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南发改资【2014】2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代建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加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工程项目配套及收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桂丹路与三环路交界处。
2.2项目建设规模:工程建安费估算价约人民币13816万元。
2.3计划工期:
2.3.1感染楼必须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0个月内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2.3.2垃圾站、太平间、污水处理、门卫室1、门卫室2、门卫室3以及整个项目配套的室外景观绿化及道路工程、形象工程(含标识标牌、亮化、LED屏、广告牌等)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竣工验收(包含垃圾站、太平间、污水处理、门卫室1、门卫室2、门卫室3等单体建筑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间;如因非中标人原因不能在8个月内完成联合验收的,则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以整个项目联合验收时间为准)。
2.3.3收尾工程(含大型诊疗设备配套防护及装修工程、血液科工程、医疗设备涉及的其他科室配套装修工程等)及衰变池工程须配合医疗设备的安装时间进行施工,具体施工开始及完成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2.4 本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预算价: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感染楼、垃圾站、太平间、污水处理、门卫室1、门卫室2、门卫室3等单体建筑工程;整个项目配套的室外景观绿化及道路工程、衰变池工程、形象工程(含标识标牌、亮化、LED屏、广告牌等);收尾工程(含大型诊疗设备配 套防护及装修工程、血液科工程、医疗设备涉及的其他科室配套装修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及设计图纸为准。
招标控制价(暂估):人民币13816万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费率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最终以评审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网页打印件,注册专业为:建筑);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或已开通网上打印的省份,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或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5.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其它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4.6.1至少1名;须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4.6.2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以上所有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8.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8.3投标人本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同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
5.2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0年3月27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或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20年4月7日24:00时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0年4月10日09时45分,截止时间:2020年4月10日10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0年4月10日10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7.3疫情防控期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议的相关要求:
7.3.1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任一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获授权代理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会议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签名确认开标结果的程序均取消。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 代建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 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
邮 编: 528200 | 邮 编:528000 |
联 系 人:黄晃 | 联 系 人:张小松、丁素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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