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鸦鹊岭镇青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场平工程)(项目编号:YLGJS0208-202003-01)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及投标人提问进行澄清及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
问题一:公告本项目在2020年04月28日 发布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方能投标,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项信用分值为加分条件,又于2020年05月01日发布澄清修改公告,改成施工企业诚信总分值为加分条件,施工企业诚信总分值是根据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公用工程综合得分而来,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不匹配?
问题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定位就是一个市政项目,为何又要修改为房建市政总分作为加分条件?
问题三:鸦鹊岭镇青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场平工程)文件要求市政专项以开标现场查询的市政公用工程专项信用分值为准(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当 80≤投标人分值<90 的,得0.5分;当 90≤投标人分值<100的,得2分;当100≤投标人分值<110的,得 3.5分,110≤投标人分值得5分;其他不得分(注: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B 级, 诚信分值计为 80 分),招标文件文件条款并没有歧视性,今天又发布澄清公告,对加分条件进行实质性变更,我单位已安排专人下载文件,并组织投标文件制作,花费了大量精力,此项修改打乱我公司投标计划,为何招标人在制作招标文件时,没有全盘考虑,对文件条款进行实质性变更,朝令夕改?
问题四:我企业是宜昌市市委市政府嘉奖作出突出贡献,疫情服务保障企业,(宜昌市委,市政府已于2020年3月13日发文通报嘉奖),本次疫情中也为宜昌中心城区抗疫贡献了一份力量,夷陵作为宜昌市行政区域的一部分,我公司没有在夷陵区捐款。而招标文件设置夷陵区捐款加分条件,有明显有排斥或保护夷陵区本地企业嫌疑。强烈建议招标人取消此条款!
问题五:招投标法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仅仅以夷陵区抗疫捐款作为加分条件,而无视在其他区域作出突出贡献企业,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
问题六:疫情期间,我单位凭借自身能力为夷陵区抗疫尽了微薄之力,但未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发文表彰,抗疫贡献无大小,我单位已经尽力,也积极参与抗疫工作,本项目要求夷陵区抗疫加分(要有主管部门文件),使我们为抗疫付出而未表彰企业尽显劣势,公平何在?(招投标法明确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我单位强烈建议取消该条款!有一个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环境。
问题七:在评标办法的企业综合荣誉评审“在新冠肺炎防疫期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以本单位名义对夷陵区防疫工作做出贡献,得到夷陵区各级人民政府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表彰的红头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每提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2 分。上传夷陵区各级人民政府或疫情防控指挥部颁发的红头文件等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此评审标准是否体现出公平、公正原则,应该让对疫情防控做出贡献的单位都得到认可,是否可以将本评审标准中“得到夷陵区各级人民政府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表彰的单位”更改为对整个湖北省或者整个宜昌市各个县市区区域得到疫情防控指挥部表彰的单位都予以认可加分?
以上问题做出统一答复:以上内容按2020年05月01日发布的答疑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完整版设计图纸已随本次澄清公告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顺延至2020年05月2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不变。
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中国 采招+网(bidcenter.com.cn)
招 标 人: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夷陵区鸦鹊岭镇梅林大道102号
联 系 人:袁佰龙
招标代理机构:全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夷陵区黄金六巷7号
联 系 人:祝晗文
2020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