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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凌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城北污水处理厂环境提等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环境 污水处理厂

所属地区 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 发布时间 2020/3/23 关键词环境污水处理厂   近期更新49552项目点击关注“环境,污水处理厂”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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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城北凌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城北污水处理厂环境提升事故调节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城北凌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城北污水处理厂环境提升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单位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事故调节池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海安市城北凌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城北污水处理厂环境提升-事故调节池工程,含大型土石方、土建、安装、管道配套等内容。
2.2建设地点:海安市开发区221省道东延南侧,沈海高速西侧
2.3工程规模:事故调节池日处理量约4.9万吨,建筑面积约2600m2
2.4合同估算价:1140万元
2.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年04月15日到2020年10月12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事故调节池,具体详见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2)2018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6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19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2019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2015年03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名单:南通市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其他要求:a.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 60 周岁;b.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03月23日至 2020 年04月0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4月07日09时 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分值构成:投标报价得分94分、偏离1分、市场信用评价5分,满分100分。
7.1投标报价(满分94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以此类推),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C=A2×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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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取值为86%。
Q1、K1 值在解密投标文件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是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2.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凡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的,不参加评标。如果所有投标人报价均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有效报价少于3家时,招标人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7.2投标报价合理性(满分1 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评标价的1%以上的工程量清单子目,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7.2.4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5.00 分)
1.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按《关于公布 2019 年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结果的通知》
(海建管〔2019〕67 号)执行。基本分,按基本信息分 40 分和综合考核平均分(房建 29.06、市政29.1、装修 30)分别计分,合计房建 69.06 分、市政 69.1 分、装修 70 分。本市行政区域内新设立企业、未参加本次考核的市内市外建筑业企业信用分,按基本分执行,乘以相应系数后低于基本信用分的,按基本信用分执行。
2.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文要求,调整建筑市场信用分所占比例为 2%、3%、4%、5%、6%五
个档次,按工程规模大小随机抽取,本工程为中型工程,中型工程取 3%、4%、5%(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抽取的系数乘以企业建筑市场信用分计入投标总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8. 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4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8.4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海安市中坝南路12号
联系人:邓凤珠
电 话:13776990566

代建单位: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46号
联系人:王海庆
电 话:0513-883639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
联系人:徐兆霞
电 话:0513-81819571、15358708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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