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设计)宁河桥北新区新建滨水东路、党庄路道路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设计)宁河桥北新区新建滨水东路、党庄路道路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天津市-天津市-宁河区 发布时间 2020/4/1
招标业主天津市宁河区房产管理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查看详情031002
勘察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勘察[2020]04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河桥北新区新建滨水东路、党庄路道路及配套工程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19】16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房产管理所 ,建设资金为 3877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3877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640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宁河区房产管理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河桥北新区新建滨水东路、党庄路道路及配套工程,建设规模为640米,该项目道路总占地面积15500平方米,红线外绿化总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滨水东路(党庄路至支路二),长度270米,规划控制线宽度30米,用地面积8500平方米,红线外绿化面积2700平方米;党庄路(滨水东路至绿荫东路),长度370米,规划控制线宽度20米,用地面积7000平方米,红线外绿化面积0平方米,总投资额3877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宁河桥北新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宁河桥北新区新建滨水东路、党庄路道路及配套工程,招标范围: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新建道路全长6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及城市支路;雨水工程最大管道管径1650mm,最大基坑深度4.7米;中标单位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岩土勘察工作。总投资额3877.0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2020年04月30日 至 2020年05月04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并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2日 至 2020年04月09日。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9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04月02日至2020年04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00分,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文件;备注: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3.1款规定的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 获取文件。
6.3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房产管理所(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立兵(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文化街17号
邮政编码:301500联系人:高洪涛电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周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凌奥创意产业园七号楼三层
邮政编码:300381联系人:刘华电话:135*****438
传  真:***-********
查看详情
日期:2020年04月0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宁河区房产管理所受理负责人:高洪涛
电话:***-********查看详情传真:***-********查看详情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文化街17号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李鑫田、陈熙
电话:********查看详情传真:********查看详情电子邮箱:nhjwzbz@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