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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30辆旧机动车转让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转让 旧机动车 公务用车

所属地区 江西省-上饶市 发布时间 2020/5/15 关键词转让旧机动车公务用车   近期更新14115项目点击关注“转让,旧机动车,公务用车”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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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JX2020PK00046
项目名称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30辆旧机动车转让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604,6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3
挂牌日期2020-05-15
交易方式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编号:JX2020PK00046
项目名称: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30辆旧机动车转让
标的名称: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08710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4.31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08701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4.24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5G130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0.1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0G571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1.69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G8351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1.42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0826G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1.29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G1592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2.36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G7251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2.18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0971G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2.12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0813G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2.06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G0591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2.78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1G173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1.46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0G971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1.72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0973G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1.89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0909G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1.56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G0635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2.59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0988G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2.47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G5073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1.47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0956G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2.51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1G323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2.16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0G765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2.05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0803G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1.67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0G237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1.46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0953G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1.23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0811G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0.81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1G965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1.75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0887G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2.16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G0671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2.06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G1027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2.12万元);
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0705G一辆公务车转让(转让底价:2.77万元);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2020-05-14 信息披露期满日:2020-05-27
项目简介:上饶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赣E08710一辆公务车转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拍卖车辆,均为旧机动车,不包含车牌。办理车辆提档、过户所需交纳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3.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赣和信评字〔2020〕第048号。
受让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单个标的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单个标的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5.【交易税费】(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交易费用承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_3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6.【交付】买受人本人应在车辆过户或外迁提档手续办完后1日内,凭身份证、二手车交易发票、车辆证件和成交确认书与拍卖人完成提车手续,并提取车辆。7.【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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