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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停车场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 发布时间 201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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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停车场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2011-10-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银川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集中采购计划,由采购人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停车场的采购事宜。采购的停车场包括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停车场地及车辆看护、管理。及为了保证所需标的达到价格合理和服务周到,决定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交付时间、地点:


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招标编号

合同执行期

采 购 人

兴庆区一大队用停车场

1个

银采中(公)[2011]第187-1号

按年签定

合同

银 川 市

公 安 局

交警支队

兴庆区一大队用停车场

1个

银采中(公)[2011]第187-2号

兴庆区一大队用停车场

1个

银采中(公)[2011]第187-4号

兴庆区二大队用停车场

1个

银采中(公)[2011]第187-6号

金凤区一大队用停车场

1个

银采中(公)[2011]第187-7号

金凤区二大队用停车场

1个

银采中(公)[2011]第187-9号

西夏区一大队用停车场

1个

银采中(公)[2011]第187-11号

投标人可投其中1个标段,也可同时投多个标段。

二、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和看护、管理各类停放车辆的能力;

3、投标人应对所投标的物拥有所有权或经营使用权;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证件:

一、法人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组织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未能亲自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对所投标的物的所有权或经营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二、自然人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对所投标的物的所有权或经营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及索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2011年10月26日上午9时起至2011年11月1日下午5时止,在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索取谈判文件。

四、外地投标供应商以E-mail的方式告知我中心“投标供应商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所投项目,招标人即向投标供应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谈判文件》 (我中心E-mail:yc6666@126.com);本地投标供应商须带U盘到我中心综合部登记领取。

免费索取《谈判文件》的联系人:杨立双;联系电话:0951—*******查看详情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11月2日(星期三)上午9时之前(招标人自上午8时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日(星期三)上午9时

开标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联系单位: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玉皇阁北街4号,玉皇阁西北角)

联系电话:0951—*******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联 系 人: 杨立双 丁玉林 李海霞

七、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0951—*******查看详情 马庆宁

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0951—*******查看详情 石光兴

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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