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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2年度公交车用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第二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灭火装置 自动 超细干粉

所属地区 江苏省-南通市 发布时间 2020/2/18 关键词灭火装置自动超细干粉   近期更新6645项目点击关注“灭火装置,自动,超细干粉”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南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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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2020-2022年度公交车动力部位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采购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公交车用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查看详情

三、项目预算:70万元

四、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采购单位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为采购装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4、干粉灭火装置达到国家标准GA602-2013,超细干粉灭火剂达到国家标准GA578-2005。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2019年7月-2020年1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此处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0年3月12日9时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南通市外环东路96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投标人注意提前熟悉会场,避免迟到)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七、投标保证金

1、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

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3、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汇票或转账或电汇或网银的方式递交:

(1)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南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南通分行人民路支行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655

(2)如采用银行汇票的方式递交,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由投标人带至开标现场(银行汇票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单独递交),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汇款人为:投标人名称(例如:参与投标的为XX公司,银行汇票汇出单位必须为XX公司,不能为XX公司的分公司。)。

(3)如采用转账或电汇或网银的方式递交,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汇入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刻作为有效保证金时限的依据,各投标人应当充分预判因各种因素导致保证金到账的滞后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汇款人为:投标人名称(例如:参与投标的为XX公司,汇出单位必须为XX公司,不能为XX公司的分公司。)。

(4)未成交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递交的,当场退还;以转账或电汇或网银的方式递交成交的;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投标人(以下称为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开标

1、开标时间:2020年3月12日9时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南通市外环东路96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投标人注意提前熟悉会场,避免迟到)

九、评标

1、评标时间:2020年3月12日9时0分。

2、评标地点:南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南通市外环东路96号)办公楼;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10%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丁晓华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大厦A座701室

联系人:冯建敏、毛琴联系电话:****-********查看详情135*****113

传 真:****-********查看详情 邮箱:fgyjszx2@163.com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网站上发布,敬请留意。

2、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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