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编号: tzya2020-tz18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三、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四、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环保管家) | 1 | 90万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浙江政府采购网”的账号注册。
2、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获取(公告)时间: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1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4、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6、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20-05-25 14:30:00
八、投标地址: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九、开标时间: 2020-05-25 14:30:00
十、开标地址: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本项目需要投标人同时提供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并邮寄到台州市椒江区中环世纪6幢801室(交通银行台州分行楼上),逾期寄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
6、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3、其他事项
十四、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台州永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叶先生,潘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
传真: ****-********查看详情
地址: 台州市椒江区中环世纪中心6幢801室(交通银行台州分行楼上)
2、采购人名称: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集聚区分局
联系人: 董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
传真: ****-********查看详情
地址: 台州东部新区甲南大道东段9号525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台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 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查看详情
传真: ****-********查看详情
地址: 台州市椒江区纬一路66号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附件信息:
********查看详情8/20204/afebf8c6-6139-4306-b54a-984cdd840ced">公开招标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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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详情8/20204/c596fcb8-7992-42b4-a137-d97051d735a9">电子招投标[定稿]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集聚区分局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环保管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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