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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周边配套市政道路)施工总承包标段6、标段7、标段8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施工总承包 市政道路 一体化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时间 2020/4/27 关键词施工总承包市政道路一体化   近期更新22026项目点击关注“施工总承包,市政道路,一体化”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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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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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4


广州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

(周边配套市政道路)施工总承包项目

标段6、标段7、标段8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穗发改[2018]690号)、穗规划资源选201923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周边配套市政道路)施工总承包项目标段6、标段7、标段8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周边配套市政道路)施工总承包项目标段6、标段7、标段8

项目代码:2018-440111-54-01-835666

二、招标单位: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张工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四、项目概况

广州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位于广州中心城区西北部,白云区西南部,为新市街、棠景街和石井街交汇处,是集国铁、城际铁路、长途客运、地铁、常规公交、社会车辆、出租车等多种交通方式于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包含枢纽配套场站工程、地铁预留工程、周边配套市政道路工程3个子项,其中枢纽场站配套工程布设于广州白云站东西两侧,与铁路站场(房)空间布局交织,形成无缝衔接交通接驳换乘体系;地铁预留工程位于枢纽配套场站(广场)下方;配套市政道路跨越枢纽场站,分别连接机场高速、广清高速、华南快速等高快速路。具体如下:

(一)枢纽配套场站工程(子项一):主要包括长途汽车站、公交枢纽站、旅游大巴/网约车场、换乘设施、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停车场、枢纽场内道路、东西侧集散广场、景观绿化、便民服务设施、枢纽管理业务用房及上盖开发所需配建停车库等,以及配套场站范围内给水、通信、燃气等管线工程。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二)地铁预留工程(子项二):棠溪站共预留6条地铁线路,包括八号线北延段换乘通道、十二号线及4条预留地铁车站的土建工程,其中:其中八号线北延段换乘通道位于石槎路至枢纽西广场、十二号线及二十四号线南北向敷设与枢纽东广场内、二十二号线北延段南北向敷设于枢纽西广场内、佛山八号线东延段及另一条预留的地铁线东西向敷设于枢纽范围内。

(三)周边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子项三):包括白云二线(槎神大道-棠新路)、棠槎路(槎神大道-棠涌南街)、铁路东线(白云一线-华南快速路)3条市政道路,道路总长度约13.876公里。

其中,地铁预留工程及与之密切关联的枢纽配套场站基坑工程已完成施工招标(施工1标、3标)并进场施工,目前该部分工程正在进行基坑围护结构施工。枢纽配套场站工程子项剩余的土建工程4、5标也完成招标,准备进场施工。本次招标的项目为周边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子项三)的3个标段,即标段6、标段7、标段8:

(1)标段6:白云二线(槎神大道—棠新路)全长约3.746千米(BYK0+047.9~BYK3+794.4),不含2座上跨铁路桥梁(NAK0+369.9~NAK0+525.9,BYK3+095.7~BYK3+289.7),规划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60千米/小时,道路规划标准宽度41米,双向6车道。本标段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相关的前期工作,以及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交通工程、交通疏解、河涌改造、经营性管线(给水、燃气、通信)等各项工程。不含人行道砖、平侧石、隔声设施等设备材料,不含供电设备、路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监控采购及施工安装。

(2)标段7:棠槎路(槎神大道—棠涌南街)全长约3.430千米(TCK0+058.7~TCK3+488.5),不含1座上跨铁路桥梁(左幅:TCK2+398.5~TCK2+766.5;右幅:TCK2+398.5~TCK2+767.5)。规划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50千米/小时,道路规划标准宽度40米,双向6车道。本标段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相关的前期工作,以及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交通工程、交通疏解、河涌改造、经营性管线(给水、燃气、通信)等各项工程。包含白云二线、棠槎路、铁路东线人行道砖、平侧石、隔声设施等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以及供电设备、路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监控采购供应及施工安装。

(3)标段8:铁路东线(白云一线—华南快速干线)全长约6.601千米(TDK0+862.000~TDK7+462.9),含白云二线2座上跨铁路桥梁(NAK0+369.9~NAK0+525.9, BYK3+095.7~BYK3+289.7),棠槎路1座上跨铁路桥梁(左幅:TCK2+398.5~TCK2+766.5;右幅:TCK2+398.5~TCK2+767.5)。规划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50千米/小时,道路标准宽度40米,双向6车道。本标段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相关的前期工作,以及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交通工程、交通疏解、河涌改造、经营性管线(给水、燃气、通信)等各项工程。不含人行道砖、平侧石、隔声设施等设备材料,不含供电设备、路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监控采购及施工安装。

本次招标标段6、标段7、标段8,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3个标段,各标段项目名称如下:

标段划分

各标段项目名称

标段6

广州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周边配套市政道路)施工总承包项目标段6

标段7

广州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周边配套市政道路)施工总承包项目标段7

标段8

广州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周边配套市政道路)施工总承包项目标段8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完工验收、交付及竣工验收、场地配合及协调管理等工作,场地条件详见招标文件之《技术条件》。

(1)工作范围为市政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交通工程、交通疏解、河涌改造、经营性管线(给水、燃气、通信)等各项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有关文件说明为准。

(2)负责本标段项目前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施工场地、项目驻地、场内外运输道路等临时用地等;负责场地平整硬化、临时设施、临时用水(含自供水)、临时用电(含自发电)、围护围蔽、绿化迁移等场地准备及报批手续;负责施工引起管线迁改(含施工图及竣工图设计)、临时占道、交通疏解、道路恢复(含修复)、管线保护、河涌改造、水土保持、余泥排放、排污排水、水质检测、航道、海事等工作及审批手续;现场情况可能发生的其他零星工程项目,涉及市政天桥,过街通道的拆除和复建;征借地范围内建构筑物的恢复,房屋复建。

(3)负责本项目的场地协调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与已招标段的场地协调配合、移交转换、交叉管理等工作;负责与铁路工程的施工接口管理及场地使用、运输道路等管理;负责与枢纽土建工程及后续景观、装修、设备安装工程做好场地协调配合。

(4)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招标人针对标段内容另行发包的其它单位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检测、第三方监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勘察设计等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检测单位取样、送检,监测点埋设、工程日常监管等。

(5)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会、公安派出所、交通、建设、城管、环保、水务、航道、海事、燃气、电力、通信等部门。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发包人做好安全、环保、水保、创文、调研等各项工作,对场地、围蔽等进行常态化清扫和布置管理。

(6)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包括对本项目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实施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工程,报招标人同意后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施工方面总承包管理。

(7)协助办理工程开工、报批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规划验收、防雷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环水保验收等各项备案工作。

(8)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3、最高投标限价

(1)广州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周边配套市政道路)施工总承包项目标段6,工程规模详见项目概况,最高投标限价为1,520,265,501.45元,投标总价和各单项限价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2)广州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周边配套市政道路)施工总承包项目标段7,工程规模详见项目概况,最高投标限价为933,021,794.29元,投标总价和各单项限价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3)广州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周边配套市政道路)施工总承包项目标段8,工程规模详见项目概况,最高投标限价为2,024,655,382.86元,投标总价和各单项限价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注:本次招标共设3个标段,投标人可以采用同一项目负责人及相同的其他人员同时投标,但不允许兼中。如投标人对上述3个标段同时投标,项目负责人锁定在6标。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427日至2020526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4280000分;

截止时间:20205261000分。

3、商务技术标开标开始时间:202052610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要求设置。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有效期内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道路或桥梁或隧道等路桥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在有效期内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标段6、7、8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中标价大于或等于3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zfcj.gz.gov.cn/gzcc/jszxbszy/201907/405efd7dc43540c3a84f1b6a7569e370.shtml)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同一标段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同一标段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作无效标处理 。

13、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详见附件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异议受理电话:***-********查看详情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6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二十、本项目3个标段同时招标,各标段之间的投标登记、资格审查等招投标工作相互独立。若某标段投标登记的投标人数量、或通过资格审查、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家数不足5家的,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但不影响其他标段招投标工作的继续进行。

二十一、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原则如下:

(1)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次3个标段的投标,可以只报一套项目班子。但不论何种情况下,同一投标人均不可以兼中2个或3个标段。

(2)如果3个标段同时开标、评标,且某一投标人在2个或3个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在投标报价最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在其它标段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另一标段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如果3个标段不是同时开标、评标,则已成为前面完成评标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另一标段的中标资格,但仍可以参与后面标段投标和评审,若在后面标段经评审排名第一,则由该标段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4)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5)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6)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其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结果排序。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按照招标公告第九点第13条,被列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水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9)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承诺,若我司以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我司确保投标保函真实、有效。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1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2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4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5

广东至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

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7

广州通极胜电子产品有限公司

8

广州艾库仑商贸有限公司

9

乌鲁木齐铁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10

广州市黄埔乐天实业有限公司

11

广东建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12

四川资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3

四川新力光源股份有限公司

14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15

中铁广州建设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16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17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18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19

湖南省湘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21

成都聚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2

广州市纳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3

戴斌(一级建造师注册号:鲁137*****7702)

24

谷剑波(监理工程师注册号:********查看详情)(已注销注册)

25

廖文江(监理工程师注册号:********查看详情

26

肖志云(一级建造师注册号:粤144*****5321)
(已变更注册变更后注册号:川144*****532
1)

27

陈景袖(监理工程师注册号:********查看详情

28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1025)

29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查看详情

30

肖学全(一级建造师注册号:川151*****2021)

31

代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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