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上街镇岐安村民委员会岐安村二期安置房一户一表永久用电工程,招标人为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
2.2工程概况:本工程最高控制价*******查看详情元(大写:肆佰叁拾捌万玖仟伍佰伍拾整)。
2.3招标范围:线路部分:1、新装户外柱上分界负荷开关1台(带过流闭锁型带接地保护),高压隔离开关1组,氧化锌避雷器1组。2、安装电缆故障指示器1套。3、新装接地装置1组并作接地电阻测试(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若接地电阻值达不到要求应扩大接地网)。4、穿电缆保护管敷设ZR.YJV22-8.7/15kV-3*150高压电力电缆计45m(已考虑终端头制作、电缆下杆等长度);5、安装10kV户外3*150mm2电缆终端头1套,安装10kV户内3*150mm2电缆终端头1套。6、新建新建A型电缆工井5座,B型电工井13座。7、预埋MPP-?150电缆管计3316m。
配电室部分:1、新建配电室1座,2、新装800kVA干式变压器2台,新装高压环网柜SF6充气柜4面,直流屏40AH 1面,低压固定分割柜9面,接地照明系统及标准化建设各一套,3、低压电力电缆若干(详见电缆清册),4、单相表箱32个,三相表箱6个,低压电缆分支箱9个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工程包干方式:按照招标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2.5工期要求: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开工通知发出之日起12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具备通电条件交付使用;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2.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通用资格条件
3.1.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
3.1.2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1.3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近一年在国内电力工程(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3.1.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国内电力工程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1.5投标人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承包人;或者被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评为不合格承包人,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3.1.6投标人未被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列入黑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3.2.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的要求办理信息登记;
3.2.2应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四级或以上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3.2.3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经年检有效并注册在本公司,资质等级不低于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证书,上述有效证件上的工作单位应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
3.2.5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400万以上的相同或以上电压等级工程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业绩,施工合同复印件、竣工报告复印件。
3.2.6施工现场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下表最低资历要求,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
岗位 | 人数 | 最低资格要求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人 | 60周岁以下,具备机电或电力或电气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施工员 | 1人 | 60周岁以下,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或证明 |
质量员(质检员) | 1 人 | 60周岁以下,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或证明 |
材料员 | 1 人 | 60周岁以下,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或证明 |
安全员 | 1 人 | 60周岁以下,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证书 |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5 时 00 分至17 时 00 分(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7楼7B东南区)。申请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含工程清单、工程控制价及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 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单位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收据。
5.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8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7楼7B东南区。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购买标书的凭证原件,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以上所述的委托代理人和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7.3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代理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
电话:****-********查看详情 ;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邮编:350001 ;
电话:189*****971;
联系人:饶工 。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软件园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仓山区分公司
帐 号:3505 0187 8041 0000 0088-0004
联 行 号:********查看详情4289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