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峪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金盛路潮汐车道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项目编号:CGJH_2020_0534
项目名称:金盛路潮汐车道项目
招标项目概况:金盛路潮汐车道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采购项目预算: ¥133万元(单位:人民币)
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末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企业资质: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供应商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劳动合同、近半年(2019年10月至2020年03月)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4)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网站客服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至南京峪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幕府南路230号易盛家园6栋2楼)参加报名。
2.磋商文件出售方式: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从2020年04月08日起至2020年04月14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04月17日 14:00:00
(3)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7日 14:30:00
(4)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幕府南路230号易盛家园6栋2楼
七、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单位。
8.1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
联系人姓名:朱主任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峪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幕府南路230号易盛家园6栋2楼
联系人姓名:张工
(1)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020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