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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翠湖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临时辅助性服务的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辅助 临时 防控

所属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 发布时间 2020/3/26 关键词辅助临时防控   近期更新21475项目点击关注“辅助,临时,防控”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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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翠湖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临时辅助性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翠湖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临时辅助性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范围: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翠湖社区辖区内。
二、服务内容:
1、协助配合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2、协助社区做好企业及各片区走访摸排工作,排查统计企业涉湖北籍员工情况,协助配合社区登记外来人员信息、宣传发动、舆论引导、佩戴口罩等指引性工作等;
3、疫情防控期间,宣传社区防控各项政策措施;
4、疫情防控期间其他临时辅助性工作。
三、服务期限:2天。
四、人员要求:本项目拟配备人员不少于15人。
项目预算金额: 18600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翠湖社区工作站;地址: 光明街道翠湖社区碧园路55号;联系人: 陈工;联系电话: 135*****150
公告日期: 2020年3月26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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