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建筑物拆除
二、预算:15000元
三、拆除范围及要求:
现医患协调办(原保卫科)位于医院西院区东南角,紧靠现泰恒便民大药房,分南侧二层楼房及北侧一层平房,南侧二层楼房南北约29m,东西约6.3m,北侧一层平房南北约3.6m,东西约5.2m,东侧围墙等附属物南北约16m,东西约1m,拆除总面积400㎡。
采购人将楼内贵重物品及其他需转移且能转移物品清理出场,余下所有建筑设施均在此次拆除范围内,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物拆除、地下基础拆除、垃圾外运、回填土等。
四、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专业拆除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3、投标文件中必须确定技术负责人,一旦中标,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且保证每天在施工现场。如经发现未按规定执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注意事项:
1、拆除前需人工(不能机械强拆)断开与南侧建筑物的连接,拆除时地上建筑物、埋地基础等必须拆除干净,所有垃圾外运出医院;
2、按东营市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处理和倾倒垃圾,若需办理相关外运手续,由成交商办理,采购人配合,费用包含在报价内;关于外运、处理和倾倒垃圾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成交商负责,因外运、处理和倾倒垃圾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的行政处罚和费用由成交商负责,且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的损失(含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等)从合同价中扣除;
3、成交商必须制定严格的拆除方案及专项安全实施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因成交商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含第三方)及财产损失均由成交商承担;
4、施工过程中成交商应对周边建筑、管线、设备、绿化、场地等做好成品保护,因成交商原因造成周边建筑、管线、设备、绿化、场地等损坏的,由成交商按照原样恢复或按损坏价值进行赔偿,赔偿直接从合同价中扣除;
5、基础拆除完成垃圾外运清理干净后对基坑进行回填,回填土自行外购,回填土不允许出现垃圾,应为纯素土回填,回填后对回填土进行压实,回填完成压至与西侧沥青路一平,后期验收中若发现回填土中掺杂建筑垃圾等,按照合同价款20%的进行处罚;
6、拆除质量应达到采购人要求,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应及时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成交商拒不整改的,按照合同价款20%的进行处罚;
7、因成交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扣除合同价10%的费用,扣完为止;
8、由于运输垃圾车辆导致院内道路损坏由成交商负责维修,垃圾运输完成后应确保院内道路清洁;
9、报价包括:拆除费、机械费、人工费、运输费、垃圾外运费、成品保护费、回填土费、装卸费、工农关系处理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安全措施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风险费及采购方认为实施该项目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本项目的最终报价为结算价格(数量如有调整,据实结算)。
六、拆除工期:10天(含垃圾外运、回填土)
七、报名及报价截止时间及联系电话: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19日 17:00截止(节假日除外)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采购部:姚老师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纪监审计部:周老师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纪监审计部联系邮箱:********查看详情48@qq.com
五、提交资料要求:
1、按照要求填写报名文件发送至********查看详情48@qq.com。报名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2、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报名文件、资质文件、报价单及技术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等加盖公章图片加密压缩后发送至********查看详情48@qq.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报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压缩密码自行保管,开标时纪监审计部人员会向联系人索要,请牢记密码和保持通话畅通。
八、其他说明
1、如对招标参数有任何疑问,报名截止前5个小时之前提交(加盖公章)质疑函邮件发送********查看详情48@qq.com,质疑函要求标明质疑条款、原因以及更改建议,对于单纯质疑且不能说明理由的,或者故意歪曲的概不受理。
2、本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或者谈判方式,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为主,各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通畅并实时查收电子邮件。项目原则上不再进行二次价格谈判。
3、发布地址:东营市济南路31号胜利油田中心医院采购部。
4、项目结果及所有通知、文件、答疑等相关材料均以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官网: http://www.slchos.com/院务公开及山东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sdbidding.org.cn/公示为准,任何第三方转载的信息概不负责其真实性,请响应供应商自行定期查看,报名时务必留下可联系的电话及邮箱。
5、成交价格以采购部电话磋商谈判为主,原则上满足医院使用条件下取价格最低或性价比最高者为拟中标供应商。
6、根据鲁财采〔2020〕3 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开展政府采购现场开评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受理供应商投诉及评审专家申请的通知》、胜中医发〔2020〕14号《胜利油田中心医院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严禁聚集聚餐聚会的通知》文件要求暂停现场受理供应商投诉,投诉供应商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送投诉质疑文件。为保障疫情流行期间的医院正常工作,对难以快速核实的投诉质疑,经纪监审计部备案后,可先行执行采购结果。
7、疫情期间涉及项目及物资采购原则上仅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使用,疫情结束后依据《胜利油田中心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采购。
8、各中标供应商根据医院要求,疫情结束后,提供相关纸质证件及补办相关纸质手续。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乱纪行为,根据《胜利油田中心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处理,医院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9、因非招标人原因导致响应供应商未响应招标要求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采购部
2020年3月17日
附件: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建筑物拆除项目报价单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2020年 月 日 单位:元
名称 项目 | 备注 | ||||
报 价 | 人民币大写 | ||||
工 期 | |||||
其他承诺 | |||||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仅限2020年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