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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县前街南面五四路西侧福临东南A幢2802室转让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转让

所属地区 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 发布时间 2020/5/16 关键词转让   近期更新9079项目点击关注“转让”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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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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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邵武市县前街南面五四路西侧福临东南A幢2802室转让

项目编号

NPCJ(J)********查看详情-A022#7

挂牌价格(万元)

86

挂牌起始日期

2020年5月15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0年6月11日

标的所在地区

福建南平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一、出租方承诺

本转让方向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名称

邵武市县前街南面五四路西侧福临东南A幢2802室转让

标的基本情况及报价方式(可另附表)

房屋

地理位置

邵武市县前街南面五四路西侧福临东南

建筑面积(m2)

111.75

房产证号

闽(2017)邵武市不动产权第*******查看详情

土地证号

户型

三室两厅一厨两卫双阳台

装修情况

住宅室内已进行二次装修(饰)

挂牌价(万元)

86

交易保证金(万元)

26

报价方式

网络一次性报价

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福建武夷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9年9月25日

内部决议情况

内部决议方式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1.转让标的情况:转让标的所在楼宇系属2013年建成,均为钢混结构,配有电梯的商住大楼(分A、B两幢),总层数29层(地下1层、地上28层)。房屋所有权归南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用途为商服、住宅/成套住宅。

2.转让标的地类:邵武市县前街南面五四路西侧福临东南住宅资产,权利性质:出让/存量房;使用期限:2060年2月2日止。转让标的项下应分摊的土地面积分别为7.1平方米。

3.装修情况:依据闽武夷评报资﹝2019﹞H1031号评估报告书内容提示: 该转让标的住宅室内已进行二次装修(饰)。

4.目前该转让房产均已出租,租赁期限为5年,该转让标的住宅租赁期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止。本次转让标的属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若原承租方放弃购买或未能获得转让房产所有权,则新的受让方需向原承租方支付该转让房产装修评估值的80%,此装修评估值由国家法定评估资质机构出具,评估费用由原承租方承担。

转让标的风险提示:以上转让标的质量、状况由转让方提供披露,本中心不作担保,以现场看样为准。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南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福建南平

组织机构代码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XG

注册资本(万元)

40000

企业性质

国有企业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监管机构名称

南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南平绿发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文号

批准文件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完成房产变更手续后,转让方退还受让方;若受让方拒不签署相关成交合同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转让方将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2.本次转让标的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第一期:转让标的成交价的30%。转让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缴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以转让标的起始价成交的,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直接抵作成交交款,由组织方将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溢价转让的,除竞价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外,差额部分由受让方缴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第二期:受让方自组织方出具《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个月内结清剩余70%成交价款,若受让方未能按期支付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每逾期1天,受让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0.05%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够支付违约金,转让方将从第一期转让价款中扣除。

3.若受让方未能按期支付转让标的转让价款逾期超过30日,转让方有权解除《房屋转让合同》,受让方无权要求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4.转让方在全额收到转让价款后配合受让方办理物业移交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及相应的水电过户手续。

5.资金划转以转、受让方双方签字确认的交割凭证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严格履行转让合同条款,按时支付价款;

3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价保证金。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交易保证金应交 26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交纳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竞价保证金、交易佣金缴付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开户账号:1920 1010 0100 073128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过户保证金金额

保证内容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以所交纳的保证金为担保,作出如下保证,如有违反,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取消其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⑴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⑵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买人未履行承诺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且未有其他竞买人实施有效报价的;

⑶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动态报价恶意串通,全程均不报有效价格;

⑷竞买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买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⑸竞买人对转让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⑹受让方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⑺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或成为受让方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转让标的质量、数量、现状等)提出异议的;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有下载的文件与数据,以产权交易中心文件为准。

处置方式

1.成功受让项目后,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2.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全额无息返还。

挂 牌 信 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52)个周期。

竞买人报名须向组织方提交的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单位:a、营业执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c项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自然人:a、竞买人身份证(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b项材料);c、标的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附件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郑先生、严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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