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系部审核、校区认定后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学校资助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审查工作。现将曾燕等800名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纳入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范围(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8日。如对此认定有异议,请向西充县学生资助中心、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学院纪委办公室反映。
西充县学生资助中心电话:****-*******查看详情
学校纪委办公室电话:****-*******查看详情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
学生资助中心电话:****-*******查看详情
附件:《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公示名单》
学生资助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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