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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中医院迁建工程雨水回收系统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雨水回收 中医院

所属地区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 发布时间 2020/4/23 关键词雨水回收中医院   近期更新28项目点击关注“雨水回收,中医院”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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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象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批准,现就象山县中医院迁建工程雨水回收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ZCG*******查看详情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象山县中医医院迁建工程使用

四、公告期限:2020年04月23日-2020年04月30日

五、项目概况:采购内容、数量、采购需求、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1

雨水回收系统

1批

雨水截污挂篮装置、雨水弃流装置、模块水池等

107万元

10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04月23日至2020年04月30日

2、投标人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http://zfcg.czt.zj.gov.cn)平台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投标人。如未注册的投标人,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注册咨询电话:********查看详情90。

3、获取方式:投标人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3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23室)

邮寄投递: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采购部,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3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23室)

七、其他事项:

1、特别提醒: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未注册的将暂缓发放中标通知书。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3、请各投标人根据本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投标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投标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投标人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4、采用邮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的时间,在邮寄发出后及时告知接收人并保持联系,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小时,与接收人确认邮件送达情况,确保投标文件能按时送达。若超出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因投标文件未及时送达引起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如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调整的,另行通知。

八、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九、业务咨询

采购人: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象山县丹城万象路489号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

联系人:王豪迪、张汝芳、卢忱忱、王银、徐梦蓉、赵娜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象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林老师/****-********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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