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项目编号:CS********查看详情0100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昆明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昆明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营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况及资格要求: 1.1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营区物业管理服务 1.2采购内容:为确保昆明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营区(昆明市公安局警务科技大楼)正常的办公秩序,进一步加强警务营区的正规化管理,拟对上述营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为*******查看详情.00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3 项目概况 1.3.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3.2 项目地点:呈贡区学海路。 1.3.3服务期:1年,由于业务技术用房目前还未正式投入使用,物管公司进驻时间以业主方通知为准。 1.3.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满足业主方要求。 1.4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或2017年-2019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2019年6月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19年6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4.3、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其他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若经查询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