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2020年度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江西省抚州市水文局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03月13日起至2020年03月20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抚州市政府采购办(联系电话:****-*******查看详情,地址:抚州市迎宾大道777号)和fzcg抚州市水利局本级(地址:抚州市临川区滨湖路,联系人:左女士,联系电话:137*****059)。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采购单位 | fzcg抚州市水利局本级 | ||||
项目名称 | 抚州市2020年度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服务项目 | ||||
项目金额 | 1,050,000元 | ||||
专家1论证意见 |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地表水资源分级监测实施方案》(赣水资源[2013]1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功能区监测工作的通知》(赣水资源[2015]10号)要求,水质监测是省政府对市、县(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重要考核内容之一。为全面贯彻落实该项工作,鉴于水质监测服务由指定的当地设区市水资源监测中心承担,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抚州市水文局提供2020年度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服务。 | ||||
专家姓名 | 徐德辉 | 职 称 | 高工 | ||
工作单位 | 抚州市水电勘测设计院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 | ||||
专家2论证意见 |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地表水资源分级监测实施方案》(赣水资源[2013]1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功能区监测工作的通知》(赣水资源[2015]10号)要求,水质监测是省政府对市、县(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重要考核内容之一。为全面贯彻落实该项工作,鉴于水质监测服务由指定的当地设区市水资源监测中心承担,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抚州市水文局提供2020年度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服务。 | ||||
专家姓名 | 曾秋蓉 | 职 称 | 高工 | ||
工作单位 | 抚州市水电勘测设计院 | ||||
专家3论证意见 |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地表水资源分级监测实施方案》(赣水资源[2013]1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功能区监测工作的通知》(赣水资源[2015]10号)要求,水质监测是省政府对市、县(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重要考核内容之一。为全面贯彻落实该项工作,鉴于水质监测服务由指定的当地设区市水资源监测中心承担,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抚州市水文局提供2020年度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服务。 | ||||
专家姓名 | 缪群 | 职 称 | 经济师 | ||
工作单位 | 抚州市林产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