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详情5">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事业部钻井液用包被抑制剂羧羟基烷烯共聚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查看详情6">招标编号:CPOE-2020-ZJ-00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事业部钻井液用包被抑制剂羧羟基烷烯共聚物采购项目已完成审批,以CPOE-2020-ZJ-0021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事业部。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2 供货范围:钻井液用包被抑制剂羧羟基烷烯共聚物,年使用量预估为264吨;
2.3 技术要求:
(1)外观:自由流动颗粒或粉末
(2)分子量500万~800万
(3)1%试样在蒸馏水中的表观粘度≥20.0mPa.s
(4)1%试样在20%NaCL盐水溶液中的表观粘度≥10.0 mPa.s
(5)1%试样在20%NaCL盐水溶液中加5%试验用钠土后的表观粘度≤30.0 mPa.s
(6)岩心线膨胀降低率≥40%
(7)0.8%包被剂水溶液的EC50>80000mg/L
(8)0.6%包被剂水溶液的 BOD/CODCr≥0.05
(9)0.6%包被剂水溶液的重金属含量:铅<1000mg/kg;镉<20mg/kg;铬<1000mg/kg;砷<75mg/kg;汞<15mg/kg
(10)满足一级海域使用要求(GB4914-2008、GB18420.1-2009、GB/T18420.2-2009)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 交货期:接到订单后,两天内送达指定地点;
2.6 交货地点: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事业部生产准备中心指定地点(暂定为河北曹妃甸码头、天津南港码头,超出上述范围运费另行协商);
2.7 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条件:
①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②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投标标的物或类似内容;
③ 投标人须为具备投标标的物《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的生产商(质量认可证上产品名称若与本项目招标标的物名称不一致,须证明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④ 投标人具有质量体系认证;
-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检验项目
应包含且满足第二项(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的产品技术要求;
⑥ 投标人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3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②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查看详情4">4.1 请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04月02日至2020年04月08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现金业务。
4.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请在电汇时附言:CPOE-2O20-ZJ-0021 标书费),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需提供电子版及确认后的扫描版)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
5.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5.2.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9.7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代理费缴纳完成后退还,期间不产生利息),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请在电汇时附言:CPOE-2020-ZJ-0021 投标保证金)。
********查看详情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国家指定发布媒介 \ 。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按照合同签订后的实际履行金额缴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事业部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160号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舒 涛 邮箱: ********查看详情7@qq.com
电 话: 022-25967303 手机: 18526672585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0 年 04 月
附件下载: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事业部钻井液用包被抑制剂羧羟基烷烯共聚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docx
附件下载: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xls
附件下载:投标人投标特别提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