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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路南延和中心医院北侧道路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 发布时间 2011/10/26
招标业主庄河市城乡建设管理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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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向阳路南延和中心医院北侧道路工程(二标段:庄河市中心医院北侧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庄河市向阳路南延和中心医院北侧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庄河市城乡建设管理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二标段:庄河市中心医院北侧道路工程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庄河市南城区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530 万元。
2.4招标范围: 。
2.5工期要求: 2011 年 12 月 1 日开工至 2012 年 7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243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报名其他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路基、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 2、项目经理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无负责的在建工程(若已锁定,视为废标)。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 3、外埠投标人(辽宁省以外)开标前需办理入辽施工备案手续,开标时须提供备案手续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违法违规行为限制:无在处罚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限制: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报名要求: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类似工程业绩有效证明(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以上所有原件均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经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11 年 11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在 大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庄河市城乡建设管理局(政府办公楼219室) (地点)同时进行投标报名。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5:00 时至 5: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3: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持本单位授权书和 在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0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庄河市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 庄河市城乡建设管理局(政府办公楼219室)
邮编:
联 系 人: 崔新伟
电 话: ****-********查看详情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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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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