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康花园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道路工程 保障性住房 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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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裕康花园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裕康花园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工程已由泊头市行政审批局以泊审批2018082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泊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6米宽沥青混凝土道路1332米。铺设DN600混凝土雨水管道1332米、DN300混凝土雨水管道252米,道路双侧安装单臂路灯108个,间距25米。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裕康花园东侧,北起解放西路,南至车站南街。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质保期两年。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工期36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埠企业还须提供进冀备案手续。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并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3-24 09:00至2020-03-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4-16 09:00,地点为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泊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泊头市建设街 | 地址: | 沧州市泊头市裕华西路 |
邮编: | 062150 | 邮编: | 062150 |
联系人: | 王华芳 | 联系人: | 王培培 |
电话: | 0317-8289716 | 电话: | 0317-809815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liangzong8098157@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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