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天水市麦积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EPC总承包 | ||
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 项目编号: | TSJYJS*******查看详情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金来源: | 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天水市建设局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21593.19 |
招标方案说明: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天水市麦积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EPC总承包2.1.2建设地点:天水市麦积区。2.1.3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对现状6 万m3/d 规模进行提标,扩容4 万m3/d 规模,建成后麦积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10 万m3/d,Kz=1.3。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部分:新建粗格栅、提升泵房及调节池、细格栅、曝气沉砂池、配水井、改良型SBR 反应池、中间提升泵房、反硝化深床滤池等各一座,高效沉淀池1座2格;改造部分:改良型SBR 生物反应池(改造原CAST 反应池)、投药加氯间、鼓风机房、污泥系统等。购置各类设备,并对厂区内道路广场进行硬化、绿化。提标扩容后污水处理规模为10 万m3/d,处理后出水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要求。提标扩容后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改良型SBR处理工艺。2.1.4投资总额: 21593.1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7852.71 万元。2.1.5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65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6月15日,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6月14日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相关设计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从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以及验收合格后包括设备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全过程(交钥匙工程)。 |
投标保证金
户名: |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号: | 以短信为准 |
开户行: | 建行天水分行营业室 | 行号: | ********查看详情0011 |
保证金咨询电话: | 暂无 |
场地安排情况
开标厅: | 开标时间: | 至 | ||
评标室: | 评标时间: | 至 |
办理流程公开-项目信息
提交时间总计: 8分45秒
办理时间总计: 49分51秒
项目提交
提交人: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节点:代理机构录入项目进场信息
办理状态:同意
提交时间: 2020-05-12 15:03:27
提交用时:8分45秒
项目办理
办理状态:同意
办理时间: 2020-05-12 15:26:54
办理用时:23分27秒
项目办理
办理状态:同意
办理时间: 2020-05-12 15:53:18
办理用时:26分24秒
相关文件
1. 立项批复
2. 银行资信证明
3. 代理机构承诺书
4. 招标人承诺书
5. 招标代理合同(含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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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拟任设计总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施工: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2投标人良好的业绩,近5 年(2015 年3月至今)内具有同类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 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3.4省外企业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在开标前按甘建建〔2016〕20 号文规定办理进甘信息登记,设计企业中标后按甘建建〔2016〕5 号文办理进甘信息登记。3.5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3.6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施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原件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3.7.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施工企业)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 标段内容:
- 天水市麦积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EPC总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