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金沙分局
2、项目编号: jshb*******查看详情
3、项目名称:金沙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2020年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询价
5、审批单位:采购办中国采招网(]bidcente r.com.cn)
6、采购数量:一批
7、项目内容:
(1)监测时间:2020年每季度监测一次,共监测4季度,具体每季度监测时间以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金沙分局通知为准。
(2) 监测企业: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贵州西电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黔北电厂、金沙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和金沙县污水处理厂二期。
(3)监测项目:分别参照《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进行监测,如有特殊情况,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金沙分局研究后可酌情增加。
(4)监测频次:定于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次监测一天,共监测四个季度。如遇异常情况可酌情加密监测。
(5)监测点位布置:参照相关标准要求设置。
8、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
9、供应商资格条件:(1)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具有本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参加会议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是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特殊资格要求:审查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原件及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原件(附表至少必须涵盖本次监测所有项目,见采购方案),原件中的监测方法必须与监测标准一致,标准不一致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4)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否则,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 (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间段,提供公告页网页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首页“高级检索”栏检索查询企业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犯罪档案记录(企业、法人分别查询),若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前存在行贿、受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时间段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供应商报名领取采购方案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已加盖公章的第9条第(2)、
10、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审查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复印件。
11、报名及采购方案领取时间:2020年2月18日至 2019年2月20日9:00至 17:00时上班时间(节假日、中午休息除外)。
12、报名及采购方案领取地址: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金沙分局办公室
13、采购会议地点: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金沙分局会议室
14、采购会议时间:2019年2月21日10:00
15、项目联系人:马大林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16、监督举报电话:金沙县纪委监察局****-*******查看详情、金沙县财政局****-*******查看详情(货物、服务类)、金沙县招标办****-*******查看详情(工程类)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金沙分局
2019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