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2020年法学院非进口数据库采购项目 |
招标公告编号 | SHY********查看详情 | ||||||||||||||||||||||||||||||||||||||||||||
商品品目 | 正版软件 | ||||||||||||||||||||||||||||||||||||||||||||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 辽宁大学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辽宁大学2020年法学院非进口数据库采购项目”的公示 辽宁大学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辽宁大学2020年法学院非进口数据库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大学2020年法学院非进口数据库采购项目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辽宁大学2020年法学院非进口数据库采购项目,主要目的是为了支撑法学学科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开展。更有力的促进法学学科的发展,更加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同时更有效的促进整体科研水平的提升。根据“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条第一款中第4项“已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采购了受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的产品(如电子数据库等),需按年支付续订费用,经由采购人确定继续订购的”及第5项“新购受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为保证整体的项目一致性,节省成本和时间,所以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四、 论证专家名单 王明辉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教授 宋怡林辽宁科技大学教授 袁日新沈阳建筑大学副教授 五、附专家论证意见表及论证专家资格审查表。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采购代理机构备查。 采购人:辽宁大学 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联系人:鞠老师、尚老师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人:张越、李姗姗电话:***-********-***查看详情 辽宁大学 2020年4月24日 | ||||||||||||||||||||||||||||||||||||||||||||
标书价格 | 无 元 | ||||||||||||||||||||||||||||||||||||||||||||
开标时间 | 2020-05-12 | ||||||||||||||||||||||||||||||||||||||||||||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 ||||||||||||||||||||||||||||||||||||||||||||
备注信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