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手段项目建设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公安厅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3月31日10:0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03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0年03月2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林涛 | ||
项目联系电话 | ****-********查看详情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公安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查看详情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查看详情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手段项目建设
原项目编号:2020BFQHZ00223
原公告日期:2020年03月26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手段项目建设第6包答疑公告
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手段项目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20BFQHZ00223)第6包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第6项能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标注★条款是产品基本性能参数,如不满足,则无法独立使用;未标注★条款是在产品基本性能参数上的优化,更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因此本评分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已对评审因素进行了指标量化。
2、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第7项能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为合同履约验收环节,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供应商参加并按合同履行各自义务,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痕迹比对显微镜产品的第1、7、11、13、26、27条技术参数要求能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以上技术参数要求与项目的实际需要相关,投标人可以基于上述技术指标进一步优化,并未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投标人;也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可以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4、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痕迹比对显微镜产品的第12项技术参数能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以上技术参数要求与项目的实际需要相关,投标人可以基于上述技术指标进一步优化,并未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投标人;也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可以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5、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查看详情/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2020年3月3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