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2020年国内货物水运预约险(基本险)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ZB/CW2020-BX002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2020年国内货物水运预约险(基本险),全年预计保额230亿元。
(二)合同期限:2020年6月23日 ~2021年6月22日。
(三)计划招标时间:2020年4月28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27日上午9:00。
(五)中标后合同签订完成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六) 投保范围:公司所有通过水路运输的矿粉、矿石、焦炭、煤炭、生铁块、废钢铁、铁合金等散装船运的原燃料以及线材、钢筋、板材、钢坯等钢材。
二、资质要求
具有依法设立、注册资本金不小于50亿元人民币的财产保险公司的江西省级机构,或江西省级机构授权的下属支公司。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质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投标书两份,投标书内容包括:
1.最新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单位情况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载明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不需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请招标人(被授权人)带好身份证原件。
3.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及证明材料等。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单位开票信息。
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请携带以上资质原件。
(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三)提交方式:书面形式提交。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说明书),接到招标邀请函(说明书)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说明书)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50000元、招标服务费5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应交纳合同标的额的5%(精确到千元),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不计息),招标服务费不予退还。
五、结算方式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单位投保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保费发票提供给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应在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入账,并在入账后次月支付保险费至投标单位指定账户,付款方式为现款。
六、招标单位信息
(一)单位名称: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邮编:332500。
(三)联系人:李会计 188*****388、郭会计188*****322
(四)电话:****-*******查看详情;传真:****-*******查看详情。
(五)审计监察部监督电话:
,中国 采招网(bidcenter.com.cn)
****-*******查看详情;电子邮箱地址:jgjianshenbu@126.com。(六)附件:《诚信承诺书》。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
公告时间:2020年4月17日
附件
诚信承诺书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我方在遵守《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和规定的基础上,就我方及我方工作人员的行为向贵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贵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地为贵方提供符合贵方需求的安全可靠的产品、服务及相关技术,保证产品质量,并主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二、不向贵方工作人员长期无偿提供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
三、不向贵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赠送一切礼品。
四、不以任何方式向贵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馈赠礼金及有价证券。
五、不以任何方式宴请贵方工作人员(正常公务招待除外),或安排贵方人员旅游、商务休闲及其他不当活动。
六、不发生为贵方工作人员代为购买或长期借用房屋、汽车等贵重物品的行为,杜绝与贵方有关人员私下建立不正当交易关系,或者其他有损贵方形象的行为。
七、不发生为贵方有关人员的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兼职,以及提供入股、干股分红或其他不当利益的行为。
八、发现贵方工作人员有受贿或者索贿行为以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时,将积极举报或投诉,并实事求是的向贵方纪检监察机构提供书面举报材料。
九、不发生违反商业道德、扰乱正常市场竞争秩序、提供虚假材料、泄露双方商业秘密以及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等行为。
十、不发生其他任何可能影响贵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公务或职务廉洁的行为。
十一、不发生下列行为
(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二)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
(三)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四)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五)提供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六)提供失效、变质的产品。
(七)提供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产品。
(八)提供的产品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九)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意按照下列条款承担违约失信责任
一、贵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贵方有权单方面取消我方作为供应商或合作方的资格;我方三年内不得与贵方及贵方下属企业开展业务往来;情节严重的,贵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我方自愿按照以下方式承担经济赔偿金,且贵方有权从我方在贵方的货款中等额扣除上述经济赔偿金:
(一)我方若违反第1-10项承诺中的任一项,我方自愿承担5万元的经济赔偿金。
(二)我方若违反第11项的,贵方有权对涉案标的物不予结算付款,且我方自愿按照下列计算方式承担经济赔偿金:
1.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10万元的,按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的30%承担经济赔偿金,最低不低于1万元。
2.10万元〈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100万元的部分,按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的20%承担经济赔偿金。
3.100万元〈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400万元的部分,按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的10%承担经济赔偿金。
4.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400万元的部分,按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的5%承担经济赔偿金。
以上经济赔偿金按超额累进计算。例如: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500万元的经济赔偿金的计算=10×30%+90×20%+300×10%+100×5%=56万元。
涉案标的物合同金额=涉案标的物合同单价×涉案标的物数量。
(三)本条经济赔偿金与合同其他违约金重复的,以金额更高者为准。
我方同意:在我方涉嫌侵害贵方利益的调查过程中,贵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并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同时,我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因我方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造成贵方经济损失的,由我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书作为贵我双方合同的附件,与贵我双方签订的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承诺书中的经济赔偿责任与贵我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我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同时并存有效。
我方声明:本承诺书中内容为我方慎重考虑后作出的承诺,为我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可撤销,且我方明知本承诺书对我方的约束力。
本承诺书自我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在贵我双方业务往来存续期间有效。
承诺人(单位公章):
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