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应急避难场所指示标识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_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应急避难场所指示标识项目
2.1.2招标范围:
(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00%,已落实
(2)招标内容:应急避难场所指示标识
2.2工程地址:长春市南关区
2.3计划工期: 2011年12月15日-2011年12月31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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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1 年11月18日至 2011 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_13:3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埠企业入吉备案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30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为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春城大街3231号诺亚商务酒店903)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春城大街3231号诺亚商务酒店906室
联系人:王哲峰、王贺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15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