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应对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以及江苏省卫健委发布的《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新冠病毒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卫医政【2020】19号)文件精神,南医大四附院现对建立符合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标准、且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的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洽谈,请具有相应资质、讲诚信、有合作意向的单位前来洽谈。
洽谈信息:建立符合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标准、且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的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建设。
请有意参加的单位在2020年5月14日下午17:00点前携相关资质到南医大四附院住院楼12楼对外发展办报名登记。
报名材料:
单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具备相应资质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