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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学校新建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总承包 学校新建

所属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 发布时间 2020/5/6 关键词总承包学校新建   近期更新19518项目点击关注“总承包,学校新建”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石门县太平镇中心学校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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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太平镇芙蓉学校新建项目总承包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石发改招【202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门县太平镇中心学校,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门县太平镇芙蓉学校新建项目总承包

2.2招标编号:ZPCD-(20)039

2.3建设地点:石门县太平镇太平街社区

2.4建设规模:项目拟用地面积250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包括新建教学综合楼4700平方米,学生宿舍2000平方米,食堂300平方米,风雨操场及报告厅1000平方米,连廊、传达室、地下消防水池500平方米、200米塑胶环形运动场及其他运动设施、校园绿化,宣传橱窗及其他附属工程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工程土建施工及相关配套设施与安装等。

2.5 计划工期:270 天(其中设计周期30天,施工工期240天)。

2.6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相关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8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等全部内容(具体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专业(一般公共建筑)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4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5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承诺书中承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注: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应当在投标文件的承诺书中承诺按规定数量配备,不需列明具体人员信息及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为不超过两个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 年6月8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帐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帐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注: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

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20年57日~2020年512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changde.gov.cn,下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项目按常发改价服【2019】257号文件的规定,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angde.gov.cn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

2020年68930,地点为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常德市朗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及未按6.1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石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查看详情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其密封要求与投标文件密封要求一致

10.2请投标单位代表2020年57日~2020年512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时,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朗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领取制作暗标所需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门县太平镇中心学校

地 址:石门县太平镇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80*****299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大道华信大厦902室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查看详情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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