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湛江市开展妨碍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市监〔2020〕30号)的要求,2020年4月我局开展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前期经我局各科室、下属单位自行清理,截至目前,共清理由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制定或实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17件,以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名义出台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126件。现将清理结果公示如下:
一、对由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制定或实施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截至目前,未发现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二、对以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名义出台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截至目前,发现有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2件,分别是:1、《关于下达市区平价商店建设资金补贴标准的通知》(湛价〔2012〕81号);2、《关于落实我市平价商店(药店)用电用水价格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湛价〔2014〕50号)。经清理,发现上述2件政策措施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形,对此,我局的清理意见是拟予以废止。
如对上述清理结果有其他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5月9日前反馈我局价格综合调控科(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