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新源县人民医院卫生保洁托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源县人民医院卫生保洁托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保洁托管 卫生 医院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 发布时间 2020/4/18 关键词保洁托管卫生医院   近期更新28573项目点击关注“保洁托管,卫生,医院”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新源县人民医院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新疆齐盛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一、招标项目编号: XJQSQZB2020-027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新源县人民医院卫生保洁托管项目1*******查看详情医院建筑内(面积29039平方米)、室外场地保洁(达到采购单位卫生保洁考核办法等标准的要求)服务期限壹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具有通过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专业保洁服务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税务部门出具的2019年度依法纳税证明资料(2020年企业提供2020年依法纳税证明资料);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证明资料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料; 5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6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资格审查和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4-21 至 2020-04-24 19:30:00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前往到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新天地写字楼1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专业保洁服务经营范围)、社保机构出具投标人及公司员工近半年(2019年10月-2020年3月)社会保障缴纳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2019年度依法纳税证明资料(2020年企业提供2020年依法纳税证明资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证明资料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料、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报名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审原件留复印件,不接受公证件。)

中国采招 网,(bidcenter.com.cn)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0-05-14 16:00:00

七、投标地址: 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新天地写字楼15楼新疆齐盛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八、开标时间: 2020-05-14 16:00:00

九、开标地址: 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新天地写字楼15楼新疆齐盛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新源县人民医院卫生保洁托管项目20000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滨河支行8120 2051 2010 1053 52388企业网银转账备注项目名称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查看详情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根据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国办发[2007]51号,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齐盛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文婷

联系电话: 156*****816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第一幢15005室

2、采购人名称: 新源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李坤

联系电话: 186*****377

地址:新源县新城区库尔干路以东、江额尔森街以北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新源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张利影

监督投诉电话: ****-*******查看详情

地址: 新源县青年街82号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