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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师范学院东校区报废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房屋拆除 报废 校区

所属地区 安徽省-淮南市 发布时间 2020/4/2 关键词房屋拆除报废校区   近期更新30037项目点击关注“房屋拆除,报废,校区”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淮南师范学院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安徽三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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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YZB2020-05

淮南师范学院东校区报废房屋拆除工程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淮南师范学院(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三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日 期: 二〇二〇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7

第四章 评标办法.......................................................... 45

第五章 工程内容及安全相关要求............................................ 4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安徽三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淮南师范学院的委托,现对淮南师范学院东校区报废房屋拆除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淮南师范学院东校区报废房屋拆除工程

2、项目编号:SYZB2020-05

3、招 标 人:淮南师范学院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淮南师范学院东校区院内

2、项目性质:房屋拆除及场地平整(室外自然地坪标高)

3、招标范围:淮南师范学院东校区危房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场地平整到位(室外自然地坪标高)。具体详见第五章工程内容及安全相关要求、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5、安全与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危旧房屋拆除及场地平整到位,安全无事故,建筑垃圾清运完成。渣土处置应符合《淮南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淮南市人民政府令〔2016〕142号文件要求,环保应符合淮南市环保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同时满足场地平整的相关要求。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必须包含拆除工程相关内容。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单位为本公司(须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原件)。

4、投标人企业业绩: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房屋拆除工程业绩(施工合同和工程完工证明为依据,以完工时间为准。)

5、投标人信誉: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内“信用报告”的查询截图)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

③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记录”(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里的企业查询网页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9日。(北京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工作日报名)

2、报名地点:安徽三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部(淮南市朝阳中路科技大厦十六层,公安局苏果超市后乘双层电梯)。

3、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售价:报名时需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业绩;2、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报名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

以上均需核查原件,留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淮南市师范学院

联系人:王勇、张明志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三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蔡传萍 曹辉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地 址:淮南市朝阳中路科技大厦十六层

邮 箱:sanyouzhaobiao@163.com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淮南师范学院东校区报废房屋拆除工程

项目编号:SYZB2020-05

2

招标人

招标人:淮南师范学院

联系人:王勇、张明志

电 话:****-*******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三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蔡传萍、曹辉

电 话:****-*******查看详情

邮 箱:sanyouzhaobiao@163.com

4

项目实施地点

淮南师范学院东校区院内

5

承包人方式

施工总承包

6

招标范围

淮南师范学院东校区危房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场地平整到位(室外自然地坪标高)。具体详见第五章工程内容及安全相关要求、工程量清单。

7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要求为: 30 日历天。

8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9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0

投标人资格

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1

投标保证金

开标现场信封密封递交(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未中标的保证金开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2

踏勘现场

不组织,请各投标人务必自行踏勘施工现场,以便在编制投标文件和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及各种措施费用,定标后不再调整各种相关费用;如不踏勘,或踏勘不准确所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自负。

13

工程量的核实与调整

1、本次招标采用标前核量方式。

2、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本次招标的基础依据,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的描述、是按图纸、招标文件、答疑等相关资料编制,投标人要认真核对,投标人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清单描述错误的、工程量少算、多算、计算有误的在答疑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如分部分项的工程量与经过核对的工程量清单误差在-3%~3%之内(包括±3%),不予调整;超出-3%~3%以外的,经双方共同核对确认后,调整工程量清单,若不提出,中标后不作调整,中标人应按图纸、招标文件、答疑等相关资料要求内容完成施工任务。

3、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对,或者因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对,视同中标人认可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14

投标报价

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按工程量清单报综合单价及总价。

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前附表所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4、本工程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澄清、补充文件以及工程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器具及设备清单等要求,参照有关定额、费率标准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结合投标人实际情况自主编制工程投标报价,但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成本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时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费用单列,今后不做调整(招标人指定的可调价格材料除外)。

5、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

6、投标人的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按工程量清单《规费和税金清单》中所列项目计取。

7、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全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并考虑风险因素。

8、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否则按废标处理。不接受投标人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

9、本项目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安徽省(建筑、装饰、安装)计价定额综合单价》(2018)等相关配套计价依据进行计价。

15

招标控制价

伍万捌仟 元人民币(¥ 58000 元)。

16

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正本 壹份 ,副本 肆份,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壹份。

2、所有投标文件按规定分别制作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3、密封条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如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装订和密封,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无效

17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指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

18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if !supportLists]-->1、<!--[endif]-->开标时间:2020年4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安徽三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淮南市朝阳中路科技大厦十六层,公安局苏果超市后乘双层电梯)

19

封套上写明

淮南师范学院东校区报废房屋拆除工程(正本或副本)

本投标文件2020年4月22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地址:

20

安全与质量标准

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危旧房屋拆除及场地平整到位,安全无事故,建筑垃圾清运完成。渣土处置应符合《淮南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淮南市人民政府令〔2016〕142号文件要求,环保应符合淮南市环保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同时满足场地平整的相关要求。

21

投标文件是否 退还

不退还

22

评标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3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进行开标。

24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25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方式

书面或电子邮件提问(sanyouzhaobiao@163.com

26

疑问的答疑获取

疑问的答疑,代理机构将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所留的邮箱

投标人请注意:招标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答疑,将发送至报名时所留的邮箱,该澄清、答疑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邮箱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27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专家5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28

开标会要求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签到确认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书除投标文件中附,另在开标会上单独提交。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见相关附件。)

29

履约保证金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拆除完成并验收合格经招标人确认后退还。

30

工程款支付方式

按后附的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执行。

31

合同签订

中标候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七天内,须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32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约定的代理合同收费金额收取,以上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33

监督部门

淮南师范学院

34

文件解释权

本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

35

渣土外运许可

中标单位应及时按照淮南市相关管理要求办理渣土外运许可,否则受到相关部门任何处罚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2本工程基本情况:见前附表。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拆除招标公告。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

5.1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投标人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若中标,在可预见风险范围内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招标人将不予考虑。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工程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的推证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自行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同时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目录

<!--[if !supportLists]-->第一章<!--[endif]-->投标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if !supportLists]-->第二章<!--[endif]-->合同文件格式

<!--[if !supportLists]-->第三章<!--[endif]-->评标办法

<!--[if !supportLists]-->第四章<!--[endif]-->工程内容及技术要求

<!--[if !supportLists]-->第五章<!--[endif]-->投标文件格式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购领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同时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8.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形式予以澄清,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投标报价部分、技术部分组成。

11.2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投标函;

(3)投标函附录;

(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材料;

11.3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实施拆除的施工组织方案

11.3.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按公告要求);

(3)项目班子其他主要成员(施工员、安全员等)资格证书复印件;

11.3.3投标人综合资料:

(1)投标人一般情况(简介、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近三年拆除的工程业绩(施工合同和工程完工证明);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章节、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1.3.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2 报价和报价方式:

13.2.1报价方式:按工程量清单报综合单价及总价。

13.2.2投标人报价时应踏勘现场并充分考虑有可能发生的丈量面积差、交通不便、旧材料市场变化、拆除时限延误、自然灾害等各种因素的风险。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前提交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 现场递交。

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开评标结束后退还。

16.5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6.6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已递交招标人,本项目合同已签订后,投标保证金方可退还。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7.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本次招标不采用替代方案。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装订。

19.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9.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写明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

19.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项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5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

21.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23-25项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4、资格预审材料的变更

24.1不采用。

(五)开标

25、开标

2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若派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二代),若派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须手持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二代)及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2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到场的投标人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则只查验身份证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为委托代理人则查验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及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投标报价、质量、工期及其他内容,工作人员做好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确认后并签字;

(7)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2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代理机构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6.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6.1.1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六)评标

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由随机抽取的专家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7.2评标后如发现中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8.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9、资格后审(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30、投标文件的澄清

30.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2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31.1开标后,经招标人现场符合本须知第26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1.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1.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1.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3)拆除的措施方案的安全、质量、工期不能达到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满足现场拆除等技术规定要求的;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5)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做出承诺的,未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原件的;

(6)经评委会判定的其他异常情况;

(7)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5经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

32、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2.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错误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2.1.1投标报价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为准。

32.1.2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填报的为准。

32.1.3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前后不一致时,以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填报的为准。

32.1.4投标文件中填写的工程名称、建筑面积等有误时,以招标工程的实际内容为准。

32.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3、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3.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3.3评标委员会依据第四章评标办法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3.4评标方法和标准

33.4.1具体评标办法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33.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七)合同的授予

34、合同授予标准

34.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3.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5、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5.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6、中标通知书

36.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3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拆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6.2招标人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3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6.3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报价进行审定,如出现中标人采用不平衡报价损害招标人利益的,合同未签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上述情况出现时,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另外的中标人,或依法重新招标。

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7.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7.2中标人如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7.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GF—2013—020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淮南师范学院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淮南师范学院东校区报废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淮南师范学院东校区报废房屋拆除工程 。

2.工程地点:淮南师范学院东校区。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自筹 。

5.工程内容为第 (1)(2) 项:

(1)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

(2)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范围为第 (1)(2) 项:

(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施工图、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所有内容;

(2)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 月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2020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三、安全与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下列第 1 种标准:

1、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危旧房屋拆除及场地平整到位,安全无事故,建筑垃圾清运完成。渣土处置应符合《淮南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淮南市人民政府令〔2016〕142号文件要求,环保应符合淮南市环保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同时满足场地平整的相关要求;

2、行业优良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按中标价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价格。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淮南市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伍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执 贰 份,代理机构 壹 份。

发 包 人:承 包 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2020年月日2020年月日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会议纪要等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如无监理人,有关监理人的权利由发包人行使)

名 称:/;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场地、便道等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国家或省、市现行有关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定。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会议纪要等;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清单、施工图(如有)等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完工资料、完工图等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资料必须在开工前3天报送发包人审批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2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及电子版;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所提交完整、合格的文件之日起5天内审批完毕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5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工地现场;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1.8严禁贿赂

承包人承诺不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发包人权益。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承包人自行协调出入现场,费用自理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以发包人同意承包人设置的围栏或红线为准;场外施工的,由承包人自行确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施工现场已踏勘,对发包人现有的场内道路及交通设施承包人可以合理利用;其他道路及交通设施由承包人根据需要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均由承包人承担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不调整。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工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办理工期、技术及经济签证、施工变更签证、负责隐蔽工程验收、受控材料进场前验收、工程完工验收、监督工程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 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场内施工的,发包人负责提供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施工用水、电力(地面工程:用水、电费用装表计量,据实结算,由承包人支付,井下工程:按定额分析量扣除);场外施工的,上述条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完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现行规定和淮南矿业集团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及发包人要求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各环节的技术、管理、验收、完工图等资料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完工资料套数:提交 2 套完整、规范、合格的书面工程完工资料及1套完整、规范、合格的电子版完工资料 。

承包人提交的完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完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完工验收时提交 。

承包人提交的完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版(均为原件)及电子版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负责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承担责任及费用。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确保不因施工原因造成安全隐患及事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对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危害或干扰;承包人应从现场清除并运走全部任何残物、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施工组织;现场技术、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变更签证、验收和结(决)算;资料整理、收集、归档、管理、移交等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每月不少于 20天。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项目经理未经书面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离开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500元违约金或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累计离开达到3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如有更换,需先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如果继任项目经理无法胜任岗位职责,并因此导致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更换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随施工组织设计一并提交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如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副经理、施工员、质检员、技术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需先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未经同意擅自离岗的,发包人将给予200元/天的违约处理。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如有更换,需先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如果继任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无法胜任岗位职责,并因此导致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离开一天,向发包人支付200元违约金,累计离开达到3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执行通用条款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提供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合同签订前,以转账的形式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拆除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经招标人确认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若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监理人(如无监理人,有关监理人的权利由发包人行使)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发包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执行双方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书》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在发包人范围内施工的,承包人应遵守发包人有关治安保卫的规定;在发包人范围外施工的,承包人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并建立治安保卫机构,履行治安保卫职责,并承担因治安保卫不力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若本工程在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被通报处理的,处罚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还需向发包人承担2000元/次的违约金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同期支付的进度款中,根据工程进度支付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日期前5天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5日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提交详细的月、周详细进度计划,期限的约定:上月25日前提交下月进度计划、每周六前提交下周进度计划。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5日内。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3天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完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天违约金 。

若完工日期符合《合同》约定,则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进度违约处理,经承包方申请,发包方将全部予以取消。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完工违约金的上限:/。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地勘过程中未发现的特殊岩层构造、地下管道、有毒的土壤或异常的地下水位等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7.9 提前完工的奖励

7.9.2提前完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由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配置试验场所,并承担相关费用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自备试验设备,并承担相关费用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常规的现场工艺试验由承包人按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进行,大型、特殊的现场工艺试验,应编制专项工艺试验措施并报发包人(或监理人)批准后实施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经发包人同意,本工程清单以外增加的项目,执行本合同12.1.1条规定。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合理化建议后2天内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合理化建议后2天内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为第 (1) 项:

(1)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风险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不调整 ;

(2)施工期间主要建材(/)涨幅超过± / %的,允许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前述第11.1款约定的以外,因市场价格的变化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以及现场实际情况等一切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及其经济风险,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为第(1) 项:

(1)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项目(经发包人签认的变更),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有相同或类似单价的,按照相同或类似单价计算;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无相同或无类似单价的,按照承包人投标报价编制依据(计价规范、消耗量定额、计价费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但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重新测算,价款为变更价格乘以让利系数。其中材料价格按原商务标的材料价格,原商务标没有的按同期淮南市工程造价中的信息价执行;缺项的按发包人市场询价确认价;机械台班单价、人工费单价执行承包人原商务标单价;

(2)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无相同或无相似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提出合理的变更价款,经监理人、发包人确认后执行,具体组价原则为: /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招标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完工并验收合格,工程资料按要求移交发包人后,在发包人收到支付申请单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结算)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审批(结算)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招标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完工并验收合格,工程资料按要求移交发包人后,在发包人收到支付申请单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

13.2 完工验收

13.2.2完工验收程序

关于完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工程完工前承包人必须提交完整、规范、合格的工程资料,否则不予办理完工验收及结算,资料不同步视为工期延误。其他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不按照本条款约定组织完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天违约金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完工退场

13.6.1 完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完工退场的期限:完成通用条款13.6.1约定的清理义务后5天内 。

14. 完工结算

14.1 完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完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 。

完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工程完工资料及通用条款约定的内容 。

14.2 完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完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双方约定。

发包人完成完工付款的期限: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工程资料按要求移交后一次性付清。

关于完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0天内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30日内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不扣留。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完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但不支付任何费用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但不支付任何费用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但不支付任何费用 。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3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合同通用条款和国家规定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禁止承包人转包,如承包人转包或违法分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

(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 ;

(4)承包人违反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 / ;

(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每逾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 ;

(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 ;

(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未付工程款不予支付,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每发生一次,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或切割其承包的工程内容,解除合同或切割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开工时间超过发包人要求开工时间一周以上的 ;

(2)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现场管理不力,造成工地施工管理混乱,文明施工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规范要求,且不按要求整改的 ;

(3)工期严重滞后,无法按期完成合同工期的 ;

(4)工程施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的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50年一遇的风、雨、雪、洪水及工程遭遇5级以上的地震等自然灾害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

18.7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变更之日起30天内通知发包人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不同意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发包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发 包 人:承 包 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

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淮南师范学院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淮南师范学院东校区报废房屋拆除工程

工程地点:淮南师范学院东校区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现场和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 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 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 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 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 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 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 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 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 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协议内容:

(一)拆除工程要求

1. 甲方的工作、义务及责任

1.1 在施工前,向乙方现场指认拟拆除建筑的位置与现状。

1.2 在施工前,向乙方指认拆除工程所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基础设施管线分布情况。

1.3 提供拆除作业用的临时用水和用电接口。

2. 乙方的工作、义务及责任

乙方应当全面承担以下工作、义务及责任,费用已含在合同报酬中:

2.1 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满足国家、淮南市有关规定及合同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防护等专项施工方案和基础设施管线防护措施,经甲方及有关单位审批后严格执行。若有重大变更,应履行相应的变更手续。

2.2 施工前向甲方报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资料及文件。

2.3 拆除作业完成前,乙方应负责对工地内的自有施工机具及未使用或安装的材料/设备、拆除后可再利用的材料/设备进行充分、有效的保护,使其免于损毁或被盗。毁损或被盗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2.4 按淮南市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填报齐全的质量、技术及施工资料。

2.5 乙方有义务遵守国家及淮南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所有规定。

2.6 乙方全面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应严格执行《淮南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并按前述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2.7 乙方应按照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的要求,制定相应措施,做到控制噪音、绿色运输、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密闭存放、泥浆废水污水不得外流或堵塞管道等。

2.8 乙方必须遵照国家或淮南市的有关规定,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造成的噪音、空气污染而带来的扰民,以及施工带来的对日常行人使用道路的干问题处理为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2.9 乙方应编制地下管线防护措施。在管线遭破坏时,乙方应当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并配合抢修。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2.10 乙方应完成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所有土堆采取加盖防止粉尘污染的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措施,可能造成粉尘污染的工序,采取喷水、隔离等压尘措施。

(2)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它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或排水河道。

(3)垃圾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车辆必须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泄漏、遗撒。

(4)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工地周边及运输道路上车辆泄露、遗撒的清扫及路面硬化。

(5)运输车辆应按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依法批准(包括甲方指定)的运输线路、时间、装卸地点运输和卸倒,车辆驶出装载现场前,应将车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车轮不得带泥行驶。

(6)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设专人负责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运输车辆管理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

(7)土方运输车辆均有市政管理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准运证件,所有进出现场的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市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等。

2.11 拆除作业不得擅自占道、占用绿地、阻碍交通,严禁焚烧垃圾和各种废弃物。

(二)拆除作业安全

1. 乙方须对房屋拆除作业的安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拆除作业的安全承担直接责任。

2. 若拆除作业造成乙方(及其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直接面对受害人及其家属和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地进行处理,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费用及损失。

3. 为保证拆除作业安全,乙方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义务及工作,因全面履行该等义务及工作的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

(1)乙方在进行拆除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并按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2)乙方拆除工程项目部应当按规定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制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3)拆除工程施工前,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说明。施工作业人员在充分理解技术说明后应在书面技术说明材料上签字。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施工方案。

(4)乙方必须合法用工,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及时进行人员备案。乙方应当根据施工人员的年龄、性别、工作经验等因素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岗位。

(5)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乙方应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6)乙方应配齐所需用的劳动护具,若发现安全防护或护具出现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管理人员处理。

(7)乙方施工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过安全培训并持有效证件上岗,施工机具、材料、设备应当符合安全要求。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用火、用电制度和消防设施管理制度,严禁现场吸烟和违章用水、用电,以及其他可能导致火灾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行为。

(9)乙方在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围挡,并在施工危险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停放在远离被拆除建筑的地方。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应与被拆除建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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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当拆除工程与交通道路的距离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时,乙方应采取专项安全措施,杜绝对邻近建筑、道路、等建构筑物设施及邻近苗木造成损坏。

(11)乙方应在拆除现场周边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夜间作业警示灯光,并派专人监管。

(12)严禁乙方进行野蛮拆除作业。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雨、雪天,应停止作业。

(1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凡在2m(含)及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防护设施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并生根牢固。

(14)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其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应符合要求。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应少于2处。

(15)乙方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毗邻建筑物及其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16)乙方应确保拟拆除房屋在拆除作业前已停水、停电、停气,人员已全部撤、离。

(17)乙方应为其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及可能进入拆除现场的有关人员办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18)乙方管理好自身施工人员,不得在校院内酗酒、滋事、打架、斗殴、偷盗等流氓与违法行为。如有发生除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外,涉嫌违法犯罪的,还将报送地方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登高上架要求

1. 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2. 高空作业时,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周边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并设专人巡查。

3.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4. 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外,必须各施工班组长向施工人员进行班组交底及履行签字手续。

5. 特殊工程施工项目如;电气、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须持有效证件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

6. 拆除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临时急救人员及药品或设立临时救助站。

7. 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许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应穿防滑鞋。

8. 进入施工现场须服从领导和安检人员的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岗位、不串岗,作业时思想要集中。

9. 严禁随意拆除或损坏防护栏杆、拉杆、安全网、跳板、脚手板、支撑等防护设施。

10. 面砖搬运、安装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砖翻倒而受伤。

11. 各种材料加工时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电,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

12. 施工现场各周边洞口,必须有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若因施工作业场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复。

13. 脚手架上禁止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上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浆、砖块、面砖等物料。

14. 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以防突然事件,不准从高处往下跑、跳;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悬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井架吊篮禁止乘人。

15. 作业中不得往下投掷物件、碎砖、灰渣等,清理物料时应设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随时放在工具袋中。

16. 年龄未满18周岁者,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低血压、癫痫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病症者严禁从事外墙施工作业。

17. 遇到雷雨、大风等天气外墙施工应暂停作业。

18. 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转移工作点应切断电源,潮湿场所严禁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19. 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调整机器或更换刀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由机械员进行。

(四)用电要求

1. 配电箱的箱柜门处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系统接线图,以防失误操作。

2. 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3. 电工和用电人员用电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 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拉闸断电,并上锁,班中停止工作1小时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

5.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6. 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

7. 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8. 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9. 现场临时用电及照明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由专业电工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10. 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用插头与插线板连接,禁止将线头直接插入插线板。

(五)电焊机使用要求

1. 操作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2. 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和结构本身接地。

3. 电焊机二次焊把线,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 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5. 焊接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所有防护用具。

6. 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

7. 无铭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应铭牌齐全。

(六)动火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向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及动火知识教育。

2.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随意动火,如需动火必须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

3. 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须设专门的临时存放库房并设置灭火器,沙袋等,由专人管理。

4. 施工现场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对木制品的刨花、锯末、料头,作到每天工完场清,各类材料都要码放成垛,整齐堆放。

5. 电焊、气焊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出动火危险区域,并立出明显标志,危险区内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须移走,对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6.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能进行操作。

7. 属一、二、三级防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8. 五级风以上禁止动用电气焊。

(七)室外吊篮施工要求

1. 施工前必须检查吊篮的焊接点、杆件、钢丝绳、葫芦,是否存在损坏和生锈,如存在则必须进行除锈补焊、更换等,方可使用。

2. 上架的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确佩带安全带,并与钢丝绳稳固连接。

3. 吊篮内的施工人员,只能保持三人,携带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2桶,并用结实的绳索或挂钩固定在吊篮上。

4. 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熟练工人进行施工,严禁由小工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吊篮操作。

5. 上吊蓝进行上下移动操作时,必须有两人协同操作。

6. 吊篮底部必须采用建筑用的竹胶板,且用结实的绳索捆扎牢固。

7. 吊篮四周必须设有护身栏及挡脚板,并用安全网将篮身围护严密。

8. 篮内放置的钢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须用袋子装好并固定于篮身上。

(八)安全防护要求

1. 安装队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要选择合格产品,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系好下额带,以防发生高处坠落,帽飞人落的现象。

2. 高空施工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选用合格产品,有厂家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进入现场必须先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结实的地方。

3. 施工人员应配制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内。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时距洞口及楼板沿水平距离为1m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场清。

(九)安全组织与教育

1.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设置专职安全员检查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时,都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3. 做好各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组每天开班前会,对工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得上岗。

4. 保证和完善各项安全宣传措施,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宣传牌,场内安全生产宣传牌警告。

(十)文明施工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及进行各种赌博等违法违章行为,轻者清除现场,重者送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2. 寝室休息时间,除夜间加班外,必须保证晚上十点后休息,以保证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状况。

3. 严禁带病上岗操作,一经发现必须由各施工班组长负责安排换岗或休息,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 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5. 严禁现场人员出现偷盗工具及材料现象,一经发现,必须清除现场,并视情节对班组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6. 施工现场严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员,更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7. 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违反所有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对班组负责人及违反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十一)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1. 施工现场分别设置一座10平方米的砖砌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方米的砖砌封闭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运施工垃圾。

2. 施工现场细颗散体材料装卸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库存放,出入场汽车要保证不将渣土遗撒在场区。

3. 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的油库、油漆库,必须做防水处理,容量必须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乱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4. 施工现场各种机械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频率,对强噪声机械采取封闭措施。

5. 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尘、降尘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十二)工程质量的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十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理办法

1.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缴纳违约金10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需再缴纳违约金2000元~50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承包人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的每人次处予违约金100元。

3.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酒后进入现场每人次处予违约金100元。

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次处予违约金100元。

5.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否则每人次处予违约金500元。

6.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者每人次处予违约金1000元。

7.因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原样修复或按原价赔偿并处予违约金2000元。

8.施工现场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给予施工单位每人次处予违约金2000元;每发生一起重伤以上事故给予施工单位处罚执行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并在本单位的以后招投标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9.违约金发生后,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日期: 日期: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一阶段:对投标人符合性及商务评审。

第二阶段:技术标评审对进入评审环节的各投标人施工方案进行详细评审,本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排名。

附表一、符合性及商务评审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性

评审标准

1

企业资质

符合招标公告规定

2

项目经理

符合招标公告规定

3

企业业绩

符合招标公告规定

4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合法有效,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合法有效,满足要求。资质证书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

8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只查验身份证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为委托代理人则查验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及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9

工期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项规定

10

安全与质量标准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0项规定

11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

12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

13

投标人信誉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14

投标报价

报价唯一

注:

1.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审核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均视为初步评审不合格。

2.要求用于初步评审证件的须提供原件备查(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相关原件,可提供相应复印件的公证书,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真实有效)。

3、以上按评标办法规定必须通过的项目,经评审没有通过,则不进行后续评审。

附表二、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表

序号

项目

满分

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满分60分)

1

总体概述

8

对工程整体有深刻认识,表述完整、清晰得当,措施先进,施工段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得5~8分;表述较完整、施工段划分合理,符合规范要求得2~5分;措施不合理、施工标段划分不合理、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没有的得0分。

2

施工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

9

(1)所报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2)网络计划编排合理、可行,关键路线清晰、准确、无错误,得2~4分。

(3)进度保证措施可靠,季节性施工措施具体可行,农忙保勤措施可信、可行得3~5分。

3

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机械设备投入计划

9

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相呼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得6~9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基本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得3~6分;没有的不得分。

4

文明环保施工措施

10

文明环保施工措施(含防尘降噪、渣土运输方案等)有针对性、合理,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内容有针对性、较好得7~10分,内容一般得4~7分;无针对性或没有文明措施的不得分。

5

安全施工保证措施和应急预案

12

针对机械拆除、塌落范围和围墙施工有具体完整的安全保证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采用规范正确,得9~12分;有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得6~9分;无针对性或没有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不得分。

6

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关键施工技术机械拆除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

12

(1)对关键技术机械拆除有深入表述得4~6分;一般表述得2~4分;无针对性或没有不得分。

(2)对机械拆除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完整、安全、经济、切实可行、措施得力得4~6分;对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完整、可行、有措施得2~4分;无针对性或没有不得分。

合计

60

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包含机械拆除、安全、环保防尘降噪、围挡防护及渣土运输等方面的内容,评委根据方案优劣酌情打分。

商务标报价评审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投标报价

报价唯一,且不超过招标控制价。

清单

不得缺项、漏项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40分)

投标总报价均须按照控制价总价报价,得满分40分。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将不予参加评审。

备注:

<!--[if !supportLists]-->(1)<!--[endif]-->评委出具评标结论前,招标代理机构应提醒评委对评标过程中的一些重要事项进行复核,经复核无误后,才能出具评标结论。

<!--[if !supportLists]-->(2)<!--[endif]-->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主动向投标人询标,并对询标的内容填表记录。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没有询标内容的,应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本评标委员会确认本项目没有需要询标事项”。

第五章 工程内容及安全相关要求

拆除方案

1、项目概况

淮南师范学院东校区危房拆除(详见另附的淮南师范学院东校区总平面图中标注的6号学生公寓、风雨球场、体操房、浴室及附属建筑物)、建筑垃圾和渣土清运、场地平整到位(自然地坪标高)。

2、拆除方案

机械拆除,具体拆除面积详见工程量清单(另册)。

3、拆除工期

工期30天,计划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

5、工程内容:

5.1拆除范围:淮南师范学院东校区总平面图中标注的6号学生公寓、风雨球场、原礼堂、沿原礼堂自建简易房及二道铁门、原锅炉房及木工房、仓库及周边附属建筑物(图中红色框线圈出的范围),即工程量清单内列出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全部建筑;

5.2负责将拆除后的所有建筑垃圾和现场生活等垃圾全部运输到淮南市规定的处置地,保持地面平整到位(室外自然地坪标高);

5.3负责切断和封堵因被拆建筑的电力线路及水路管道,并承担相应费用,确保安全可靠。

5.5负责拆除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并维持道路清洁;

5.6中标单位要按规定办理好相关拆除、运输等手续,费用自理。

6、施工须做好安全围挡、防尘、降噪减震等措施。

7、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安全文明施工无伤亡事故,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8.1中标人应按规范施工,因不规范施工发生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8.2投标人在制定投标施工方案时,应考虑施工方案对周围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可能产生的损坏,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8.3中标人在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宣传牌和责任包干范围。

8.4拆除作业范围四周须搭设安全防护,中标人必须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9、安全相关要求

中标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加强拆除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设施全部落实到位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其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拟拆除报废房屋建筑明细表

序号

房屋建筑名称

建筑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建成年份

1

风雨球场

简易钢构

1层

1046.95

1982年

2

6号学生公寓(原小红楼)

砖混

2层

989.89

1967年

3

原礼堂(先后改造为食堂、运动馆)

砖混

1层

2011

1957年

4

沿原礼堂自建简易房及二道铁门(先后作为仓库、保卫值班室)

简易平房

平房

110.34

1987

5

原锅炉房及木工房、仓库

砖混

平房

145.5

1986年

6

合计

4303.6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if !supportLists]--> <!--[endif]-->

正(副)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内容: x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实施拆除的施工组织方案

6、项目管理机构

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8、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

9、用于评审的其他材料。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1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if !supportLists]-->1.<!--[endif]-->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经考察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及其他招标资料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达到 招标文件要求的安全与质量标准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我方拟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其项目经理资质为 (专业) 级建造师 。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承诺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日


1.2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经理

姓名:

2

工期

天数: 日历天

3

……

……

……

……

……

……

……

……

……

……

……

……

……

……

……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该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4.投标保证金

现场提交


5. 实施拆除的施工组织方案

5.1实施拆除的施工组织方案的要求:根详见评标办法。

5.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方式评审表述外还应附下列图表:

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三 计划开、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

劳动力计划表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情况

附表三:计划开、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6.项目管理机构

6.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6.2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


<!--[if !supportMisalignedColumns]--><!--[endif]-->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1、人员应附职称或岗位证书、身份证、合同及社保等复印件。

2、项目经理应出具无在建证明。

3、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出具职称证。

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if !supportMisalignedColumns]--><!--[endif]-->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

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

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证明材料。

<!--[if !supportLists]-->8.<!--[endif]-->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

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项目描述

备注

附:类似业绩施工合同及工程完工证明


9.拆除清单内容

(格式自定)

10.用于评审的其他材料

(格式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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