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连江县交通运输局
乙方: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2]ZY[GK]*******查看详情的连江县交通运输局连江飞石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系统及监控指挥中心集成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32502 | 交通管理设备 | 连江县交通运输局连江飞石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系统及监控指挥中心集成项目 | 1 | 批 | 国内 | 988000 | 988000 | 海康威视等 | 海康威视、iDS-TCV900等 | 无 | ||||
合计: | 988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捌万捌仟元整(¥98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连江县交通运输局采购人指定位置;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项目建设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关于项目概况、项目需求和系统建设原则及功能、性能要求的规定或约定。项目设备的安装与基础施工过程要符合安生生产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安全措施投入,乙方对设备安装与基础施工过程和其雇用人员的安全风险负全部责任。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检验标准和方法 验收标准: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及未使用过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乙方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验收步骤:系统验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提供设备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设备到货验收:系统所有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由双方人员一同拆箱,对照合同清单及装箱单,对设备、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包装进行到货验收,对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验收合格后由双方验收人员在到货验收单上签名认可。若拆箱后发现箱内物品与合同清单及装箱单不符、存在质量问题或有其他损失、损坏、瑕疵等与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不符的,应立即书面记录并由双方人员签名确认,合同签订单位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在7日内负责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到货时,未经合同签订单位同意,乙方私自开箱(或拆封)的,甲方有权拒绝进行到货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3)初步验收:乙方在完成系统及设备的安装集成工序并完成在线调试完成后应会甲方有关人员根据招标及投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设备和整个系统进行全面检测并做好检测纪录(检测完成后将检测记录提交甲方),检测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相关条款要求。设备和系统检测合格后写出书面报告,经甲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视为完成初步验收。 4)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2个月。试运行期间,如发现系统质量问题,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系统相关指标不能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时,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的24小时内响应,无条件免费更换配件。如果主要设备的常规测试及系统整体性能测试未达到合同保证值,并且乙方在最初故障发现之日起1个月之内,没有改善、更换设备使之满足保证指标,经甲方授权的第三方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确认,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根据合同进行赔偿。本条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试运行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 5)最终验收:系统经试运行达到要求并被甲方认可后视为竣工,乙方完成竣工报告。工程竣工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组织的验收组会同乙方进行现场验收,若乙方提供的系统设备与招标文件技术指标、投标响应技术指标不符时,甲方将拒绝验收,视乙方虚假应标,将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本条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第三方检测费)由乙方承担,最终验收合格后,系统转入为期3年的质量保证期。乙方在甲方安装现场进行系统安装、调试直至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合同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30 | 合同生效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0% | |
2 | 30 | 主要设备(高清抓拍网络摄像机、公路超限综合管理平台、车辆轮廓雷达检测设备等)到达项目建设单位指 定地点,经验货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0%。 | |
3 | 32 |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验收安排在试运行结束后)合格后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32%。 | |
4 | 8 | 余下合同总金额的8%作为质保金,待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服务期结束为止,服务期限为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 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0.01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 %。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0.01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款项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若乙方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合格部分货款的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 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000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0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当期应付款项的5%。
11、知识产权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严格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王一清
签订地点:连江县交通运输局
签订日期:2020年05月26日