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19〕109号)、《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9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农业生产救灾及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7〕1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天等镇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补助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进行公开征集报名工作。现将天等镇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补助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征集工作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前来参加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镇本次公开征集1个项目的施工及监理单位,内容详见附件:天等县天等镇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补助项目计划表。
二、报名资格
本次征集报名对象面向全社会企业信誉度高、服务质量好,并且具有相关建设资质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请于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3月2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在天等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天等镇仕民新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报名: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④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⑤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及职称证(中级及以上);⑥拟派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监理员)的身份证及岗位证书;⑦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⑧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监理员近三个月在竞标单位交纳社保的证明;⑨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复印件;⑩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必须提供)。上述材料交复印件,原件核查(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通过报名者方可报名成功。
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天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赵崧江****-*******查看详情
地址:天等镇仕民新区
监督部门:天等镇纪委纪检组 电话:****-*******查看详情
附件:天等县天等镇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补助项目计划表
公告单位:天等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6日
天等县天等镇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补助项目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绩效目标 | 计划投资(万元) | 备注 |
1 | 天等县天等镇应村水利渠道建设工程 | 天等镇应村下屯 | 建设长约350米的水利渠道 | 解决130户593人其中49户贫困户199人农田抗洪增收问题 | 32.202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