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外科楼手术室消防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外科楼手术室消防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消防改造 手术室 外科

所属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 发布时间 2020/3/23 关键词消防改造手术室外科   近期更新4631项目点击关注“消防改造,手术室,外科”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湘西州人民医院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湖南正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湘西州人民医院
外科楼手术室消防改造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文件)

一、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谈判条件。湘西州人民医院外科楼手术室消防改造工程,现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施工谈判条件。根据院内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州医发【2019】54号文),现进行院内公开竞争性谈判,选择施工企业。
2. 项目概况及谈判范围(施工内容)
2.1项目名称:州人民医院外科楼手术室消防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湖南省吉首市乾州世纪大道与建新路交汇处
2.3建设规模及建设范围(内容):主要内容为消防改造安装(包含水系统、联动报警系统、消防排烟等)详见附件的设计施工图纸及谈判工程量清单。
※3、最高响应价:349362.58元
※4、建设工期:60日历天(随装饰装修同步完成)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湖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5.2、企业需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消防工程施工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5.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安装工程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谈判保证金。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为5000元,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现金。经谈判后谈判未进入前三名者谈判完成后当即退还,前三名的谈判保证金待公示完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退还未成交者谈判保证金,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7.谈判文件的获取
7.1供应商从2020年 3 月23日至2020年 3 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州人民医院官网进行下载获取谈判文件(包括附件、补充部分)等。
7.2其它。供应商应自行在网上下载获取相关资料,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谈判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谈判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报价计费及计量标准及依据
8.1湖南省住建厅发布的现行相关定额、造价文件,州住建局2020年发布的第一期《湘西建筑管理》及相关项目市场价。
8.2 报价包工包料全部费用。
※ 9、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9.1谈判响应文件中应附供应商单位消防专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响应文件正本),项目负责人的安装工程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2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9.3报价书。
9.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9.5 参加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10、评标办法
本次谈判采用院内竞争性谈判。
10.1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不得低于施工企业成本报价,且报价应适当优惠,并以合理性低价确定成交施工企业。
10.2谈判:首先对施工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查,随后对合格施工企业的报价进行逐一清标,报价总额满足要求,其分部分项不满足要求的不平衡报价,谈判小组认为须施工企业说明或澄清的,施工企业不得拒绝。
10.3 首次报价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能高于初次报价。本次谈判最终以合理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11.响应文件递交
11.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及谈判时间为2020年 3 月27日09:00,地点为湘西州人民医院内科楼二十二楼2225会议室。
1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11.3 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谈判现场参加谈判。
12.发布公告
本次谈判公告和成交候选人公示均在湘西州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二、招标监督。湘西州人民医院监察室对本次谈判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人:甘女士 0743-2110107
三、联系方式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采购人:湘西州人民医院
地址:吉首市乾州世纪大道与建新路交汇处
联系人: 石先生 13574310299
江先生 17775939028
四、 说明
1、以上相关证件、证书,除注明须提供原件外,提供复印件或影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
2、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五、 合同签订
1、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后,三天内未与采购人就签订服务合同事宜进行相关联系视为放弃成交。采购人将在成交候选人中递补供应商。
2、施工中,当变更(含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时(谈判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除按报价计费标准及依据计价外,施工企业报价的优惠比例(报价与最高响应限价比较)应予保持。
3、供应商应自行在谈判前进行现场踏勘,熟悉施工现场情况以及原消防工程现状。原有设备及材料(喷淋管、消火栓等)可利用的,必须听从甲方管理加以利用,利用的设备及材料不得计入施工造价。
※六、 工程款支付
1、工程竣工初验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
2、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结算经湘西州人民医院审计完毕后,除扣除3%的质保金外,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质保期(按建设部80号令确定)满二年后,无责任或及时维修达到相关要求,付清质保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七、 其他
谈判公告(谈判文件)中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不响应或不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视为废标。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