,并应在各级组织的安全文明检查中达到优良标准。否则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负责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每月至少进行二次安全大检查,并出具书面检查资料,加盖单位红章),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承担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保养费用。

10、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每台设备停止使用,单次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甲方有权双倍扣除相应设备超过时间的租赁费。

11、因设备安拆、维修以及因乙方管理不善等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12、所提供设备及随机附件(从二级箱到开关箱的电缆及开关箱、电缆等)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要求。

13、每台塔吊必须装设防倾覆装置及电压稳压装置,保证安全装置安全有效。

14、塔吊安装、拆除必须在接到项目部通知后3日内完成,每拖延一天罚款2000元。

十.安全文明施工:争创青岛市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样板工程

十一.报价依据和报价方式:

1、报价依据:依据承包方认可的施工方案。

2、塔吊报价方式:详见附件。

固定综合单价包括除甲方提供的机械水电费、设备安全防护、砼塔吊基础以外的其它全部费用,具体为:机械安拆费用、机械租赁费用、机械锚固、爬升费用、机械埋件、操作人员工资及食宿、设备验收备案、自二级箱至设备的乙方自配电缆、开关箱等临电费用、现场安全、文明及各种措施费用,工具用具费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费、调迁费、机械检验费、管理费、利润、全部税金、 工人意外伤害保险、不可预见因素和施工期间内市场变化、有关政策性调整与风险等全部费用。以及按照乙方施工产值分摊的如下费用:向有关部门缴纳建管费、工人暂住户口费、住宿费、生活用水电费、治安费、环保环卫、计划生育管理费、夜间施工手续费、视频网络监控费等费用。分包人饮食自理,招标人仅按8人/间提供住宿,床铺等由乙方自备。

租赁单价固定,不随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十二.付款方式:见合同

十三.结算方式:

塔吊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十四.投标须知:

14.1招标时间:2020年2月14日上午1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25日下午16:00之前

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大道慧丰国际

联系人: 韩守强 联系电话:185*****154

14.2报价填写须知

14.2.1 报价前的检查

投标单位在投标前需事先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一旦发现异议的地方,需通知招标单位要求予以解释。招标单位对此要求及所做出的解释会抄送给所有投标单位。

如投标单位没有恰当的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做出检查,而该等不明确和不统一之处一经发现澄清,则日后分包人不能因上述原因向承包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14.2.2 投标单位需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投标书,并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名,加盖公章和写上日期。

14.3投标文件的组成与内容

以下文件合订本一式一份放入密封的文件袋内,封面注明“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项目塔吊租赁工程”并于招标书上注明的截止投标日期前送抵招标书上注明的地址。

(i)已填妥投标价的投标书(包括报价书);

(ii)施工方案(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措施、日常行政管理要求等);

(iii)投标人业绩情况(包括获奖情况以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等);

(iiii)投标人实力情况(包括企业资质、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本工程管理人员比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操作人员持证率)。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书时,还需报送一式一份以下文件作为评标的材料,但不会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i)投标企业名称、注册地点、法人代表姓名;投标单位的企业负责人安全资格A证、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资格A证、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ii)证明投标单位有资格在青岛市从事该类型工程施工的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地税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关资料复印件1份(均为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

14.4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书前要和招标单位联系,了解施工现场条件,提交投标书后标价内视为已接受施工现场条件。

十五.开标地点与方式

15.1 本项目招标、开标地点为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中建八局项目部;

15.2 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5.2.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或未按时送达的;

15.2.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和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印章或签字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

15.2.3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5.3 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劳务管理(劳动经济)、合约、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为 5 人。

15.4 本工程按 合理低价中标法 进行评标,并评出中标人。整个开标过程将记录存档备查。

15.5 招标单位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十六、附件

承诺书


投标书

致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感谢贵公司允许我方参加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项目塔吊租赁工程投标。我公司经考察现场和研究工程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等其他有关文件后,完全确认认同贵公司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认为完全有能力建设好该工程。对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项目塔吊租赁工程若我公司有幸中标,我公司将以实际行动体现如下投标报价和承诺:

1、投标报价(含税综合单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工程量

含税综合单价(元)

不含增值税单价(元)

增值税(元)

暂定含税金额(元)

备注

1

塔吊租赁费

TC5610

月/台

140






2

ST6015

月/台

46





3

6012

月/台

23





4

塔吊进出场及安拆费

TC5610

6





5

ST6015

2





6

6012

1





7

基础埋件费

TC5610

6





8

ST6015

2





9

6012

1





合 计






2、备注:塔吊的塔吊进出场及安拆费指除塔吊月租赁费之外的一切费用,包括进出场运输费、塔吊安拆、附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附着件、附着高强螺栓、固定框(或者采用标准节)、配重以及相关的所有配件等费用。塔机的标准节必须是销轴式。

2、质量标准: 合格

3、我方承诺保证机械质量满足施工要求和符合有关标准。

4、其它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单位地址:

电话:

2019年 月 日
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安拆及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承租单位(甲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种类:一般纳税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看详情********查看详情X1

电话:***-********查看详情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六里支行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5820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出租单位(乙方):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营业执照号码: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

税务登记证号码:

工程所在地备案证明:.

开户银行:

账号:

合格供应商编号:

纳税人种类:

税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了明确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承租单位(甲方)承建的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项目塔吊安拆及租赁事宜,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项目.

2.工程地点:规划月亮湾路以北,灵山湾路以南,凤凰山路以西,规划广城路以东。

二、机械设备基本情况及使用的工程范围:

;

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塔吊安拆及租赁工程。(具体施工范围根据甲方现场指令,甲方有权将分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交由其他施工单位完成,乙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及经济索赔)。

以上设备系 2017年 11月后生产制造的设备且已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并有备案;

进场时间要求:计划进场日期为年 月 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 、设备名称、租赁单价、期限及合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工程量

含税综合单价(元)

不含增值税单价(元)

增值税(元)

暂定含税金额(元)

备注

1

塔吊租赁费

TC5610

月/台

116






2

ST6015

月/台

38






6012

月/台

22





3

塔吊进出场及安拆费

TC5610

6





4

ST6015

2






6012

1






基础埋件费

TC5610

6






ST6015

2






6012

1





合 计






说明:1.租赁单价(以“月”计)为固定单价,数量及租赁天数暂定,不足一个月的按天计算,天租赁价格按月固定单价除以当月天数进行折算。安拆单价(以“台”计)为固定单价,数量暂定,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租赁单价中包含乙方每台塔吊配备2名司机,保证设备24小时正常运转。

2.上述机械设备安拆及租赁费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除甲方承担的机械水电费、设备安全防护费、钢筋砼设备基础费用以外的其它全部费用,具体为:机械租赁费、机械安拆费、机械锚固费、设备折旧费、设备维修维护及大修费、工具用具费用、设备验收备案、设备检验费、自二级箱至设备的乙方自配电缆和开关箱等临电费用、现场安全、文明及各种措施费用、避雷装置费用、调迁费、管理费、利润、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全部税费、证件及工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与人员有关费用、不可预见因素和施工期间内市场变化、有关政策性调整与风险等所有相关费用。

3.进出场及埋件内容包含设备运输、预埋件、预埋螺栓等一切费用。

4.合同租赁单价固定,不随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四 、合同额

暂定金额(人民币):(¥:元)

其中增值税税率为3%,不含增值税金额:(¥:元),增值税:(¥:元);最终合同价款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五、结算方式及支付

1.预付款或预付定金(或押金):无.

2.租赁费计算方式: 租金按“月”计算。租赁费计算的起始日为设备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租赁费计算的终止日为甲方通知设备出场且现场具备出场条件之日,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以现场签证单形式作为结算依据。若发生签证,乙方需在事实发生7日内报甲方,若超出7天,认为乙方自动放弃。

安拆费计算方式:按“台”计算。

3.安拆及租赁费支付时间:

1)安拆及租赁费按节点支付:无

2) 安拆及租赁费按月支付:

乙方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完成量,甲方审核后按审核后租赁费的70%于下月25日前支付;工程进场安装验收完毕后15天付进出场费的50%,其余部分在设备使用完毕拆除退场后30天支付完毕。

机械使用完毕、拆除退场后,结算完毕、乙方开具与结算值总额一致的全额发票后12个月内付清。

4.支付方式:

1)乙方直接支付与甲方结算的安拆及租赁费用,采用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原则上不得以现金支付:

2)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已完产值总额一致的全额发票,征收率为3%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给乙方的扣款、罚款在每次的工程款支付中扣除或由乙方缴纳现金;在进度款中扣除时,乙方应提供进度款的全额(即:未扣款之前的额度发票)发票),并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有误,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补偿。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10%的违约金。甲方已经取得乙方合规发票,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作废或开具红字发票;乙方提供的发票导致甲方被税务机关调查,乙方有协助配合甲方做好调查、解释、说明工作的义务。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一并承担,并负有民事赔偿责任。

3)以上付款均在满足本合同全部要求的前提下方才支付,否则甲方视情况,确定减付、缓付或停付。所有的付款甲方只付到本合同内签订的乙方开户行账号。

4)施工具有一定的风险,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结成合作伙伴。一致同意各项费用均应在发包人工程款按总包合同正常支付的前提下,方才向乙方支付,如果发包人工程款欠付,乙方愿意相应比例部分待发包人支付后再支付;一致同意若因甲方资金有困难,乙方应在30天内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

5)财务税务规定: 含增值税在内的全部税金包含在乙方的合同单价内,乙方每次领取工程款时,携带以下资料:(1)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盖发票专用章);(2)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2份”务必盖公章;(3)税票复印件“2份”务必盖公章;(4)合同(合同第一部分即可、包括合同封面)复印件“2份”务必盖公章;(5)将账号、收款单位、开户行盖到收据背面或者提供机打账号、收款单位、开户行资料,收款账户资料不得手写;(6)发票需要在税务局网站验证真伪,将验证的界面打印并盖公章(步骤为:登陆地税局网站。点击“发票管理”,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即可查询)。

5.租赁费其它约定:

1)春节期间暂按实际暂停天计停工期,春节停机30日内,不计取租赁费,停机超过日,从第31 日起按照租赁费50%计取;(停工期间如需使用,租赁费执行合同单价,按实际天数签证结算)。

2)在正常施工期内,因业主或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停工,租赁费按50%计取(在通知人员离场的情况下扣除其中人工费)。

3)塔吊书面报停后,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时间内无条件撤场,如乙方提供塔吊未按甲方要求时间进退场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承担2000元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塔吊无法及时退出现场,导致塔吊闲置在现场,则乙方按照塔吊日租费的50%取费(不计算人工工资)。

4)乙方塔吊进出场费用包含50吨以下(含50吨)汽车吊费用,若汽车吊大于50吨,甲方按照实际使用汽车吊市场价扣除50吨汽车吊市场价,给乙方补差价。

6.机械使用完毕、拆除退场后 28 天内提交结算资料,一式 4 份甲方给予审核,审核定案后返回乙方 1 份。结算书加盖“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结算专用章(3)”后方才生效。

六、双方责权及违约责任

1、甲方责权:

甲方委派为驻现场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为驻现场项目执行经理,联系电话.

1)保证在设备安装前达到机械设备进场安装条件。

2)机械使用完毕,甲方应配合乙方的机械退场工作。

3)负责对乙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真实考核。

4)参与审定乙方(或安拆单位)编制的设备使用的有关方案和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

5)甲方发现乙方人员有违法、违纪、违章、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管理的,有权要求乙方清退。甲方保留各租赁单位施工区域随时调整的权利,甚至解除合同。

6)甲方提供设施:负责提供现场水电接驳点、承担机械费用、按照乙方提供基础图纸制作钢砼基础并承担费用、负责搭拆设备安全防护保证达到相应标准并承担费用。

7)甲方提供施工用吊钩以下吊索、吊具、并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2、乙方责权:

乙方委派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1)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自觉接受甲方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施工现场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指导。作业前应对塔吊各部件及安全装置、吊具、索具、螺栓、轴销、现场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情况良好,技术性能符合安拆作业的要求,并做好记录,严禁在不具备安拆条件下安拆塔吊;

3)乙方负责机械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配备有相应操作证的操作人员,确保正常施工需要,并将操作人员的操作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甲方备案;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拆设备,设备安装完毕后负责设备的相关检测并进行初次保养,安装验收交给甲方后,由产权单位进行施工过程中的维修保养;

5)乙方要在我方通知的时间内进行安装拆除,不得影响我方正常施工;安拆过程中如乙方违章操作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6)安拆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不得违背说明书上所列安拆条件;

7)塔吊安装完毕后,乙方应进行技术检验和调试,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自检合格后,应出具自检合格证明,经技术负责人审查,履行签字手续。乙方技术负责人应向甲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向甲方移交安装资料存档备查。

8)安拆单位中标后7日内申报安拆方案及应急预案,均须单位总共签字认可;工人进场安装前申报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

9)应在约定的日期内提供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若不能按合同约定数量及时提供设备的,应承担并向承租方支付10000元/台赔偿金。设备符合当地政府的相关要求,进行完产权备案,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该机日租费用50%。

10)根据现场情况,提供安全、可靠、方便施工的基础施工图,并放置预埋件、楼层锚固件、附墙连接件。

11)乙方负责机械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配备有相应操作证的操作人员,并将操作证复印件交甲方备案,人证要相互对应,持证上岗,没有操作证的人员严禁操作塔吊。若乙方人员一直配备不齐,乙方延期一天支付1000元/人的违约金直到有操作证的人员到场操作为止。

12)乙方负责机械设备在租赁期内的维护、修理和保养,并承担相应费用,若在各项检查中由于保养、修理、维护及整改不到位,受到检查通报的,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设备保养应插空进行,不得占用施工时间。每次维修2小时内维修好本次不计维修时间;大于2小时小于4小时本次计半天维修时间;大于4小时小于8小时本次计1天维修时间。每月累计3天维修时间,超过3天的按日租费扣减当月租赁费。

13)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现场机械管理及人员管理,随机资料完整,保持设备外观整洁,标识清晰,符合现场CI要求. 按时提供施工机械现场的保养资料、周检、月检资料及配备完成各类相关报表资料,并应在各级组织的安全文明检查中达到优良标准,否则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4)所提供设备及随机附件(从二级箱到开关箱的电缆及开关箱等,二级箱距离塔机不超过5米)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要求,对其自行提供的开关箱、电缆、机械设备及配件等进行看管,若出现丢失、损坏等自行负责。

15)乙方提供营业执照、专业资质证书、机械安全报验、准用证明和机械操作人员上岗证明的复印件;做好网上申报等相应手续,提供安装和使用所需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资料及其他所需材料;若由于手续等原因导致工期耽误,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由乙方负责。

16)乙方须负责塔吊司机的现场管理、现场机械员等相关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乙方做好对塔吊司机、现场机械员等一切委派到现场人员的交底工作,在现场的一起行为必须符合现场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对于乙方委派到的施工塔吊司机、现场机械管理员等现场人员的一切危险或不规范行为造成的任何安全等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17)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随机配备满足现场施工操作要求的操作人员(24小时,随叫随到),且保证施工塔吊24小时正常运转。操作人员证件齐全有效,且男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0周岁。乙方必须与操作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报甲方备案存档,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乙方应根据劳动合同自行协调解决;乙方不得因其安全、劳动争议等问题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包括经济的、名誉的等各种损失);设备数目超过四台(包含四台)乙方必须随机械进场的同时派1名管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负责现场施工用的塔吊设备、机械的管理、检修保养、维护,以及资料的完善,该费用包含在租赁费内。

如需额外增配机具操作司机或者驻场管理人员,保证于规定的时间内到位(提前7天通知,增配司机工资按 6000元/月计)。

18)使用的施工塔吊品牌、型号、参数、生产时间符合要求,机械设备产权由乙方自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自动解除合同并赔偿对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9)因乙方管理不善,塔吊司机违章超载运行、带病运行以及其它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0)为充分体现与承租方合作的诚意,当业主拨款不及时,出租方自愿集中本企业财力、物力保证工人正常上班,杜绝因欠薪而引发的上访事件,确保工程正常施工。由于出租方不能满足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自愿退出,按实际发生台班数的50%结算,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1)乙方配备现场管理人员人,操作人员人,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标机械设备安全检查标准,配合甲方创建“青岛市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样板工程”。

九.机械供应方式与管理:该项目所用施工机械及附属材料均由乙方提供及负责保管。

十.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设备停使,损失各自承担。

十一.其它

1)乙方确认以下电子邮箱为有效联系方式,甲方任何文件发送至该邮箱即视为乙方已接收:.

2)未经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同意,该合同中当事人的债权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单方向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发出的债权转让通知不发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

十二.合同份数及效力

1)本合同一式陆份,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副本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2)合同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结算完毕并结清往来帐务后合同自行失效。

3)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并且没有质量瑕疵,因产品的所有权或知识产权瑕疵造成第三方索赔的,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8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8号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件一:《分包经济签证单》格式:

中国建筑项目管理表格

分包经济签证单

表格编号

CSCEC8B-CM-B10412

工程名称

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

签证编号


工程指令

签发事项

□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设计变更□质量整改□返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应急处理□零星点工□其它

工程指令内容描述

专业工程师签字: 日期:

签证内容描述及签证金额计算过程:

乙方(盖章):分包经办人签字:日期:

项目专业工程师意见:

签字:日期:

项目总工(或生产经理)意见:

签字:日期:

项目商务经理审核:

签字:日期:

项目经理审核:

签字:日期:

地区经理部商务管理部:

签字:日期

地区经理部总经济师:

签字:日期

公司商务管理部经办人:

签字:日期

公司商务管理部负责人:

签字:日期

注:1、合同约定外的或改变合同条款的或单份金额超过5000元的以及以签证等形式确认单价的,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及其负责人审批后生效;2、单项金额超过1万元的,须经过二级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单份签证超过5万的须经二级单位总经济师审批,否则无效;3、发生签证事件后2天内办理签证手续,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不予办理。4、无现场指令不予办理分包签证。

项目部工作指令

工程名称: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


编号:

发送:


由: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部

内 容

工作内容及原因:

工作预计需求人数及时间:

验收标准及时间:

中建八局工程部经办人:


中建八局
商务部


年 月 日

中建八局
项目经理

意见:


同意【 】/不同意【 】,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分包接收人:

年 月 日

备注:1、此指项目指令一式三份,八局工程部、预算合约部各留一份,分包单位留一份;
2、令本项目部工作指令须附在工程签证单后,作为签证单的组成部分;无指令的签证单不予

认可;工程变更随指令下发。



附件二:《合同外价格确认单》格式

合同外价格确认单

工程名称: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第页共页编号:

价格确认

事项


价格事项及包含工作内容详细描述、费用计算详细过程:

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日期:

项目经理部初步审核意见:

项目商务经理: 项目经理:

派驻地区商务管理部副经理:

地区经理:

注:单项总价5万元以上(含)的确认单无效,双方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附件三:

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有关规定,本着“总包统一负责、分包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项目

2.工程地点:规划月亮湾路以北,灵山湾路以南,凤凰山路以西,规划广城路以东。

3.分包形式:机械安拆及租赁

4.分包范围:塔吊安拆及租赁

二、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违章的出现。

3.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确保施工现场创建青岛市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样板工程;

5.落实国家和地方治理大气污染的措施,降低环境污染。

6.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制度,加强监管,确保施工现场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杜绝刑事案件发生。

三、安全生产要求和管理责任划分:

1.甲方对整体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承担管理责任;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其分包范围的安全生产具体负责。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生产,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自身安全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任由乙方独自承担。

3.乙方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备相应资质,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的管理要求。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队伍入场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

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保证项目安全管理的能力,配置合格充足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确保安全文明管理目标的实现,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造成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严重或给交叉施工作业人员造成威胁时,甲方有权对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清除出场,同时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5.禁止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非法转包,如乙方有非法转包行为,一切责任由分包承担。由此原因发生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受到损失的,由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6.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7.乙方应遵守甲方对现场的统一布置,乙方在施工现场建临时库房、值班住宿、办公室等设施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占用,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一律不准私自搭建临时设施。

8.乙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电动、手动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安全使用标准。若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或电动、手动工具,甲方将给予收缴,在操作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和其他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按交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负责本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并有责任维护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准任意移动、破坏防护设施(如电梯井门、护栏、安全网、坑道口盖板等),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提供临时防护设施后方可改动,否则乙方承担一切后果责任。

10.乙方严禁进行电气焊割与油漆、喷漆、防水、木工等交叉作业。乙方对此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分包方独自承担。

11.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1.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11.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11.3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1.3.1分包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方可组织施工;

11.3.2乙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按规定参加考核取证,未定期进行审核的视为无证上岗;

11.3.3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3.4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证件上岗;

11.3.5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11.3.6乙方必须执行各项安全活动制度。

12、安全检查制度:

12.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2.2乙方必须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12.3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安全巡查制度。

1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整改消项制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

14.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14.1乙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符合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14.2乙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布置必须符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3乙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甲方,由甲方组织进行专业验收;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有关规定。

15.乙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16.乙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

17.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1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18.1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安全部门或项目领导,报告事故的详情。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

18.2在抢救伤员时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的,要注意抢救过程中的安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或拍照,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款。

18.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及其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承担。

18.4乙方须承担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8.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乙方员的,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甲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19.乙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20.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20.1乙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20.2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20.3乙方的分供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20.4施工现场内,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20.5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乙方中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甲方的书面同意;

20.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

20.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的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20.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甲方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乙方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满足生产使用要求,并严格按规定要求配戴。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若因购置伪劣产品而发生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责任。

20.9乙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20.10乙方应在进场后7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甲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责任;

20.11乙方应指定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管理安全方案和措施的实施,并在班组建立安全巡查员制度。

四、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CI战略的要求,按甲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禁止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乙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

6.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至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款;

7.乙方的生活区应按照国家、地方及甲方要求执行。

五、甲方对乙方的奖罚除按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进行考核外,还应按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安全奖罚制度执行。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受到政府机关处罚的,乙方独自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六、本协议的签订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协议中没有提及而政府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责任。本协议书作为双方签订的分包合同的附件,并与其具有同等效力。

七、现场奖惩管理要求:

序号

处罚事项

处罚方式

1

发生一般事故

每起罚款10--30万元;

停止所在地区经理部投标1年,期满后重新评价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每起罚款30--50万元;

列入黑名单,全公司内禁止使用

在同一项目发生两次以上事故的

每起罚款50万元以上;列入黑名单,全公司内禁止使用

2

发生重伤事故

每起罚款5--10万元

3

发生轻伤事故

每起罚款1--5万元

4

发生火灾、食物中毒、恶意越级上访、聚众闹事、群殴等其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事故

每起罚款1--10万元

5

发放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或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合格防护用品

每次罚款200元/人

6

拒不落实防护设施建设、隐患整改要求或擅自破坏防护设施

每项罚款500--2000元

7

作业人员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每人次罚款50元

8

特种作业人员不足或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危及安全生产

每人次罚款1000元

9

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设施、料具、工具

每项罚款1000元

10

擅自拆除设备设施保险、限位或造成保险、限位失灵

每项罚款1000元。

11

未做到工完场清、规范堆料,造成基坑坍塌、通道受阻、现场混乱

每处罚款500元

12

在宿舍内私自接电、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煤气

每间宿舍罚款500元。

13

宿舍、食堂(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浴室、厕所等设施管理混乱,达不到管理要求

每项罚款500元

14

不服从总包项目部安排,造成现场存在安全隐患

每项罚款200--2000元

15

不执行总包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交底,造成现场存在安全隐患

每项罚款200--2000元

16

提供虚假证件、资料、证书

每项罚款500--2000元

17

现场存在吸烟、随地大小便、穿拖鞋、赤背等行为

每人次罚款100元

18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

每人每天罚款500元

19

其它应当处罚的事项,处罚金额参照以上条款


注:未尽事宜按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双方安全协议规定执行,执行处罚时应开具通知单,处

罚可通过扣减安全生产保证金、工程款或缴纳现金等方式落实,现金罚款应交财务统一管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我公司同志,身份证号码: 为我公司合法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全权负责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项目的塔吊租赁工程 的(√投标√签约√履约√结算√其他)事宜,具体权限如下:

1. 签署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2.

3.

4.

有效期限:自投标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保修期满止

在上述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理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若有授权变动,我公司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贵公司,如果我公司未及时通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 权 人: (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授权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五:

中国建筑项目管理表格

租赁费结算书

表格编号

CSCEC8B-CM-B10426

日期:

项目名称及编码:编号:

出租方名称:

序号

月份

含税租赁合价

赔偿金额

修理费等其它费用

含税月度结算费用

备注

1







2







3







4







5







6







7








合计

初审含税结算值(人民币大写):


本租赁费用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租赁业务所及的所有费用,结算额大写:含税人民币元,其中:不含税金额 为 ,税额为 ,增值税税率为 ; 所有的工具已退还完毕。

租赁商确认栏

审签栏

审签日期

出租方商(初审盖章):

 年月日

物资部经理:


生产经理:


项目商务经理:


项目经理:


三级单位物资设备部:


三级单位商务管理部复核意见:

签字:年月日

三级单位商务管理部经理:

签字:年月日

三级单位总经济师:

签字:年月日

二级单位商务管理部终审意见:

签字:年月日

二级单位总经济师:

签字:年月日

出租方终审确认:

签字:年月日


附件六:

中国建筑项目管理表格

分包经济签证月清确认单

表格编号

CSCEC8B-CM-B10413

项目部名称


共页第页

分包方名称


编号


序号

分包方式

签证编号

签证主要内容

分包报送日期

报送值(元)

签证经办人

签证提交日期

项目部审批日期

签证金额(元)

其中签证零工(元)

合计(元)

备注





















































合计













经双方核定,自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共发生签证份,签证金额共计元,除此之外,本月不再发生任何签证。(开工累计发生。。。。)

项目经理签字:分包商签字盖章:


附件七

中国建筑项目管理表格

租赁费月度结算单

表格编号

CSCEC8B-CM-B10419

项目名称及编码:年月份编号:

出租方名称:价值单位:元

序号

租赁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租赁数量

本期计算起始日期

本期计算终止日期

本期租赁期长(天)

不含税租赁

单价

不含税租赁合价

税率

增值税税额

含税赔偿金额

含税清理维修费等其它费用

含税月度结算费用

备注

⑷=⑶-⑵+1

⑹=⑴*⑷*⑸

⑻=(6)*(7)

⑾=⑹+(8)+⑼+⑽

1
















2
















3
















本月合计















累计发生















本期租赁费用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租赁业务所及的所有费用,不含增值税费用为:元,增值税为: 元,税率%,含税结算额为元 ,大写金额:人民币整。

出租方确认栏

审签栏

审签日期


出租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项目物资负责:


项目生产经理:


项目商务经理:


项目经理:


地区物资负责:



附件八:

建筑劳务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

为规范施工分包和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务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本企业从事建筑施工分包和使用建筑劳务工作下列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当地政府部门的法规、政策及总承包单位规章制度,依法进行施工分包和用工管理,不搞挂靠和接受挂靠,不使用小包工队伍和未培训的社会闲散人员。

二、本企业使用劳务工人,保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持证率达到80%以上。

三、企业使用建筑劳务工,依法与劳动者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细约定劳务作业的内容、计价方法、支付劳动工资的时间和发生违约后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经双方签字(章)认可。

四、企业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务工发放劳动工资,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决不拖欠劳务工工资,每次发放工资经劳动者本人签字。

五、企业接受总承包方的监督与管理。执行总包方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劳务工资保障基金,在总包项目经理部的直接监督管理下,做好劳务工工资支付工作。并按照总包方的要求,按时报送工资支付情况统计表。

六、在有条件的地区,委托总包方在银行开设“劳务工工资专户”,建立工资卡,将工资直接打入劳务工个人卡中,并接受总包方对“工资专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七、企业发生资金矛盾时,无条件先行支付劳务工工资。

八、企业拖欠劳务工工资,且处置不当导致引起工人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对相关责任人作严肃处理外,愿根据分包合同约定,接受中止分包合同的处理。并按照拖欠克扣额的50-100%缴纳违约金。

九、企业成立劳务工工资支付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分别是处置工资纠纷在企业和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把纠纷化解在本企业,决不以任何借口进行推诿,拖延。一旦发生上访事件,企业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主动靠上去做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小负面影响。

十、企业在每个建筑工地张贴建筑劳务工人工作纠纷处置告示,公布劳务工工作管理制度,发生纠纷的处理程序,企业和项目部负责处理纠纷的人员姓名、电话和地点。热情接待、认真处理好每起工资纠纷。

十一、企业严格遵守总包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协议,做好劳务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接受总包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承诺人: 承诺日期:

附件九

廉政协议

甲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行为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责权

1、甲乙双方应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开展工作,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工程项目所在省、市、区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甲乙双方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机关举报。甲方纪委举报电话:****-********查看详情;纪检监察部举报电话:****-********查看详情

举报信箱:qdgsjubao@163.com

3、甲乙双方应积极宣贯:“工程优质、团队优秀”的廉洁文化理念,开展创“双优”(工程优质、团队优秀)活动,加强廉政教育。

4、甲方项目部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甲乙双方项目人员廉政工作会议,乙方相应人员按时出席。

二、甲方责权

1、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若发现乙方有不廉政行为,应及时予以教育和制止,并向甲方分管业务主管部门和纪委报告。

2、甲方不得违反原则指定分供方和确定工程价格、材料价格。

3、甲方工作人员收受或索取乙方贿赂的,由甲方纪委查处,追究相应的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对实名举报的,甲方要立案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防止报复事件发生。

5、若乙方违反本廉政协议中的条款,甲方视情节对乙方处以合同额0.5%-1%的违约金。

三、乙方责权

1、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业务,不得为获取不当利益,在工程设计、监理、施工、供货、项目管理等各项工作交往中,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回扣等好处费。

2、乙方不得报销应由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承担的各项费用。

3、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经商以及国内外出行等提供方便。

4、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宴请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健身场所。

5、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6、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或者亲友介绍从事与甲乙双方工程有关的工程分包及材料设备、周转工具的供应、租赁等经营活动。

四、其它

1、本协议作为分供合同的附件,与分供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同分供合同同日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十:

节电 协议书

为进一步搞好项目的绿色文明施工,提高对节电与电资源的利用,加强节电与用电的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概况及分包工作内容

工程名称: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项目

工程地点:规划月亮湾路以北,灵山湾路以南,凤凰山路以西,规划广城路以东。

协议主要内容:各班组用电量及节电用电责任。

2、工作期限

计划工作日期: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 11月30日

3、用电指标

项目用电指标包括:施工用电低于定额用电量的90 %,生活用电按照每人每天0.8 度,生活用电单独计量,根据施工人数实时控制。

4、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将用电连接供应至各特定区域,保证用电单位用电安全及到位。

2)对有破损的用电气设备应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

3)对各区域用电及时进行计量考核登记,对临时用电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4)对于发现电气设备及线路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

5、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各区域用电供应到位,对于用电设备紧张的区域,乙方

有权要求甲方进行加设,对破损未及时进行维修与更换的,有权要求项目部及时进行处理。

2)乙方应爱护现场临时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

3)乙方在用电后,应及时对用电设备进行关闭,不得随意浪费电源。

4)自觉遵守项目部对于施工临时用电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6、用电管理与检查

1)本工程项目经理为临时用电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建立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领导管理小组。

2)、严格遵守有关临时用电的技术要求,对检查发现隐患的问题由项目安全员认真落实,及时整改。

4)对违反临时用电协议规定的施工人员,一经查出,项目部将严肃处理。若发现私拉乱扯用电的现象,每次罚款100元,发现故意损坏用电设备的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0元。有无理取闹的每次罚款500元。

7、协议份数

本协议和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款履行结束后失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十一:

节水协议书

为进一步搞好本项目的绿色文明施工,提高对节水与水资源的利用,加强节水与用水的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概况及分包工作内容

工程名称:薛家滩村庄改造项目项目

工程地点:规划月亮湾路以北,灵山湾路以南,凤凰山路以西,规划广城路以东。

协议主要内容:各班组用水量及节水用水责任。

2、工作期限

计划工作日期: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 11月30日

3、用水指标

项目用水包括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具体指标包括:施工用水3.8 立方米/万元产值;卫生设施用水定额为20 升/人·天;食堂用水定额为15升/人·天;洗浴用水定额为30升/人·天(人数按照出勤人数的30%计算);洗衣用水定额为25 升/人·天;

4、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将用水连接供应至特定区域,保证用水单位的用水到位。

2)对有破损的用水设备应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

3)对各区域用水及时进行计量考核登记,对临时用水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4)对于发现有偷、跑、漏、长流水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

5、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水供应到位,对于用水设备紧张的区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加设。

2)乙方应爱护现场临时用水设施,不得故意损坏。

3)乙方在用水后,应及时对用水设备进行关闭,不得随意浪费水源。

4)自觉遵守项目部对于项目临时用水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6、用水管理与检查

1)本工程项目经理为临时用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临时用水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建立临时用水的安全技术领导管理小组。

2)、生活区应注意保证消防管路畅通,消防设施完备且箱前道路畅通,无阻塞或堆放杂物。

3)、严格遵守有关临时用水的技术要求,对检查发现隐患的问题由项目安全员认真落实,及时整改。

4)对违反临时用水协议规定的施工人员,一经查出,项目部将严肃处理。若发现偷、跑、滴、漏、长流水的现象,每次罚款20—50元,发现故意损坏用水设备的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100元。有无理取闹的每次罚款200元。

7、协议份数

本协议和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款履行结束后失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十二:

青岛公司项目施工用水参考定额

一、施工用水参考定额

序号

用水对象

单位

耗水量

备注

1

浇注混凝土全部用水

L/m3

1700-2400


2

搅拌普通混凝土

L/m3

250


3

混凝土养护(自然养护)

L/m3

200-400


4

冲洗模板

L/m2

5


5

搅拌机清洗

L/台班

600


6

人工冲洗石子

L/m3

1000

当含泥量为2%-3%

7

砌砖工程全部用水

L/m3

150-250


8

抹灰工程全部用水

L/m2

30


9

浇砖

L/千块

200-250


10

抹面

L/m2

4~6

不包括调制用水

11

楼地面

L/m2

190

主要是找平层

12

搅拌砂浆

L/m3

300


13

上水管道工程

L/m



14

下水管道工程

L/m









二、施工用水不均衡系数

编号

用水名称

系数

K2

现场施工用水

1.5

K3

施工机械、运输机械

2


三、分项生活用水量参考定额

序号

用水对象

单位

耗水量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

1

生活用水(盥洗\饮用)

L/人.日

20-40

2

食堂

L/人.次

10_20


四、消防用水量

序号

用水名称

火灾同时发生次数

单位

用水量

1

施工现场消防用水




2

施工现场在25ha内

一次

L/S

10_15

3

每增加25ha

一次

L/S

5

施工供水设施
一、确定供水数量
1、现场施工用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q1=K1(ΣQ1*N1/T1*t)K2/8*3600
式中 q1——施工用水量(L/S)
K1——未预计的施工用水系数(1.05-1.15)
Q1——年(季)度工程量(以实物计量单位表示)[10M2]
N1——施工用水定额(见表34-27)
T1——年(季)有效工作日(d)[2006.3-2006.12]
t ——每天工作班数(班)
2、施工机械用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q2=K1ΣQ2*N2*K3/8*3600
式中 q2——机械用水量(L/S)
K1——未预计的施工用水系数(1.05-1.15)
Q2——同一种机械台数(台)
N2——施工机械台班用水定额,参考表34-29中的数据换算求得
K3——施工机械用水不均衡系数(表34-28)
3、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q3=P1*N3*K4/t*8*3600
式中 q3——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L/S)
P1——施工现场高峰昼夜人数(人)
N3——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为20-60L/人*班,主要需视当地气候而定)
K4——施工现场用水不均衡系数(表34-28)
t ——每天工作班数(班)
4、生活区生活用水量可按下式计算:(不计)
q4=P2*N4*K5/24*3600
式中 q4——生活区生活用水量(L/S)
P2——生活区居民人数(人)
N4——生活区昼夜全部生活用水定额,第一居民每昼夜为100-120L,随地区和有无卫生设备而变化;各分项用水参考定额见表34-30
K5——生活区用水不均衡系数(表34-28)
5、消防用水量(q5),见表34-31
6、总用水量(Q)计算:
(1)当q1+q2+q3+q4≤q5时,则Q= q5+0.5*(q1+q2+q3+q4)
(2)当q1+q2+q3+q4>q5时,则Q= q1+q2+q3+q4
(3)当工地面积<5ha而且q1+q2+q3+q4<q5时,则Q= q5,最后计算出的总用量,还应增加10%,以补偿不可避免的水管漏水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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