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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辉商业中心植筋劳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劳务 商业

所属地区 天津市-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0/5/5 关键词劳务商业   近期更新27215项目点击关注“劳务,商业”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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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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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辉商业中心办公1号楼、办公2号楼及地下车库、微型消防站项目

植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明辉商业中心办公1号楼、办公2号楼及地下车库、微型消防站工程

工程招标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张金甍 联系电话:186*****375

技术联系人:倪东伟 联系电话:133*****246

发出时间:2020 年 5月 5 日


一、工程说明:

l、工程名称(全称):明辉商业中心办公1号楼、办公2号楼及地下车库、微型消防站工程

2、工程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中段

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建设单位:天津津辉置业有限公司

5、结构形式:框架-框筒

6、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135218m2

二、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技术员、劳动力管理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及招标人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3、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使投标人施工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商务管理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的,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 影响了所施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的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5、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 1、2、3、4 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仅留相关人员办理结算,同时签订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 30 日内办理完已完工程结算相关事宜。如果投标人施工人员未在三日内退场,由此产生的施工人员工资、生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6、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招标人管理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招标人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招标人相关管理文件为主,如投标单位不能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三、投标费用:

1、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 对上述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中标,中标单位需缴纳 1000 元招标服务费,此费用不予退还。

四、招标方式

4.1 招标方式:网上集采招标

4.2 招标范围:明辉商业中心项目范围内所有植筋相关工作内容。

4.3 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4.4 工期目标:

4.4.1 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 5

1

4.4.2 计划竣工日期:

2020年 9

30

按照招标人制定的经监理和业主代表批准的总进度计划,及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随时 下达的任务书组织施工。投标人必须确保招标人实现总承包合同中要求的总工期、相关甲方 的质量和安全文明、节点工期要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罚款 3000 元,罚款将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甲方有权对乙方未能按期开始施工或未能按期完工的部位,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投标报价要求:

5.1 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形式报价,合理低价中标,如在第一轮报价最高者,不得参与第二轮报价,综合单价为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以下费用:

(1)完成分包工程工作内容的工人工资、施工超时费、公休加班费、办证费用、劳务人员的意外伤害险费等所有社会保险费、福利费、进退场费、成品保护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2)综合单价不因市场变化或其他任何原因而变动;

综合单价已包括由于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工作所需的测量、放线、检查、迎检、验收等造成的等待时间;

(3)综合单价已包括夜间施工、雨季施工、恶劣自然条件下施工等的降效费;

本分包工程综合单价已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垃圾清扫处理费、成品保护费、与其它分包 队伍配合费、 降尘降噪等环境保护费。

(4)综合单价中已考虑因场地带来的施工不便,及随时依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材料、设备 等倒运而增加的费用,及由于后期室外配套施工所造成的其他费用。

(5)综合单价已包括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因下雨、下雪、酷热、严寒、雾霾等自然原因的天气和当地政府因各种原因及要求及不可预见性疫情、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停工,上述原因均不视为不可抗力,分包商不会因上述各种原因对承包商进行任何形式的经济和工期索赔、补偿,如发生上述索要事件,每发生一次,承包商有权扣除分包商 10 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除违约金外,分包商对承包商造成的所有损失,承包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对于招标方在集采平台上发出的报价清单,投标方要按要求填写报价,报价明细需打 印出来每一页盖章签字以附件形式上传到集采平台上。

(7)本次招标仅限于本工程的植筋工程,招标方不承诺工程以外任何工程 的中标单位,不能以未承接到主体工程进行任何补偿和索赔。

六、工程量的计算及工程款的支付

1、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纸并按照2016年《天津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2、结算方式:每月 20 日前办理月度结算,没有月度结算不予付款,每月支付至累计结算额的 60%,植筋工程全部施工完成后支付至累计结算额的80%,竣工备案且最终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累计结算额的 95%,剩余5%待整体工程竣工(以竣工备案书颁布的日期为准)满两年后,承包人向分包人一次性无息返还。(结算额以双方盖章签字的结算单数据为准)。付款 宽限期 3-6 个月,宽限期内不计算利息。

3、付款前,分包人必须提供符合财务和税务制度要求的合格的发票。

4、办理工程结算时,必须由招标人项目部出具分包人诚信履约的结算会签单,否则不予办理。

5、零星用工严格实行周清月结,过期作废。零星用工单必须由招标人的工程师、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共同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6、结算总额=工程量*固定综合单价±其他费用

7、履约保证金:分包人在合同签订前需缴合同额的百分之五的履约金,履约保证金额度最少不得低于 2 万元,缴纳方式为电汇。此项费用由分公司财务统一收取,专款专用,履约保证金用于安全、质量、工期履约和队伍管理等。履约保证金在项目进行中不予退还,过程 中若发生支出由分包人及时补足额度,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 由分包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若现场罚款不交现金,财务将从月度付款或者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七、投标须知

7.1 投标文件组成:

7.2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许可证、进津备案通知书、分包交易服务卡复印 件和法人委托书元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3 承诺书:应包括承诺达不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企业 CI 形象目标和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以及达不到徐州市政府相关管理文件中(含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时,如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社会责任详见附件三《承诺书》;

八、开标须知

1、开标时间:详见集采平台

2、以下情况如有发生投标文件无效

2.1 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2.2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3 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属实质性不符合;

2.4 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


2.5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2.6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7 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2.8 九、评标和中标须知

1、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劳务、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人员组成。

2、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 7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内办理完合同备案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十、质量、安全要求:

质量要求:1、应符合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相关技术变更及技术通知单要求

2、每道工序需要验收通过之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安全要求:均应服从现场安全管理

十一、附件

附件一:《投标报价明细表》;

附件二:《承诺书》;

附件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五:《合同》

附件一

植筋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单位

工程量(暂估)

税前单价

增值税税率

含税单价

税前合价

含税合价

备注

1

植筋直径6mm

1、施工部位:汽车坡道位置
2、材料规格:直径6三级钢
3、植入深度:500mm

150

2

植筋直径8mm

1、施工部位:汽车坡道位置
2、材料规格:直径8三级钢
3、植入深度:500mm

150

3

植筋直径10mm

1、施工部位:汽车坡道位置
2、材料规格:直径10三级钢
3、植入深度:500mm

100

4

植筋直径12mm

1、施工部位:汽车坡道位置
2、材料规格:直径12三级钢
3、植入深度:500mm

100

5

植筋直径14mm

1、施工部位:汽车坡道位置
2、材料规格:直径14三级钢
3、植入深度:500mm

100

6

植筋直径16mm

1、施工部位:汽车坡道位置
2、材料规格:直径16三级钢
3、植入深度:500mm


150

7

植筋直径18mm

1、施工部位:汽车坡道位置
2、材料规格:直径18三级钢
3、植入深度:500mm

100

8

植筋直径20mm

1、施工部位:支护桩与支撑腰梁植筋连接
2、材料规格:直径20三级钢
3、植入深度:500mm

4056

9

植筋直径22mm

1、施工部位:汽车坡道位置
2、材料规格:直径16三级钢
3、植入深度:500mm

100

10

植筋直径25mm

1、施工部位:汽车坡道位置
2、材料规格:直径25三级钢

18780

11

植筋直径28mm

1、施工部位:汽车坡道位置
2、材料规格:直径28三级钢
3、植入深度:500mm

150

12

植筋直径30mm

1、施工部位:汽车坡道位置
2、材料规格:直径30三级钢
3、植入深度:500mm

150

13

植筋直径32mm

1、施工部位:汽车坡道位置
2、材料规格:直径32三级钢
3、植入深度:500mm

150

合计

备注:


说明:1.以上工程量为暂估量,结算以甲方实际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2.以上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含特殊工种)、施工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乙方施工人员的进出场费、水费、电费、现场内废料搬运、清理费(含二次搬运)、施工范围场内场外的道路清洗、车轮冲洗、洗车池淤泥清洗、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范围的安全绿网铺设、植筋涉及的实验检测费、生活费(包括住宿用品及餐具)、乙方人员和乙方自带工具运输交通工具费、雨季施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
3.高层建筑人工降效和施工措施所发生的人工费及施工不可预见费、抢工费、措施费等各种检测试验费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整理、场地清理费、工具加工费、成品保护费、各种办证费、节假日补助费、误餐费、医疗费、按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各项保险费、差旅费、劳务人员的养老统筹等合同范围和合同内容所规定、国家及地方规章等规定的与该承包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
4.计算规则:按延米计算=实际发生根数*植筋深度。

植筋技术条款

本条款适用于本工程中以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为基材的后锚固连接施工及验收,必须满足《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13、设计要求、及其他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标准的规定。

1、材料要求

(1) 基材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且不得高于C60。

(2) 用于植筋的钢筋使用热轧带肋钢筋或全螺纹螺杆,不得使用光圆钢筋和锚入部位无螺纹的螺杆,钢筋型号按设计要求或施工方案执行。

(3) 本工程后锚固连接安全等级为一级,破坏后果很严重,为重要的锚固,植筋胶需采用A级有机类锚固胶。使用改性环氧树脂类或改性乙烯基酯类材料,其固化剂不应使用乙二胺。植筋胶性能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用锚固胶》JG/T 340的相关规定。所采用的胶粘剂,必须按规范GB50367-2013和JGJ145的规定进行安全性检验。


2、工艺要求

本工程植筋部位为支护桩位置植筋、及汽车坡道位置植筋。特别是支护桩位置植筋前,需将土块土层剔除干净,露出混凝土面层,避免造成植筋深度不足的情况。受现场施工进度影响,当需大面积投入施工作业时,需保证充足劳动力及机械设备投入。

(1)植筋深度:严格遵照图纸设计要求,如下图所示。


(2)钻孔直径:钢筋直径与对应的钻孔直径按下表执行。

3.施工与验收

(1)植筋工艺流程为:“弹线定位—→钻孔—→清孔—→钢筋除锈—→配胶—→注胶—→植筋—→固化养护—→抗拔试验—→检查验收 ”。

(2)材料:钢筋及胶粘剂的类别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其型号、规格、数量正确。胶粘剂外观质量应无结块、分层或沉淀,胶粘剂应全数检查,合格者方可进场。

(3)复试:胶粘剂应进行C30混凝土的约束拉拔条件下带肋钢筋与混凝土的粘结强度试验。试验时,按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用锚固胶》JG/T 340的有关要求进行试验。

(4)基层:锚固区基材应符合①基材上的抹灰层、装饰层、附着物、油污应清除干净;②基材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应有蜂窝、麻面等局部缺陷。植筋施工前,检测基材原钢筋的位置,钻孔不得损伤原钢筋。

施工工艺:

(1)弹线定位:根据设计图纸的钢筋数量及位置,标注出植筋位置。经验收后,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后才可以钻孔。

(2)钻孔:用冲击钻钻孔,钻头直径应比钢筋直径大4mm左右,钻孔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钻头始终与接触面保持垂直;基材表面温度和孔内表层含水率应符合设计和胶粘剂使用说明书要求,无明确要求时,基材表面温度不应低于15℃;植筋施工严禁在大风、雨雪天气露天进行。

植筋钻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a)植筋钻孔前,认真进行孔位放样、定位,核对无误后方可钻孔作业;

b)植筋孔径允许偏差,钻孔深度、垂直度和位置允许偏差应满足规范要求。

植筋钻孔孔径允许偏差(mm):

(3)洗孔:为保证植筋的质量,用不掉毛的毛刷,套上加长棒,伸至孔底,来回反复抽动,把灰尘和碎渣带出,再用压缩空气机、吸尘器、手动气筒等工具吹出浮沉。洗孔完成后需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注胶,若未立即安装锚栓或植筋,应暂时封闭其孔口。临近锚固区的废弃锚孔应采用高强度无收缩砂浆填充密实。

(4)除锈:植筋钢筋在使用前,应清除表面的浮锈和污渍。

(5)配胶:配胶前要进行钻孔验收,做好记录,同时拉结钢筋已准备就绪。配胶按照说明书操作拌匀,并要求在30分钟内用完,以免时间过长粘胶变质影响施工和粘胶质量。

(6)注胶:根据产品说明书确定具体方法。一般注胶要从孔底开始,以便排出孔内的空气,为了使钢筋植入后孔内胶液饱满,又不使胶液外流,孔内注胶达到孔深的1/3或计算孔内的用胶量,应扣除钢筋体积,孔内注完胶后应立即植筋。

(7)植筋:植筋应在注胶完成后立即进行。为保证胶体饱满,注胶完成后,将加工好的拉结筋植入端醮少许胶液,缓缓旋转插入植筋孔,使植筋胶从孔口溢出,排出孔内空气,钢筋外露部分长度应保证工程需要。,并调整到规定位置。

(8)检查验收:按植筋胶说明书介绍的产品凝胶时间和固化时间,一般为15min和1h,植筋到位后,凝胶前要派专人现场看护施工完的拉结筋,24h内严防碰撞;胶体完全固化后(一般7天左右)方可进行拉拔试验。采用非破坏性检验,试验值达到设计要求后卸荷。

(9)钢筋连接:植筋钢筋连接接头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10)质量验收:

a) 钢筋、剂的类别和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

b) 基材混凝土强度、表面清理和缺陷修复应满足要求。

c) 植筋的位置、尺寸及垂直度应满足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d) 基材表面应坚实、平整,锚固部位的原构件混凝土不应有局部缺陷;基材上不应有结构抹灰层、装饰层和严重的裂缝。筋钢筋安装前,应彻底清理钢筋表面的附着物或污渍。

e) 锚孔清孔后,锚孔和基面内应无残留的粉尘和碎屑。

f) 安装后的锚栓或植筋的外观应整齐洁净。

附件三 承诺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感谢贵司给予我司参加明辉商业中心办公1号楼、办公2号楼及地下车库、微型消防站工程项目劳务分包投标的机会,若我司中标,我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贵司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1、招标文件的确认:

对贵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司均已阅读并确认,对工程现场周边环境情况也已充分了解, 对贵司提供的民工居住场地也已确认,我司报价均综合考虑了相关内容,不再调整。

2、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贵司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贵司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我司确认如不能满足贵司要求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贵司有权 调整我司的承包范围,我司不得有异议,同时不能因承包范围的变化提出索赔。

3、施工质量:

符合国家要求合格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质检员跟组检查,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质量等级。

4、安全文明:

1) 我司承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江西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

2) 我司确认如果我司中标,我司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7 个工作日内签订劳务分包合同;7 个工作日内备案完成,进场施工前把施工人员的劳动合同 100%签订完,施工期间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 100%,实名制卡开卡率达到 100%以上。如我司不能达到上述要求, 贵司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 我司承诺我司所有施工人员统一服装,生活区宿舍统一床单、被罩、枕套,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所有人员按贵司要求办理住宿手续;生活区由专人 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4) 我司承诺,我司中标后将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1830元/月,并且设立劳务管理员。

5) 我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贵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完成贵司要求的各项目标及指标,现场文明必须符合贵司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现场、道路、大门口、门前人行步道保证干净整洁,实现责任区三包。

6) 我司承诺如我司现场工人之间或与其他队伍之间发生打架斗殴或群殴事件,我司同意贵司对参与各方先各处罚 5000 元人民币,待查清责任后,对责任方追罚 20000 元的规定。

5、工程造价:

若我司中标,我司承诺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劳务分包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结算时尊重商务部门审核结果,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若我司中标,我司承诺按中标单价签订施工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 在整个合同工期内合同综合单价不调整;严格履行贵司周清月结、月结月报制度,每月 15 日前向贵司商务部门报送当月形象进度确认单及本月工程量计算书,如不履行,贵司有权停止我司在天津分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

1)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工期顺延的情况,我司承诺在劳务合同到期前 15 内与贵司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合同工期及相关经济条款,如我司逾期不提出,视为我司合同价格不 需变更。

6、管理模式:

若我司中标,我司承诺投标书约定的施工负责人不再更换,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 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若发生工人聚众讨薪,我司愿意接受每次 20 万元的违约处罚。

7、材料管理

我司承诺如我司中标,将遵循贵司的材料管理制度,按材料计划领用,并按相关规定签 定协议;我司承诺由我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符合徐州市相关规定要求,合格 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贵司;所有周转料具确保码放整齐,并挂好标识;新拆下的 材料 6 小时内码放整齐,如不能履行,我司接受贵司的任何处罚。

8、履约保证:

我司承诺如我司中标,我司自愿向招标人缴纳 元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人的合同目标。过程中若发生支出,我司在 15 日补足额度,工程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无息退还手续。我司承诺一旦我司中标,将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贵司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9、劳务实名制管理

1)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在合同签定前建立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 我司承诺严格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关于切实加强项目劳务管理的通知》中之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此规定中要求做好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工作。

3)我司承诺进场施工后设置专兼职劳动力管理员。劳动力管理员应持有岗位证书,切实履行劳务用工管理的职责。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将进场施工人员办理劳务备案手续,建立考勤登记制度,完善人员增减,劳务费支付和工资发放等台帐资料,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商务经理汇报。如不配合此项工作或有考勤人员数量有虚假,我司同意贵司的任何处罚,包括无条件被清退出场。

10、其他承诺:

1) 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不将中标工程转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否则贵司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罚没 10000 元履约保证金。

2) 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绝不会出现聚众讨薪的现象,否则我司愿意接受每次 10 万元的违约处罚。直至无条件解除合同。

3) 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保证农忙时节充足的劳动力,若因劳动力不足,造成工期滞后或质量达不到要求,我司自愿承担一切损失,并同意贵司将部分工程另行分包。

4) 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对投标清单中未包含的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先申报确认单价再施工的原则,如在施工过程中未提出,在竣工结算中提出的,贵司有权依据贵司商务部门确定的单价结算。

5) 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在合同期限内合同价格不因市场变化提出补偿,如发生市场 变化幅度过大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我司承诺无条件退场,然后办理已完工程的结算手续。

11、承诺期限:本合同执行期间及双方同意的延期时间。 投标单位(签字盖章):

法人或法定授权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件四: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 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所签署的本工程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及结算 文件等一切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本专业分包工程结算文件签字盖章生效时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

在徐州办公地址:

专业分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

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

在(徐州)办公地址:

特此证明!

专业分包人:(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5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承包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徐州新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明辉商业中心办公1号楼、办公2号楼及地下车库、微型消防站工程

工程地点: 徐州市河清路以北,黉学巷以东,原二中地块

分包范围: 明辉商业中心办公1号楼、办公2号楼及地下车库、微型消防站工程范围内所有植筋相关工作。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2020年5月1日,结束工作日期: 2020年9月30日。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满足设计文件及相关变更及技术通知的要求。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条款;(2)综合单价表;(3)施工图纸;(4)其他相关协议书。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现行国家施工规范、规程标准及徐州市有关规程标准

7、图纸

7.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7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1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8、项目经理

8.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王哲 , 职务: 项目经理 , 职称:建造师。

8.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 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在/年 / 月 /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 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

(2) 在 / 年 /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h施工道路, 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 在 / 年 / 月 /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 资料;

(4) 在 / 年 / 月 /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 ;

(5) 在/ 年/ 月 /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

(6) 在 / 年 / 月 /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

10.3 负责编制临建施工方案,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 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 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4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5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6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 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方案中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 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 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 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 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 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 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 品),由劳务分包人自行准备,承包人进行检查并符合相关国家规范要求。

14、事故处理

13.3 发生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1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 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建工险 。

15.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 。

1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7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劳务分包人承担。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 量或其他要求):

/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 证,另加 / %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 固定劳务报酬或综合单价(含管理费);

(2) 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 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 17.6 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综合单价(含管理费)计价的,劳务报酬暂定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_______元;

________,单价为_______元;

________,单价为_______元;

________,单价为_______元;

________,单价为_______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_/__

,单价为____/__

元;

____/__

,单价为____/__

元;

____/__

,单价为____/__

元;

____/__

,单价为____/__

元;

____/__

,单价为____/__

元;

17.6 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 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 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不予以调整;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l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 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元;

(2) 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_/_年_/_月_/_日,支付____/___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_/_年_/_月_/_日,支付____/___元;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 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

19.2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 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

(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 证工期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除塔吊外其他机具由分包人自行解决。

20.3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分包人自行采购并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2l、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 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1.5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 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 7 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 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 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1.6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 14 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 14 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 14 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工程承包人与分包人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是以工程承包人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并以 工程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为准,分包结算审批单应由分包人授权委托人签 字,若分包人签字人与授权委托人不符,则以分包人公章为准。分包人如更换授权代表,应 及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因提供不及时导致一切不利后果,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24.4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 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 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1000 元的违约金;

(2) 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 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1000 元的违约金;

(3) 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 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 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6.4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 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1) 种方式解决争议:

(1)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起诉。

27.1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 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 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 7 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 14 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 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 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 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 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 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 24 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 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 24 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l、合同解除

31.1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2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井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

34、补充条款

34.1 施工范围:

34.1 范围:

(1)明辉商业中心办公1号楼、办公2号楼及地下车库、微型消防站工程范围内植筋,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部位;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施工作业面、现场垃圾的倒运清理。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劳务作业内容具体明确如下: 1、人工费

.完成明辉商业中心办公1号楼、办公2号楼及地下车库、微型消防站工程钢筋的调直、植筋工程需要的全部人工费用等;

.为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发包人的要求,需由分包人完成的现场文明及 CI 形象(包括责任区管理制度、宿舍管理制度中需人工配合)所需的人工及工具等;

.承包工程所使用的甲供材料、设备的现场堆放及保管工作;

.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工期目标而应由分包人承担的人工费用。

.配合承包方现场管理所发生的人工费及消防、安全应急使用的人工费及突发事件处理时配 合使用人工费;

.承包人《现场材料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方看护现场材料及周转材料所发生的人工费;含承包人对分包人人员入场教育、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所发生的误工费用;

.分包方由图纸、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等推及的保证项目正常施工运行的人工费等。 2、其它费用

.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现场文明目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不限于施工范围的防尘网苫盖、施工过程中的防尘降噪措施(雾炮机、洒水车)。

分包人员在现场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用、低值易消耗品的费、加班费、劳动保护费、竣工清理费用;

.自身施工范围内的脚手架、模板搭拆的全部费用。

.保险:分包人被认为已在他的合同价格中包括了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应由分包人为其施工人员交纳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其它政府要求的保险的费用。

.成品保护:分包人应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工程(包含其自身已完及未完工程的材料、设备的看管责任,成品保护截至日期为招标人向业主移交工程)的成品保护。

.临建、现场办公室和办公条件:分包人应为其所有进场人员的合理安排上述招标人提供的临时设施,并自行解决住房内的住宿用床及日常生活必需品、办公必需品。分包人的报价中应包含其临建设施(生活、生产、办公等)日常消耗材料的费用,并且对临建的完整性负责。

.除承包人或工程业主原因造成的工地全面停窝工以外的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的分包人停、窝工所的造成的全部损失。

.因其它方交叉施工和漏水等所有意外事件引起的返工费用。34.2、合同价款与综合单价

34.2.1 本工程合同类型:固定含税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见附表

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工程水电费、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支付分包人工程款前,分包人必须提供完税发票及完税证明,否则承包商有权拒绝付款待工程承包人抵扣完税金后,按税务部门核准的抵扣数额无息返还分包人税金。

1) 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开具出符合财务部门要求相应金额的真实、合法的税务机关发票后,工程承包人再支付对应的合同款项;否则工程承包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 劳务分包人工程款发票按照总包合同约定开具,有关税金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在每次付

款前劳务分包人须提供等额发票,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5%时劳务分包人须提前提供包括质保金在内的剩余款发票,工程承包人在收到劳务分包人发票前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不得以此为由顺延履行本合同条款内各项义务和责任的期限。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提供的发票若为虚假发票或者与合同行为不符的不合规发票, 一旦发现,工程承包人有权按发票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劳务分包人补齐。同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更换虚假发票并承担因此为工程承包人工程承包人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损失。

3) 为确保款项及时支付,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提供以下信息,开户银

行:,开户账号:;但劳务分包人不符合工程承包人要求的工作不能向工程承包人收取任何费用。

4) 劳务分包人如更换授权代表,应及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因提供不及时导致一切不利后果,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34.2.2 以后如有洽商变更,合同内已有此单价,执行合同内的综合单价,如果没有,进行补充,补充价格必须经过承包人认可后方可进入结算。

34.2.3 合同内如发生零工,由项目主管人员(包括生产部门及经济部门)签字认可,项目 经理最终审核,零工按14元(含税)/小时进行计算;

34.2.4 分包人办理工程结算,以承包人有关部门出具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凭证才准 予办理;

34.2.5 暂定合同价:元,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本合同项下合同金额为含增值税价格,适用增值税税率【3%】。

34.2.6 承包范围外施工中发生的洽商变更定额单价元/工日,零工单价为元/小时。

34.2.7 劳务费包含内容为:(1)工人工资;(2)劳动保护费用;(3)管理费用;(4) 各项保险费用;(5)临设费用;(6)文明施工及环保费用;(7)利润;(8)规费;(9) 税金;(10)各种风险费用。

34.2.8 因劳务分包人劳动力不足或其他任何原因而使工程承包人不得不将劳务分包人承包范围内的部分项目另行分包时,工程承包人将按完成该部分工程量的实际市场价格的 1.5 倍从劳务分包人承包价款中扣除,并且保留对劳务分包人由此而导致的工期延误等的索赔权 利。

34.3 、结算方式:

34.3. 1 劳务分包人办理工程结算,以劳务发包人工程部出具的完工证明为依据,质检部门、安全部门、材料部门、技术部门出具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凭证后才准予办理。

34.3.2本工程的工程量依据2016年《天津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零星用工、预算外签证:分包范围外的工作内容,现场签认必须由现场生产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三方共同签字确认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

34.3.3预算外签证: 劳务承包人只对所完成的项目内容负责,对于所涉及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由合约部给予确认.

34.3.4所有合同外签证、预算外签证的有效期(指事件发生日至合约部收到的日期)均 为事件发生后 7 日内,否则为无效签证.

34.3.5 零星用工、预算外签证:承包范围外的工作内容,现场签认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劳务分包人受工程承包人的委托从事本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其

它零星用工工作按照以下原则结算:按 14元(含税)/小时,零星用工按照现场核实的工程量

× 14元(含税)/小时办理结算。

34.3.6 结算总额=∑(子项工程量×合同综合单价)±相应款项

34.3.7 每月 18日前双方核对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完成工程量并出月度结算单,月度结算单须工程承包人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否则不作为结算依据。完工结算以月度结算累计为最终结算,完工结算时间以最后一次月度结算返回时间为准。

34.4 、合同价款的支付

34.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 14 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34.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 14 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 14 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34.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4.4 劳务承包人对分包人所下罚单无需由分包人签字确认,如有不同意见可书面阐述理由,提交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商议,分包人不进行确认且不阐述理由的,自罚单所下之日起 3 日后自行生效,工程承包人可直接从劳务分包人结算款中扣除。

34.4.5 劳务分包人必须在每月 18 日前将已完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的工程办理月度结算,经工程承包人审定后月度结算作为付款的唯一依据。

34.4.6 劳务分包人于每月 18 日前,请项目主管劳务分包人现场施工区域的负责人(或生产经理)对其当月完成的工程项目及施工部位进行签认,支付劳务费,具体支付方式为:每月 18 日前办理月度结算,没有月度结算不予付款,每月支付至累计结算额的 60%,植筋工程全部施工完成后支付至累计结算额的80%,竣工备案且最终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累计结算额的 95%,剩余5%待整体工程竣工(以竣工备案书颁布的日期为准)满两年后,承包人向分包人一次性无息返还。(结算额以双方盖章签字的结算单数据为准)。付款 宽限期 3-6 个月,宽限期内不计算利息。每次付款之前,劳务分包人需向工程承包人提供工资分配表,一式叁份,若劳务分包不提供工资分配表,工程承包人将有权利拒绝付款。

34.4.7 、其他

34.4.8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方针,完成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 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 ISO4001 认证标准要求。

34.4.9 应将法人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列入劳务合同中,法人委托书应包含委托权限、委托 期限等一切工程委托事宜;

34.4.10 按照新《劳动合同法》中的要求,分包方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要求在项目上备案,同时要求按实名制管理,持卡、刷卡率或出勤率达到 100%。如果经公司相关部门和项目查证核实却有劳务分包人未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的,则给予劳务分包人处罚并 清出施工现场;

34.4.11 分包方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计件合同)后,应按照合同法中的规定为劳 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用;

34.4.12 分包方在使用劳务用工时,严禁收取劳务工人任何风险抵押金,并且按《劳务合同法》中约定,劳务人员每人每月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实行实名制管理,为劳务人 员办理实名制卡,并做到 100%持卡、上下班 100%按要求考勤签字。具体详情见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要求为农民工工资办理银行专用帐户。

34.4.13 如承包方有证据证明分包方未按时支付劳务工工资,经承包方提出,而分包方未在限期内整改的,承包方有权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其应得工资。分包方向承包方提供支付工资的 名单及金额并有分包方签字盖章;上述金额的总计不应超过分包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劳务 人工费,对于上述支付,并首先从其交纳的劳务工资保证金中支付所拖欠的劳务工工资,若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全部拖欠的劳务工工资,应从尚未结清的工程款中扣除。分包方有责 任向承包方提供正式工程款的发票,且上述支付计入分包方应得工程进度款。对于分包方拖 欠劳务工工资,并在承包方两次提醒后仍不改正,承包方有权解除双方的劳务合同并将其列 入不合格商名单。

34.4.14 劳务劳务分包人首先确保每月发给民工或其它一般雇员不少于 1830 元的生活费用,并实行实名制,将工资发放表复印件每月末上报工程承包人。

附表:

植筋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单位

工程量(暂估)

税前单价

增值税税率

含税单价

税前合价

含税合价

备注

1

植筋直径6mm

1、施工部位:汽车坡道位置
2、材料规格:直径6三级钢
3、植入深度:500mm

150

2

植筋直径8mm

1、施工部位:汽车坡道位置
2、材料规格:直径8三级钢
3、植入深度:500mm

150

3

植筋直径10mm

1、施工部位:汽车坡道位置
2、材料规格:直径10三级钢
3、植入深度:500mm

100

4

植筋直径12mm

1、施工部位:汽车坡道位置
2、材料规格:直径12三级钢
3、植入深度:500mm

100

5

植筋直径14mm

1、施工部位:汽车坡道位置
2、材料规格:直径14三级钢
3、植入深度:500mm

100

6

植筋直径16mm

1、施工部位:汽车坡道位置
2、材料规格:直径16三级钢
3、植入深度:500mm


150

7

植筋直径18mm

1、施工部位:汽车坡道位置
2、材料规格:直径18三级钢
3、植入深度:500mm

100

8

植筋直径20mm

1、施工部位:支护桩与支撑腰梁植筋连接
2、材料规格:直径20三级钢
3、植入深度:500mm

4056

9

植筋直径22mm

1、施工部位:汽车坡道位置
2、材料规格:直径16三级钢
3、植入深度:500mm

100

10

植筋直径25mm

1、施工部位:汽车坡道位置
2、材料规格:直径25三级钢

18780

10

植筋直径25mm

1、施工部位:汽车坡道位置
2、材料规格:直径25三级钢

100

11

植筋直径28mm

1、施工部位:汽车坡道位置
2、材料规格:直径28三级钢
3、植入深度:500mm

150

12

植筋直径30mm

1、施工部位:汽车坡道位置
2、材料规格:直径30三级钢
3、植入深度:500mm

150

13

植筋直径32mm

1、施工部位:汽车坡道位置
2、材料规格:直径32三级钢
3、植入深度:500mm

150

合计


说明:1.以上工程量为暂估量,结算以甲方实际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2.以上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含特殊工种)、施工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乙方施工人员的进出场费、水费、电费、现场内废料搬运、清理费(含二次搬运)、施工范围场内场外的道路清洗、车轮冲洗、洗车池淤泥清洗、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范围的安全绿网铺设、植筋涉及的实验检测费、生活费(包括住宿用品及餐具)、乙方人员和乙方自带工具运输交通工具费、雨季施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
3.高层建筑人工降效和施工措施所发生的人工费及施工不可预见费、抢工费、措施费等各种检测试验费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整理、场地清理费、工具加工费、成品保护费、各种办证费、节假日补助费、误餐费、医疗费、按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各项保险费、差旅费、劳务人员的养老统筹等合同范围和合同内容所规定、国家及地方规章等规定的与该承包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
4.计算规则:按延米计算=实际发生根数*植筋深度。

34.5 发票条款

34.5.1 甲方税务局备案相关信息:

甲方名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看详情********查看详情XW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翠微路支行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15495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6 号院 30 号楼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34.5.2 乙方税务局备案相关信息: 纳税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 地址:

联系电话:

34.5.3 乙方提交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必须符合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一般计税】的要求。本分包合同中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种类为【专用】发票,乙方提供的发票税率为【3】%。 增值税发票金额与合同约定的本期结算金额一致,体现为不含税金额和价税合计金额。

34.5.4 应于每次付款前【5】个工作日提交符合本合同项下要求的符合抵扣要求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给甲方,甲方签收发票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的延迟 验收及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34.5.5 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 票专用章,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5.6 乙方必须确保开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34.5.7 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开具虚假、作废、未报税等无效发票;

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

③开具发票种类错误;

④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

⑤发票上的信息错误;

⑥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票面损毁或涂改等原因造成专用发票认证失败等;

34.5.8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 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4.5.9 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10】%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 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 担责任外,甲方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 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4.5.10 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 视为乙方未提供,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34.5.11 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 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35、本合同共六份,甲方 4 份,乙方 2 份,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订立地点:天津市河东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公章) (公章)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6 号院 30 号楼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100070 邮政编码: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6 号院 30 号楼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100070 邮政编码:


本合同含十个附件:

附件 1:七项管理协议附附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 4:项目经理保证书

附件 5:施工队长保证书

附件 6: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条例附件 7:承诺书

附 件 1 : 项目管理目标及质量管理条例(一) 一、项目管理目标

1 、质量目标及方针

质量目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及天津市地方标准。

管理方针:精心施工 预防监控 遵规守法 诚信至上 以人为本 追求卓越

2 、工期目标

根据整体工程施工的具体筹划,为确保工期总目标的实现,对分阶段工期目标控制如下: 按照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配合安装随主体结构进度完成。

3 、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重大伤亡和火灾事故;杜绝死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6‰范围 之内;配合总包达到其安全目标。

4 、文明施工目标:严格执行 GB/T24001 环境管理标准,遵规守法、保护环境,采取有效环境保护与控制扬尘污染措施,满足江苏省有关规定;配合总包达到其环境管理目标。

5 、环境管理目标及方针

管理方针:精心施工 预防监控 遵规守法 诚信至上 以人为本 追求卓越管理目标:杜绝环境污染,美化施工周边环境,营建“花园式工地”。

二、质量标准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严格按照质量检查规范中的列项进行检查,实行质量三检制, 国家标准及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三、质量要求

专业分包单位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坚持样板引路,重点是突出“精”和“细”,一是点点处处按规范、标准要求,多方消除质量通病,二是“粗粮细做”,“细粮精做”, 以高于国家标准为标准。既强调内部质量,更突出观感效果,最终实现高档次的质量等级。

1、取质量预控措施。专业分包工程质量管理以预控为重点,杜绝死后验尸。

2、 专业分包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报请总包部确认。以保证工程质量在各个环节受控。未建立和完善质管体系的分包不得开工。


3、 分包方进场后十天内要向总包提交质量保证计划书,计划书包括以下内容: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保证措施、关键部位质量的跟踪控制、质量通病的防治等。未能按要求提交计划书的分包方必须停止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自负。

4、 每个分项及重要工序部位施工前,分包方应通过总包向监理报验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施工流程、施工方法、系统试验等,要求与其它专业配合交叉施工办法, 劳动力、机具、材料安排、设备、成品供应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

5、 总包专职工程师质检员,在现场巡视发现问题时,有权向分包单位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必要时下发停工罚款单,直至将问题改正为止。

6、 总包专职工程师、质检员将根据分包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对分项工程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再向监理及业主报验。

7、 工程质量报验工作规定了具体的程序,使专业分包在工程质量的报验方面能按照统一的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详见工程选题报验程序流程图。

四、质量奖罚规定

(1) 、奖励条例

1、重视质量,不违章指挥,不对抗质量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 90%

以上的奖生产或管理人员 200-500 元。

2、图纸、工艺标准,施工技术措施操作接受质检人员提出改进意见,分项工程一次通过 率达到 90%以上的奖施工操作人员和生产人员 100-300 元。

3、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坚守岗位、严守职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分管区域内不发生质量事故、质量通病得到较好治理,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 90%以上的奖施工队 100-500 元。

(2) 、处罚条例

1、视质量违章指挥,对抗质检人员履行检查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的生产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 节轻重罚款 100-500 元。

2、对不按图纸、工艺标准、质量标准、施工技术措施操作,拒不接受质量检查人员提出的 整改意见,造成不良后果的生产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 100-500 元。

3、不认真操作,粗制滥造,偷工减料,拒不整改,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生产)操作人员 罚 100-500 元,情节严重从重罚款。

4、不负责任,不坚持原则,发现问题不督促整改,分管区域内经常发生质量事故,发现问 题不及时反映的质量检验人员罚款 100-400 元。

5、一般质量事故,罚分包队 1000-5000 元,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罚。进场的材料、成品、构件、器材无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合格证,材料质量低劣者,罚 有关责任人员 100-400 元。

甲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二)

工程名称:明辉商业中心办公1号楼、办公2号楼及地下车库、微型消防站工程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 甲方权责: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 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乙方进场时有义务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80 分)者方可上岗, 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必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 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 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对乙方报送的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和制定的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后监督乙方实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 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 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审核乙方报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 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9、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临电设置方案,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临电设施的 管理、维护。

10、对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 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 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 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 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 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 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在乙方进场后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施工 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 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 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 同,清退出场。

16、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 手续。

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 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二、乙方权责: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

(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 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 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 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 50 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300 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300~500 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 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1000 人以上设 5 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 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 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 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 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 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 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对乙方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 报送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7、负责编制所属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报甲方 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8、负责依据 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临电设施进行敷设、安 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9、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10、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2、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 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3、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经甲方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5、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6、严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08)97 号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管理的通知规定,按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在甲方提供 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 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7、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从甲方接收及自行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8、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9、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5、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 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三、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1、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风险抵押金转 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风险抵押金额度(按合同额):

50 万元以内:10% 50~100 万元以内:8%

100~200 万元以内:6% 200~500 万元以内:5%

500~800 万元以内:4% 800 万元以上:3%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未结算前已扣完,乙方应向甲方再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 金 2-5 万元。

3、工程结束办理完结算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1、按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建二三通(2009)《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及分公司建二三津 通(2010)45 号《安全生产、消防奖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 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 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 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 除。

3、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应此给甲方造成的名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 合同总价款的 5%给予处罚。

五、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 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 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甲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材料管理协议(三)

工程名称:明辉商业中心办公1号楼、办公2号楼及地下车库、微型消防站工程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 方 :

为保证工程项目材料的有序管理,减少材料的损失,明确职责,分清业务,本着平等互 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总则:为加强材料管理工作,确实做到科学、合理的使用材料,“确保质量、满足需要、降低成本”的原则,使材料管理工作做到职责清楚、奖罚分明。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 的材料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本项目的材料管理主要由甲方物资部,各专业分包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配合材 料设备的询价、定货、采购、报验。

材料报验,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的材料主管人员,负责材料的报 验工作,材料在进场以前填写报验单,报送样品,进场数量、规格及有关证书(生产厂家资质证书、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进行报验,未经报验通过的材料/构配件不得进场使用, 若违章使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 2000-20000 元的罚款,并责令拆除退场。

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24 小时内必须向总包申请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前不得分散到施工现场。报验时带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报验单,由 分包单位的工长/材料员及总包专职工程师按报单内容到料场验收合格后再报监理。没有报验或报验没通过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使用,也不得分散到料场以外的地点。并按总包要 求做退场或其它处理。

材料堆放管理,总承包部对整个现场的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统一划分,指定各专业 分包的材料堆放区域。

各专业分包必须在指定区域分门别类、堆码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

易燃、易爆物品(油漆、稀释剂、氧气、乙炔气等)一律不得在建筑物内储存,必 须在总包的指定位置搭设符合要求的库房或者随时随用。

所堆放的材料必须有明显标识,标识牌的制作必须事先征得总包的同意。

材料、设备、机具清单在门卫处登记。门卫为每个专业分包单位设材料、设备、机 具台帐,查实登记后放行。

剩余材料、设备、机具出场时,必须到综合办公室开具门证。出门证上注明运出材 料、设备、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凡未在进场台帐上登记的材料、设备机具一律视为总 包财产不得运出场外。

承包方应设置专职物资管理人员负责与项目业务往来及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

承包方物资管理人员应服从项目物资部的管理。2、供应管理

桥架、线槽、钢管由甲方提供并送至工地内,乙方负责卸车、运至乙方仓库货堆料 场,并负责保管使用,其余材料由乙方自购。

验收与保管。乙方负责保管其领用的材料,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损失。

由乙方与项目技术、工长、材料、预算按照施工方案共同确定工程周转料具总量, 由乙方承包使用。

如乙方超总量使用,自行承担超用损失。


乙方按工程进度提前三天提使用计划给甲方物资部,物资部组织材料进场后乙方当 场清点并办理手续。

3、小型材料

乙方自行采购使用,甲方项目质检、材料对其进行检验,合格方能在工程中使用, 不合格必须马上退场。

本协议与合同等效,如以合同发生抵触以合同为准,协议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防火责任书(四)

工程名称:明辉商业中心办公1号楼、办公2号楼及地下车库、微型消防站工程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 方:

为加强防火工作,贯彻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保证在防火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结合 项目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关系

施工队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本区与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置专职消防、保 卫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防火工作。

二、责任期间

防火时间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三、责任目标

1、 建立健全防火组织,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

2、 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工作,提高施工人员防火安全意识,效果明显。

3、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工作措施。

4、 不发生火灾事故和煤气中毒事故。

5、 日常防火管理到位 ,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资料齐全。以上各条如若违反后果自负,项目概不负责。

甲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治安、消防、保卫协议书(五)

工程名称:明辉商业中心办公1号楼、办公2号楼及地下车库、微型消防站工程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更好的维护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预防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徐州市政府消防条例 1989 年第 20 号令、1999 年 22 号令、2000 年第 53 号令 、以及徐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徐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管理 的实际情况,实行治安消防保卫责任制,以增强施工队伍及职工的自治、自卫能力,本着平 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工程施工现场治安 、消防安全责任书。

现将具体管理工作的责任如下:

1、 甲方责任

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定消防保卫措施方案,并按 有关规定报公安、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

定期布置、检查乙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工作,为乙方制定明确的治安、消防责 任区域,制定有关全面管理的责任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整改。

负责对乙方治安、消防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负责乙方进场人员的花名册与现场人员是否相符,并协助乙方办理暂住征及其 他有关证件。

2、乙方责任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工程内的治安、消防、保卫工作。

服从甲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和监督,自觉贯彻落实本工程的各项管理规定,严 格按照国家及市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做好自身职工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乙方必须选派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领导全面负责本队治安、消防工作。

乙方主管负责人必须了解和掌握本队人员情况,外地来徐州人员必须符合徐州 市相关文件要求,做到手续齐全,情况明确,不得私自招零散、无组织冒名顶替人 员。

经常性的对本职工进行法制、法规和消防等知识培训,要求职工遵守国家和徐州市的法律、法规条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乙方主要负责人要会同甲方进行治安、防火安全等方面的入场教育,合格者方可上岗,并将批准注册的职工花名册、照片报甲方存档,以便管理,做到准确无误。

乙方要按徐州市要求,向当地派出所申报“暂住证”,办证率必须达到 100%。来人注册,走人注销。

乙方注册人员在 100 人以上,应设立治保小组,有专门负责接受甲方指导,并开展相关培训教育 工作,提高自防、自治、自卫能力,配合甲方进行防范、检查工作,及时处理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等方面发生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严禁使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执行管制、保释、缓刑、保外就医、监外执行、 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及有过违法行为等人员。

3、杜绝重大案件、治安案件及恶性案件发生;杜绝火灾交通死亡事故;杜绝或减少一 般刑事、治安及治安火灾的事故发生,全年刑事案件发生率控制在 0.67%以下,职工违法率应控制在职工总数的 0.93%以下,并建立具体的治安防范措施。

4、乙方要做好现金及贵重物品的保管,严防被盗,财务要限额存放,并设有严密的存 放措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有专人保管,确定责任者,指定保管措施。

5、乙方要做好职工后勤的保管工作,责任明确,定期检查。严禁男女混住、聚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不准留宿未经批准的暂住人员。

6、乙方主要领导为乙方防火负责人,负责本队的防火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施工前要 制定出本单位、标段管理措施,直接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 议和检查工作。

7、加强对物资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各分包方必须制定在作业区内油漆、 烯料、化工等易燃、易瀑材料的管理措施。

8、加强对本队职工住地的消防和卫生管理,防止各种案件的发生,并配备相应的灭火 器材。

9、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规定和制度,严禁在现场楼层内吸烟;使用明火作业,必须申报“用火证”,明确责任人,看火人及灭火措施齐全,配备灭火器。如施工场地变更,需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市劳动局发放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市消防局发放的上岗证), 否则违章作业引起的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将由违章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全部承担,并由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追究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10、各队的标段施工层要求自配不少于 10 个 8 公斤灭火器材,库房不少于 5 个灭火器

材(干粉灭火器或 1211 灭火器),定期检查,保持完好,以备应急使用。各队组织一

支义务消防队,按标段大小,一般不少于 20 人由乙方领导班子组建治保小组,把名单打成正式的表格,报甲方保卫部,由甲方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

11、施工现场宿舍、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煤炉取暖做饭,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大灯泡(100 瓦以上含 100 瓦)和典钨灯照明,严禁私拉电线,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检查审批(要求有书面报告),否则则造成的火灾或煤气中毒事故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 失均由乙方承担。施工现场严禁住入,如因搭设临时库房,要求住一人兼保安,必须申 报甲方主管部门检查批追,方可塔设和住值班人员。

12、乙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市政府 17 号令,由乙方法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责任的组织实施,乙方应教育本队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教育 面达 100%。

13、现场文明施工、文明管理工作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工程内外做到工完场清,不留任何安全火灾隐患。

14、各分包单位所设材料、堆放场地及临时库房,必须由甲方指定不得擅自占用楼内、楼外的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搭设临时库房或影响其他分包队的正常施工。如有需要时给予配合,及时拆除。

15、各分包队进场前,必须到安全、保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磁卡办理费用 10 元每个,

磁卡押金 20 元/人,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办卡费不再退还,押金在磁卡退回后退还。

16、因违反消防法规,以至发生火灾,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7、 本工程项目消防、治安处罚标准:

施工现场楼层内无证、无手续违章动用明火作业处罚 100—500 元。

施工现场楼层内吸烟处罚 100—200 元。

非专业焊工违章操作处罚 100—500 元。

非专业电工操作处罚 100—500 元 。

私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毯等物品罚款 200—500 元 。

现场的一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器具、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许私自挪用、随 意损坏,违者处罚 100—500 元。

偷盗、骗取、哄抢、故意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务、数量较小,除按价加倍 赔偿外,另处罚 500—1000 元 。数量较大者,送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除赔偿医疗费、工资、营养费外,另处罚款 500—1000 元。

结伙斗殴,寻衅闹事或饯行其他流氓活动,罚款 500—1000 元。

煽动闹事、制造混乱、非法容留、窝藏、协助违法犯罪分子,并拒不举报,罚 款 1000—2000 元。

聚众赌博、参与卖淫嫖娼、出售传播淫秽物品,罚款 500—1000 元。

不按市政府要求办理各种证件,冒名顶替,涂改证件,每查出一位罚款 100—200 元。

由于乙方管理不当,教育不够,发生拘留、逮捕、判刑、劳教现象,对现任单 位负责人罚 500—1000 元。

针对以上各条中鉴于与责任人单位的管理不严有直接连带责任,故对发生以上1、2、3、4、5、12、13 条的责任单位同时处以 500—1000 元的罚款,对发生以上第7、8、9、10、11 条的责任单位 同时视情节分别处以 1000—5000 元的罚款。

注:针对以上处罚责任者本人无力支付罚款,一律由乙方单位负责支付,所有罚款必须 在通知书下达的 3 日以内交到甲方主管财务部门,超过期限,则由甲方在当月拨付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同时,对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刑事处罚。

11、 责任书说明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消防监督机关一份。

乙方退场和竣工结算时,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结算手 续。

甲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环境保护协议书(六)

工程名称:明辉商业中心办公1号楼、办公2号楼及地下车库、微型消防站工程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 方: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方针,完成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保 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 ISO14001 认证标准要求,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 我公司(甲方)承建的植筋劳务工程项目按分承包合同要求为分承包规定的施工条件。

二、乙方为运输分包方:否

1、 在运输化学品,特别是运输化学危险品的分承包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 管理的规定;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碰撞、互相接触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 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装配限制和混合装运;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 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装运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必须办理必备应急措施和方法。

2、 并遵守下述要求:

加强机动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 尾气年检合格;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冲洗车辆;对漏油的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鸣笛;

施工现场有防扬尘飞散的措施。

三、乙方为建筑施工分包方:是

1、 分包方(乙方)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建筑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分承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2、 分包方要保护施工周围现场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

3、 分包方要防止或减轻粉尘、振动噪声等对社区污染和危害。

4、 分包方要合理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气物。

5、 建筑工程竣工后,分包方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6、 如果分包方有食堂、生活区,应严格遵守地方的有关规定,加强节水、节电管理, 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

四、如以上分包方违反上述协议条款,造成的后果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五、双方如有其它约定另附。

甲方(盖章):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 签字:

日期: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协议书(七)

工程名称:明辉商业中心办公1号楼、办公2号楼及地下车库、微型消防站工程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 方:

监督方:

为了加强甲、乙双方的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我公司与合作单位的反腐意识和廉洁自律的 自觉性,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的基础上,做到相互合作、相互制约、相互 监督,以实现“优质工程,反腐倡廉”的共同目标,树立企业新形象,特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职责: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党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及有关廉洁自律的规 定,真正做到公平竞争、合法经营,凭借自己的过硬技术、产品质量和业务管理素质参与 市场竞争,不准使用其它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

2、甲、乙双方要严格执行各类经济合同,不准在合同规定之外搞各种形式的口头协议 或回扣。

3、加强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培养“四有”员工队伍, 不断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

二、甲方职责:

1、甲方在签订协议中应向乙方宣传本企业的有关廉政规定和廉洁自律守则。

2、甲方人员在施工管理和购销业务工作中,不准私自收受乙方赠送的钱物或借故刁难 向乙方索要好处。

3、甲方人员不准参与乙方的吃请、游玩、赌博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三、乙方职责:

1、乙方不准借故甲方的领导干部和业务管理人员在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 节假日慰问和业务工作往来之机赠送钱物和有价证券等。

2、乙方不准以任何理由借钱、借物给甲方人员个人使用,更不准为其报销发票和支付 现金。

3、乙方不准邀请甲方人员参与吃喝、游玩、赌博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确属必要的联谊 活动,须事先征得甲方主要领导批准。

四、其它条款

1、乙方如果违反协议规定,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给予乙方处以合同总价的 1—5%的罚款,并提出警告及将其解除合作直至清退。

2、甲方如果违反协议规定,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向甲方法人委托人或公司纪委反映举报, 提供有关证据,以便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10—********查看详情

3、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与合同正本同时签订,并作为合同正本的 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公司纪委一份。

五、分公司党委受公司纪委委托同其合作单位签此协议书,本协议的解释权属于中建二 局三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甲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甲方承诺人签字: 乙方承诺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附 件 2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合同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 所签署的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结算文件等一切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 2017 年月日起至本劳务分包工程结算文件签字盖章生效时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项目经理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

在津办公地址:

劳务分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职

务:系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在津办公地址:

特此证明!

劳务分包人:(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 4

项目经理保证书

本人是项目工程劳务分包人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 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工程劳务分包人的授权代表人,在职责 范围内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严格按照进行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并杜绝合同禁止行为 的发生,保证足额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本人原因发生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接受的处罚承担连带责任。

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日期:

附: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 5 施工队长保证书

本人是项目劳务分包人施工队长。

本人 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 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工程劳务分包人的授权代表人,在职责 范围内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严格按照进行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并杜绝合同禁止行为 的发生,保证足额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本人原因发生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接受的处罚承担连带责任。如我司 提供人员与现场人员不符,我司同意扣除在本项目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 10%,并承担因此对于总包单位造成的任何不良影响及经济损失。

附:施工队长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日期:


附件7

承诺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感谢贵司给予我司参加 明辉商业中心办公1号楼、办公2号楼及地下车库、微型消防站工程劳务分包投标的机会,我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贵司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1、招标文件的确认:

对贵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司均已阅读并确认,对工程现场周边环境情况也已充分了解, 对现场不许民工居住及对贵司提供的民工居住场地也已确认,我司报价均综合考虑了相关内容,不在调整。

2、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贵司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贵司进度施工,确保在投 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我司确认如不能满足贵司要求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贵司有权调整我司的承包范围,我 司不得有异议,同时不能因承包范围的变化提出索赔。

3、施工质量:

符合国家要求“优良”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质检员跟组 检查,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质量等级。

4、安全文明:

  1. 我司承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 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江苏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

  2. 我司确认如果我司中标,我司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7 个工作日内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3 个工作日内备案完成,进场施工前把施工人员的劳动合同 100%签订完,施工期间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 100%,实名制卡开卡率达到 100%以上。如我司不能达到上述要求,贵司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 我司承诺我司所有施工人员统一服装,生活区宿舍统一床单、被罩、枕套,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所有人员按贵司要求办理床头卡;食堂内配置冷藏箱,生熟品分开储藏,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 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在生活区内,我司一定加强工人管理,不随意穿行,进出生活区衣冠要整齐,宿舍区院内不出现赤背、只穿内裤穿行的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况,我司接受贵司按相关条款给予的的处罚。

  2. 我司承诺,我司中标后将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 纪律的作业人员,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1950 元/月,并且设立劳务管理员。

  3. 我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贵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完成贵司要求的各项目标及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 ISO4001 认证标准要求。现场文明必须符合贵司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要求;现场、道路、大门口、门前人行步道保证干净整洁,实现责任 区三包。

  4. 我司承诺如我司现场工人之间或与其他队伍之间发生打架斗殴或群殴事件,我司同意贵 司对参与各方先各处罚 5000 元人民币,待查清责任后,对责任方追罚 20000 元的规定。

5、工程造价:

  1. 我司承诺一旦我司中标,我司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劳务分包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结算时尊重商务部门审核结果,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2. 我司承诺一旦我司中标,我司确认按中标单价签订施工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 在整个合同工期内合同综合单价不调整;严格履行贵司周清月结、月结月报制度,每月 30 日前向贵司商务部门报送当月《分包月度资金资金申请单》,如不履行,贵司有权停止我司在天 津分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

  3.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工期顺延的情况,我司承诺在劳务合同到期前 15 内与贵司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合同工期及相关经济条款,如我司逾期不提出,视为我司合同价格不 需变更。

6、管理模式:

我司承诺,如我司中标,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 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 个作业人员手中。

7、材料管理

我司承诺如我司中标,遵循贵司的材料管理制度,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按计划领用,并按相关规定签定协议;我司承诺由我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符合徐州市相关规定要求, 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贵司;所有周转料具确保码放整齐,并挂好标识;新拆下的材料 6 小时内码放整齐,如不能履行,我司接受贵司的任何处罚。

8、履约保证:

我司承诺如我司中标,在签订劳务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合同额的 5%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人的合同目标。过程中若发生支出我司在 15 日内补足额度,工程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我司承诺一旦我司中标,将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 执行贵司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9、其他承诺:

  1. 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不将中标工程转包给其他公司与个人,否则贵司可以无条件结束 合同,并对我司处以 10 万元罚款。

  2. 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绝不会出现恶意讨薪的现象,否则贵司可以无条件结束合同,并 对我司处以 10 万元罚款。

  3. 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保证工程劳动力的供应(包括农忙时节),依据我司现有的劳动 力我司可以承接 / 栋(或标段)。

  4. 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投标清单中未包含的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先申报确认单价在施工的原则,如在施工过程中未提出,在竣工结算中提出的,贵司有权依据贵司商务部门确定的 单价结算或不予结算。

  5. 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在合同期限内合同价格不因市场变化提出补偿,如发生市场变化幅度过大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我司承诺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办理已完工程结算并无条 件退场。

  6. 我司承诺如我司中标,我司将严格遵守贵司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具体如下

  7. 我司承诺,一旦我司中标,在签订合同签定前建立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 专用帐户。

  8. 我司承诺严格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关于切实加强项目劳务管理的通知》中之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此规定中要求做好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工作。

我司承诺进场施工后,如我司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 3 日内将向分管该劳务队伍的工长提交《班组承包协议》,有明确的包干价格或单项价格,同时也有明确的日工价格。如不配合此项工作我司同意贵司的任何处罚,包括无条件被清退出场。

  1. 我司承诺进场施工后设置专兼职劳动力管理员。劳动力管理员应持有岗位证书,切实履行劳务用工管理的职责。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将进场施工人员办理劳务备案手续,建立考勤登记制度,完善人员增减,劳务费支付和工资发放等台帐资料,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商务经理汇报。如不配合此项工作或有考勤人员数量有虚假,我司同意贵司的任何处罚,包括无条件被清退出场。

  2. 我司承诺进场施工后,由每个工长分专业对口自己管辖的施工范围内的劳务队,根据我司提供的人员名单核对进场施工人员,收集其身份证、暂住证、劳动合同和岗位技能证书,工长每天对所有工人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实名考勤,考勤完毕后我司劳务队长和班组长签字认可。每月 25 日前我司劳动力管理员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工长提交真实、有效的《花名册》(附表 3)、《工资表》(附表 4)、《考勤表》(附表 5),工长收集后交项目劳动力管理员整理并在项目商务部备案,如不配合此项工作,我司同意贵司的任何处罚,包括无条件被清退出场。

  3. 我司承诺按月按实及时填写劳务企业人员《花名册》、《月考勤表》、《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且要有工人领取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 工长按月收集原件,并交项目劳务管理员处整理、备案。如不配合此项工作,我司同意贵司 的任何处罚,包括无条件被清退出场。

  4. 我司承诺项目赶工等特殊情况期间,我司组织人员临时抢工时,应在人员进场前进行申 报并签协议,积极配合项目部进行抢工阶段的实名考勤管理和结算工作。

11、承诺期限:本合同执行期间及双方同意的延期时间。 投标单位(签字盖章):

法人或法定授权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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